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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李敖:李敖快意恩仇录-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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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e to the fire,it shall be first burned.”)。有的历史没记载总主教怪自己的
右手还是左手,四百年后如时光倒流,只有余光中能现身说法、提供解答了!基本上,余光
中一软骨文人耳,吟风月、咏表妹、拉朋党、媚权贵、抢交椅、争职位、无狼心、有狗肺者
也。他开会开到外国去,在加拿大参与国际笔会,大会关心大陆被捕下狱作家,余光中与
焉。令人奇怪的是,当台湾被捕下狱作家在牢中的时候,余光中为何不关心?会喊。“狼来
了”的他,却为何为虎作怅?至于笔上写“天安门,我们来了”的诗人,却在台北景福门纳
福,且为诗拍蒋氏父子马屁,更证明此人是势利中人,绝无真正诗人的真情可言也。
余光中介绍一个人,叫王敬羲。梁实秋跟我讲了一个笑话,他说每次王敬轰离开梁府,
都要偷偷在门口留下一泡小便才去。梁实秋一直装做不知道。有一天,王敬羲居然很神气地
自动招出来,他说:“每次我都撒泡尿才走,梁先生知道吗?”梁实秋答道:“我早知道,
因为你不撒尿,下次就找不到我家啦!”王敬羲是余光中的朋友,人嘻嘻哈哈的,倒也爽
快,只是以文化人兼市侩,可鄙而已。在蒋介石下令扑杀文星时,他在香港打出文星招牌,
虽扩散文星毒素有功,但自己趁机中饱,却是实情。他向我约槁,我写了一本《借古不讽
今》,愉装在茶叶筒里,由一香港来的女作家携出台湾,他印出来了,却一文不付版税。我
被捕后,他在《南北极》杂志有以声援,可以肯定。但从我复出后,他却一路造谣,竟说国
民党有意把李敖放出来了,又在萧孟能诬告我的案子中助萧为虐、落井下石,种种行为,十
足是文化小人。他又盗印柏杨的书,虽中饱版税,但在柏杨出狱后向他讨钱时,他却给了柏
杨一些,大概是勾引柏杨老婆后的内疚吧?柏杨做了王八头而不知,还感谢王敬羲呢。我们
深知内情的,都忍不住窃笑。
在文星时代,有一次我同何凡等聚餐,何凡洋洋得意他说他在《联合报》写“玻璃垫
上”,“一连写了十多年,还不出事,可见段数之高。你李敖整天惹警备总部,是何道
理?…我说:“何凡啊!你还好意思说吗?你独占专栏地盘,有别人享受不到的好机会,有
这么大的宣传媒体,你整天写的,上限不过大官的白眼,下限不过公车的黑屁,然后就是谁
跳多高、谁跑多快、白菜萝卜多少钱一斤。……你十多年来,没把言论自由的尺度写宽一点
点,没给警备总部这些大老爷们施以一点点教育和教训,你不觉得你失职吗?你还好意思这
么得意吗?”何凡虽然讨人厌,但他大太林海音却很好。她主持《联合副刊》时,我曾投
稿,有的用了有的不用。她虽然胆子不大,但比起后来政工系痖弦之流来,却高明宽大得
多。
她在文星后期,到我家看我一次,也预约过我的告别文坛十书,此后就不敢再和我来往
了。十多年后,我出狱归来,在路上一遇,聊了几句,再见面时不幸已对簿公堂-我代萧孟
能太太朱婉坚追究版权,告了多人,她也在其中。”她在法庭上遁同说:“她所以没通知萧
太太,因为找不到她。”我说:
“萧太太过去有钱的时候,你们为什么找得到她呢?”林海音为之语塞。无论如何,林
海音是位不错的朋友,虽然我们早就“幽明异路”了。
我代朱婉坚追究版权的官司,在法院方面全这当然和国民党的司法黑暗有关。不过在一
片黑暗中,我倒看到一幅光明的画面,那就是一九八七年六月八日《民生报》来访问我时,
做记录的一位小女生徐开尘。她进我家门时,一片清秀脱俗、神韵飘逸,使我眼睛一亮,我
一边接受访问,一边偷看她,她真耐看!习惯上,我看到漂亮女人,都一边看一边挑她的毛
病、找她的缺点,以便不再留恋,但这小女生却挑不出毛病,并且愈看愈有余味。此后几
年,这小女生和她的同事邱海岳、林英哲等,与我聚餐过几次,每次聚餐,我都忍不住要偷
看她几眼,非常舒服。有一次在敦化南路碰到她,我说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她说打过一
次你不在,我说为什么不打第二次,她笑而不答——她的笑,可爱极了。又过了几年,我从
凯悦大饭店出来,看到基隆路对面有人一再向我挥手,我过马路一看,原来是这可爱的!旁
边有两位她的同事。我半开玩笑的点破,我说你知道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对你单恋吗?她又笑
而不答——她的笑,可爱极了。
前面谈到文星时代我与梁实秋的交往,也数落了他的不是,不过,梁实秋有一事,最令
我感佩感恩,就是他还有老辈的那种主动推荐人才的气度。自我被陶希圣请出文献会后,梁
实秋认为李敖如此人才,任其流落,太可惜了,因此他不得我同意也没告诉我,就秘密写信
“中央研究院”王世杰院长、历史语言研究所李济所长。对李济说来,其实这是有点难堪的
事,因为李敖是他学生,自己学生自己都不能赏识,还要劳动校外的与李敖非亲非故的梁实
秋推荐,这不是有眼无珠吗?尽管梁实秋甘冒不匙,推荐了李敖,王世杰、李济他们,还是
拒绝了。这一拒绝内幕,多年后我才完整了解。一九九0年三月,“中央研究院”院长吴大
猷、近代史研究所所长张玉法,以公帑出版了《王世杰日记》全十册,其中一九六五年十二
月二十日全天只记一件事,内文如下:
有李敖者,日前在文星书店应所刊《蒋廷黻选集》,对余被免总统府秘书长(民国四十
二年十二月)与签订中苏条约两事,做侮辱性抨击。中央党部谷凤翔等促余向法院控诉其诬
毁。余殊不愿给此等人以出锋头之机会。惟余对此两事为避免牵涉他人过失之故,迄未发布
文字,抑或是余之过。李敖为台大毕业生,有才华而品行不端,梁实秋于五十二年五月曾推
荐于中研院史语所,李济之以其行为不正,不愿收纳,余遂拒绝之。彼即因此怀恨。
这日记一开头说“有李敖者”四字,就是后语不对前言的话。
因为这种语气,好像他王世杰以前不知道“李敖”似的,事实上,早在一九六三年九月
十日的日记中,他就有这样的话:
台大毕业生李敖甚有才华,与胡秋原涉讼(彼此均以诽谤为诉由)。余颇欲成全李敖学
业,劝彼等中止诉讼,但似不能说服胡秋原。
可见王世杰早知李敖是谁,两年后竟用这种语气写日记,显然别有居心。当时“中央研
究院”不接受梁实秋的推荐,真正的原因明明怕立法委员胡秋原等人,但却假托出一个李敖
人品上的理由,这是最高学术机关负责人不该有的懦怯,也恰恰反证了人品上出了问题的,
原来是他们自己。他们在人品上既未能坚持道德勇气、也未能维护学术尊严,甚至起码的知
人论事的求真态度,都出了问题。例如他们假托出所谓李敖“品行不端”、“行为不正”,
就是毫无根据的。当时是一九六三年,上距我台大毕业当兵退伍才两年,我还是台大历史研
究所学生的身份,为了贴补研究生公费的不足,在开国文献会做“雇员”,每月赚一千元。
试问这样一个单纯的二十多岁的青年人,究竟有何赫赫履历如王世杰、李济者,可有在人间
上下其手,施展所谓“品行不端”、“行为不正”的机会?这样一个青年人,既未有机会如
王世杰之卖国、蒙混舞弊,亦未有机会如李济之夺权、占着学术茅坑不拉屎,而王世杰、李
济诸公却如此暗中对一青年诬指如此,还口口声声在提拔青年人才——有人才不提拔不说,
反倒倒打一耙,这种年高德助的作风,未免太菜了吧?因为姚从吾告诉我李济的造谣,我对
李济的心态,有了研究的兴趣。李济在他的时代里,是一个够格的学者,但在够格的学者以
外,若说他对推动学术研究、培养学术人才一面有大功,就没道理。李济三十一岁起就做学
阀,八十四岁才在武侠小说中死去。他垄断学术,自己不研究也不给别人机会,“安阳发掘
报告”有始无终,“中国上古史”计划拖延不做,都是显例(连王世杰自己,都在日记中一
再表示对李济及许悼云不满,指他们不依约做事)。胡适做“中央研究院”院长,蔡元培馆
外面的假山工程,承包价钱十一万,李济包庇的亲信贪污两万被查出,李济拦住,不准送法
院。胡适死后,李济代理院长,逼走调查贪污案的总干事,将大事化无。另外,李济一边拿
台大系主任薪水,住台大豪华宿舍;一边由“中央研究院”供应车与车夫、工友等等,完全
不知体统为何物……以上诸多“善行”,当然不属“品行不端”、“行为不正”之列,不
过,为人“端正”如此、治学做事如彼,也足令我们会心了!
《王世杰日记》中说李敖因被拒绝,“彼即因此怀恨”,而在《蒋廷黻选集》书中对他
做“侮辱性抨击”。其实,王世杰该不该受公评,根本跟批评者的爱惜毫不相干,相干的只
是批评的内容是否正确。我在一九六五年写《(蒋廷敝选集)
序》里说:王世杰卖国、卖了外蒙古,这种史论,其实只不过是历史学家论定历史功罪
的普通公论,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可是,卖国者王世杰不知反省自愧,反倒在幕后通过陈雪屏、黄少谷,向萧同兹施压
力,要求删去李敖的序,这一幕后作业,在《王世杰日记》一九六六年一月五日、一月九
日、三月九日中,都一一曝光。三月九日日记中他写:“文星书店萧同兹,将其《蒋廷黻选
集》内李敖序文(攻击我和李济之)削去,改装送阅。”就是指此。起先,我为爸爸遗著
《中国文学史》写的序,因涉及李济儿子“潜返大陆”,被调查局暗中压迫文星书店删除该
序,方能上市。那一次李济是否暗中勾结调查局做手脚,不得而知;但这一次删除我为《蒋
廷黻选集》写的序,则全是王世杰暗中勾结陈雪屏、黄少谷、萧同兹诸国民党大员做手脚,
所干出来钳制言论自由的好事!《王世杰日记》还透露出“中央党部谷凤翔等促余向法院控
诉其诬毁”,可见国民党中央党部自秘书长谷凤翔以下,都计划假王世杰之手,陷害李敖。
只是王世杰心虚,不敢使事情闹大而已。按说王世杰以党派立场、以湖北佬的狭隘心胸,在
日、己中诬谤立场不同之人,并不稀奇。例如在日记中,他骂赵元任“无耻”、骂杨振宁
“无耻”、骂陈省身“无耻,,、骂牛满江“无耻”、骂张捷迁“无耻”、骂任之恭“无
耻”骂何炳棣“无耻”(一九七七年四月二十二日)……如今骂到李敖,被骂程度且不及以
上院士七贤,按说大可一笑置之,一并听其妄言可也。但我李敖岂是这么好说话的,所以我
要写出来,诛奸宄于既死、斥无耻于身亡。无耻的王世杰生前死后,欺人太甚,苛于诬人、
疏于察己,包括他自己那真正“品行不端”、“行为不正”的儿子王次五在内。王次五即王
德励,其“行为不检,尤其好赌”,明见于一九六二年十一月四日《王世杰日记》;其“涉
嫌人头支票案”被扣押、“性好赌博,亏欠不少”,明见于一九六年三月六日《中央日
报》,与三月九日《征信新闻报》。当然,由于王世杰的显赫,从台北市税捐稽征处主任、
到基隆市税捐处长、到台湾银行专员,都不因“品行不端”、“行为不检”,而照做不误。
至于王次五的太太林美智,更受王世杰用公款照拂,王世杰在“中央研究院”院长任内,曾
亲批两张便条,一条上说:“支给林美智医药补助费二千元。世杰。一九六四、一、三。”
另一条上说“支给林美智医药补助费八百元。世杰。一九六四、十、十二。”这样子把公家
的特别费一再给自己儿媳妇的“善行”,当然不属“品行不端”、“行为不正”之列,不
过,为人“端正”如此、办公做人如彼,入于无耻之列,也就恰如其人了。
王世杰如此无耻,居然还有人无耻地捧他,此人即许倬云。许倬云是最善于谄媚权贵的
一个怪胎,凡是看过他写《寻真理的李济之先生》的人,或是《追念王雪艇先生》的人,都
不难看出他多么会拍权贵马屁!我在文星,也不幸认识了一些人,其中之一,是许倬云。我
主持文星时,许倬云巴结我,十分卖力。但为了我写文章批评他的主子李济、沈刚伯(台大
文学院长),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五日,他约我和萧孟能、余光中去他家。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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