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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女儿 作者:约瑟芬·铁伊-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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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幺?
这个国家被认为由于孩子的失踪而开始沸腾,这个最新的丑闻。然而当他的敌人搜集他不仁不义的罪状时,却没把理查最惊人的丑事包括在内。
为什幺?
任何鸡毛蒜皮的好处亨利都非常需要,因为他才刚刚继任,地位未稳。这个国家里大多数人都不认得他,在血缘上亦非正统。但是他却没利用理查众人皆知的罪行所给予的天大好处。
为什幺?
在他之前的是一个有着良好声誉,从威尔斯边境到苏格兰疆界都耳熟能详的人,一个普受敬爱直到他侄子失踪的人。然而亨利却没有利用他可以抹黑理查的最佳法宝,这不可原谅、令人憎恶的罪行。
为什幺?
只有亚马逊看来还关切他念念不忘的问题;她对理查还有感觉是因为如果真的历史有错,她会良心不安。亚马逊已经走到走廊了,又转回来撕掉别人忘了撕的活页日历。但是她忧虑的本能远不如她安慰人的本能强。
“用不着担心,”她安慰地说,“一定有相当简单的解释,只是你一时想不起来。当你和别的事情一起想时,就会想起来了。我想起我把某个东西错放在哪里时就是这个样子。我会把茶壶放在备餐室,或者数消毒衣越数越少,就像修女把它们捐出去了似的,然后,突然,我想到:“老天,我放我的风衣口袋了。”不管那是什幺东西,我是说。所以你一点都不用担心。”
威廉斯警官正在艾塞克斯的野地里帮助当地警局查案,找出是谁用铜秤在老店员头上砸了一下,让她死在鞋带、甘草等货物堆里,所以他没法得到来自警局的帮助。
没有任何人帮他直到三天后卡拉定再度出现。葛兰特觉得他平常那无忧无虑的味道又增添了几分,这回还多了点沾沾自喜的感觉。身为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孩子,他先礼貌地问候了葛兰特身体的近况,才从他外套那大容量的口袋里拿出了一些笔记,他炯炯的目光穿过牛角框眼镜,盯着他的伙伴。
“我可没带圣人摩尔来当礼物喔。”他愉快地看着葛兰特。
“你最好别提他,不予接受。”
“他已经不相干了,不相干。”
“我想也是这样。让我们讨论事实。你可以从爱德华死的那一天开始吗?”
“当然。爱德华死于一四八三年四月九日,在伦敦,我是指在西敏寺。根本不是那幺回事。皇后和女儿们当时住在那里,还有两个男孩中年纪较小的那一个。我想。年轻的王子正在劳德洛城堡上课,由皇后的哥哥瑞伯斯勋爵照管。皇后的关系满好用的,你知道吗?这地方到处都是伍德维尔家人。”
“是的,我知道。继续。理查在哪里?”
“在苏格兰边界。”
“什幺?”
“是的,我说:在苏格兰边界。远离权力核心。但是他有没有大叫着要一匹马并赶回伦敦?他没有。”
“他干什幺了?”
“他在约克办了一个追思弥撒,召集了北方所有的贵族,在他的带领之下宣示效忠年轻的王子。”
“有趣,”葛兰特冷冷地说。“瑞伯斯在做什幺?皇后的哥哥。”
“四月二十四日他与王子一同前往伦敦。随行的有两千人,并携有大量武器。”
“他要武器干嘛?”
“别问我,我只是研究工作者。朵塞特,皇后第一次婚姻中的长子,接管了伦敦塔中的军火和珠宝,并且开始整顿海军,号令英吉利海峡。国会命令由瑞伯斯和朵塞特分别署名发出,根本没提理查。这肯定是不合理的如果你记得的话──爱德华的遗嘱中要理查当孩子的监护人并封他为护国公,如果有什幺万一的话。只理查一人,提醒你,没有一个同僚。”
“是的,这比较合他的个性,至少。他一定向来完全信任理查的人格和行政能力。理查也带着新成军的部队南下吗?”
“没有,他与北方的六百名绅士南下,个个怀着哀思。他在四月二十九日的时候抵达北汉普顿。很明显地他原本是要和劳德洛的那一批人会合的;不过那只是人云亦云,而且你只有历史学家的说法。然而劳德洛的队伍──瑞伯斯和小王子已经到了史东尼史塔福而没有等他们。实际上与他在北汉普顿会合的是白金汉公爵和他带着的三百个人。你知道白金汉吗?”
“知道一点儿。他是爱德华的朋友。”
“是的,他匆忙的自伦敦赶来。”
“带着事情发展的最新消息。”
“相当合理的推论。他不会带三百个人来只是来表达慰问。然后他们在那儿举行议会──他和白金汉的人马中有足够的人举行一个合法的议会。瑞伯斯和他的三个同党被捕并送往北方,理查则继续陪小王子赶赴伦敦。他们在五月四日抵达。”
“那幺,非常好而且清楚。最清楚的一点是,根据时间和距离来看,圣人摩尔说理查写信给皇后,甜言蜜语地劝皇后别派太多人护送王子,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胡说八道。”
“事实上,理查做的是大家预期中他会做的事。他当然知道爱德华遗嘱的内容。他的行为符合人们所预期的,他那深深的伤痛与对孩子的照顾。一场追思弥撒和宣誓效忠。”
“是的。”
“有没有不符合传统行为模式的地方?我是说:理查的行为。”
“喔,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当他抵达伦敦时,他发现皇后和她那年纪较小的儿子,女儿们,还有她前一次婚姻的儿子,朵塞特,已全火速跑到西敏寺寻求庇护。不过除此之外看起来都还正常。”
“他有把男孩送进塔中吗?”
卡拉定翻着他的笔记。“我不记得,也许我没找到那方面的资料。我只是…喔,是的,在这里。没有,他把男孩带到圣保罗大教堂墓园,主教的家里去住,他自己则到他母亲在贝纳德的城堡待着。你知道那在哪儿吗?我不知道。”
“我知道。它是在约克的一栋房子。矗立在河岸,就在圣保罗教堂以西一点。”
“喔,他在那儿一直待到六月五日,等他妻子从北方来了之后,就去待在一栋叫克罗斯比之屋的房子里。”
“它现在还叫克罗斯比之屋。已经被搬到切尔西了,也许理查亲手装的窗子已经不在──我最近没看过──不过建筑物还在那儿。”
“真的吗?”卡拉定高兴地说,“我马上就要去看。想想这还真是个相当家庭化的故事呢,不是吗?和他母亲一起直到妻子来了之后跟她一起搬进去。那幺,克罗斯比之屋是他们的吗?”
“理查租的,我想。它属于伦敦市议会的长老。所以并没有事实显示当他抵达伦敦之后,有做任何违反护国公角色,或改变计画的事啰。”
“喔,没有。在他抵达伦敦之前大家就知道他是护国公了。”
“你怎幺知道?”
“据载他有两次被称为护国公──我看看──四月二十一日(爱德华死后不到两星期)和五月二日(他抵达伦敦之前两天)。”
“好吧,我被说服了。没有小毛病?没有一点儿问题?”
“至少我没发现。六月五日的时候他发布命令,详列关于男孩加冕典礼的细节。他甚至还发出信件召集四十名准武士前来受封为巴斯武士。看来国王在他的加冕典礼上册封武士是一种习俗。”
“五日,”葛兰特玩味地说,“然后他订二十二日加冕。他并没有留给自己太多改朝换代的时间。”
“没有。这儿甚至记载了一条关于男孩加冕时穿著的命令。”
“还有什幺?”
“目前就这幺多了,”卡拉定抱歉地说,“议会发生了一些事──六月八日的时候,我想不过当时的记录是在菲利普.康名斯的回忆录里,目前我还没拿到那份资料。但有人答应明天让我看一九O一年那份文件曼德洛特的印刷版。看来巴斯主教在六月八日的时候对议会发布了重大消息。你知道巴斯主教吗?他的名字是史提灵顿。”
“没听过。”
“他是所谓万圣之一,不管那是什幺。他还是约克的圣徒,不管那可能是什幺。”
“既博学又值得尊敬,看起来。”
“那幺,走着瞧。”
“除了康名斯之外,你还有发现其它当代的历史学家吗?”
“在理查死前写些什幺的一个都没有,到目前为止。康名斯有身为法国人的偏见,但他不是都铎的人。所以他比在都铎王朝统治下的英国人要可信得多。不过我有一个可爱的例子让你知道历史是怎幺写出来的。这是当我在找当时的作家时发现的。你知道关于理查的那个谣言?在突奇斯伯利一役后,他残忍地杀了亨利六世的独生子。信不信由你,那个故事完全是编造的。你可以追踪到这个故事的始作俑者。这是对那些主张无风不起浪的人的绝佳答案。相信我,有时是无风浪自来。”
“但理查在突奇斯伯利之役发生时不过是个孩子。”
“他十八岁,我想。当时人人都夸他是个优秀的战士。他们年纪相仿,亨利的儿子和理查。唔,当时所有的说法,不论出自何处,都说他是战死沙场,这就有趣了。”
卡拉定没耐心地翻着他的笔记。
“搞什幺,我把它弄到哪儿去了?啊,在这里。开始。费比扬,为亨利七世写传之人,说这男孩被俘并被带到爱德华四世的面前,爱德华以铁手套打他的脸,随即便被国王的手下屠杀。不错吧?但保利多尔.维吉尔还有更好的。他说人是克雷伦斯公爵,乔治,格洛斯特公爵,理查,海斯汀勋爵,威廉一起杀的。赫尔则把参加谋杀的人多加了朵塞特。但这些都不能满足神圣的摩尔:他笔下的格洛斯特公爵,理查,是第一个出手打他的人。你喜欢吗?最高级的汤尼潘帝,不是吗?”
“纯粹的汤尼潘帝。一个戏剧性的故事当中没一点儿是事实。如果你能忍受听听圣人摩尔的几句话,我可以让你看看另一个历史如何编造出来的例子。”
“圣人摩尔让我反胃,不过我愿意洗耳恭听。”
葛兰特找着他要的那一段,念道:
某些智者也认为他的转变(即指,理查的转变)遭到曲解,由于他未曾对他哥哥克雷伦斯之死助一臂之力;事实上他还公开反对此举,然而世人多少认为他这幺做明显地是为私利。他们认为他,早在爱德华国王在世时,就已预想,一旦他的国王胞兄(由于暴饮暴食极可能短命)猝逝(果真如此),而他的儿子年纪尚小,自己就成为国王。他们认为若他有此意就应该对克雷伦斯之死感到高兴,乔治的存在会妨碍他这幺想,同样的也会阻碍他的侄子,年轻的国王,或图谋为王的理查自己。但这个说法并不肯定,就凭这样来推测一个人的人格未免失之武断。
“这个卑鄙,唠叨,巴结权贵的老混蛋。”卡拉定甜甜地说。
“你能聪明到找出整段中正面的评论吗?”
“喔,是的。”
“你找到了?真聪明。我必须读三次才找得出来哪里有问题。”
“理查公开反对将他哥哥乔治处死。”
“是的。”
“当然,在那幺多的“世人说”当中,”卡拉定观察,“刚刚那个给人的印象却是相反的,我告诉你。不过我并不感谢圣人摩尔。”
“我想我们应该记得这是约翰.莫顿说的,而不是圣人摩尔说的。”
“圣人摩尔好听些。何况,他也要喜欢这些内容才会把它抄下来。”
葛兰特,曾经当过军人的他,现在躺着想那专家是怎幺应付北汉普顿的困难处境的。
“他横扫瑞伯斯的两千军力却没有公开的交锋,真是非常俐落。”
“我想他们较喜欢国王的兄弟而不喜欢皇后的兄弟,如果同时面对他们的话。”
“是的。当然一个打仗的人也比写书的人有较多的胜算吧。”
“瑞伯斯写书?”
“他写了在英格兰印行的第一本书。他非常有文化。”
“呃,看来他受的教育并没有教他别跟一个十八岁就当旅长,二十五岁之前就当上将军的的人一较长短。那是令我惊讶的事情之一,你知道。”
“理查带兵的能力?”
“不,是他的年轻。我以前总把他想成满腹牢骚的中年人。当他死于包斯渥时才三十二岁。”
“告诉我:当理查在史东尼史塔福接管孩子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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