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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守望者中文本-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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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可我最后一分钟改变了主意。我揣摩象我这样一个痛恨电影的人,要是让他们把我拍成短片,岂不成了真正的伪君子了? 
  她是个可笑的姑娘,那个琴。我并不打算把她说成地道的美人。可她的确让我神魂颠倒。她可以说是个花嘴姑娘。我的意思是说她只要一讲话,加上心里激动,她的嘴和嘴唇就会向五十个方向动。 
  这简直要了我的命。而她也从来不把嘴闭得紧紧的。那张嘴总是微微张开一点,尤其是她摆好姿势要打高尔夫球或者是她在看书的时候。她老是在看书,看的都是些非常好的书。她还读过不少诗。艾里那只写着诗的垒球手套除了我家里的人以外,我只给她一个人看过。她从来没见过艾里,因为她还是第一次到缅因来度暑假——以前的暑假,她都到鳘鱼角去——可我把他的事情跟她讲了许多。她对这类事儿很感兴趣。 
  我母亲不怎么喜欢琴。我是说琴和她妈妈见了我母亲老是不跟她打招呼,我母亲就以为她的是故意怠慢她。我母亲经常在村里遇见她们,因为琴常常开着她们那辆拉萨尔敞篷汽车跟她母亲一起上市场。我母亲甚至都不以为琴长得漂亮。我呢,当然认为她漂亮。我就喜欢她长的那个模样儿,就是那么回事。 
  我记得有一天下午的事。那是唯一的一次琴跟我两人接近于搂搂抱抱地胡搞。那天是星期六,外面正下着瓢泼大雨,我恰好在她家里的廊子上一一他们有那种装着纱窗的大廊子。我们俩在一块儿下棋。我偶尔也拿她取笑,因为她总不肯把那些国王从后排拿出来使用。可我也并不把她取笑得太厉害。你是决不会想把琴取笑得太厉害的。我觉得我自己确实很喜欢一有机会,就把一个姑娘取笑得面红耳赤,可好笑的是,那些我最最喜欢的姑娘,我却不想拿她们取笑。有时候我觉得你拿她们取笑以后,她们反倒高兴——事实上,我知道她们是会高兴的——可你一旦跟她们相处久了,平时从来没拿她们取笑过,那简直很难开始。 
  嗯,我打算告诉你的,是那天下午琴跟我怎样接近于搂搂抱抱地胡搞。天正下着倾盆大雨,我们都在外面的廊子上,刹那间跟她母亲结婚的那个酒鬼出来到廊子上,问琴家里还有香烟没有。我跟他不很熟,不过从外表看,他很象那种不太爱理人的家伙,除非是他有求于你。他有种极讨厌的个性。 
  嗯,他问琴知不知道哪儿有香烟,琴却不回答他。 
  因此那家伙又问了她一遍,她依旧不回答他。她甚至都没从棋盘上抬起头来。最后那家伙走进屋去了。他进去后,我就问琴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时她甚至都不肯回答我。她假装着好象在集中注意思考下一步棋应该怎么走。接着突然间,那颗泪珠儿啪的一下掉到棋盘上了。正好掉在一个红方格上——嘿,我这会儿还看得见哩。她只是用手一擦,把那颗泪珠儿擦进了棋盘。我不知怎的,觉得心里极不对劲儿。我于是走过去让她在她坐的那把长椅上挪出些位置,好让我坐在她身旁——事实上我简直就坐在她怀里。接着她真的哭了起来,我呢,只知道在她脸上狂吻——一切地方——她的眼睛,她的鼻子,她的前额,她的眉毛,她的耳朵,——她整个的脸,除了她嘴上一带。她仿佛不让我吻她的嘴。不管怎样,这是我们俩最接近于搂搂抱抱地胡搞的一次。过一会儿,她起身进去,换上件红白两色的运动衫,就是我见了最神魂颠倒的那一件,于是我们俩一块儿去看混帐电影了。在路上,我问她古达罕先生——就是那酒鬼的名字——可曾对她不规矩过。她年纪还很轻,可她有那种极好的身段,所以换了我,就决不会让她呆在古达罕那杂种的身旁。不过她说他没有。我怎么也弄不明白这他妈的是怎么回事。有些女孩子你简直怎么也弄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希望你不要仅仅因为我们不在一起搂搂抱抱地胡搞,就把她看成是他妈的冰棍什么的。她才不蠢呢。我就老跟她握手,比如说。这听起来好象没什么,我知道,可你跟她握起手来却是滋昧无穷。大多数的姑娘你要是握住她们的手,她们那只混帐的手就会死在你的手里,要不然她们就觉得非把自己的手动个不停不可,好象生怕让你觉得腻烦似的。琴可不一样。我们进了一个混帐电影院什么的,就马上握起手来,直到电影演完才放开,既不改变手的位置,也不拿手大做文章。跟琴握手,你甚至都不会担心自己的手是不是在出汗。你只知道自已很快乐。你的确很快乐。 
  我刚想起另一件事。有一次,在电影院里,琴干了一件事,差点儿让我的灵魂儿都出了窍。好象还是在放映新闻片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有只手搭在我脖子后面,那是琴的手。干这样的事说来确实是很可笑。就是说她还那么年轻,而你瞧见的那些把手搭在别人脖子后面的姑娘,多半都是在二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而且对方不是她们的丈夫便是她们的孩子——比如说,我自己就偶尔把手搭在我小妹妹菲芘的脖子后面。可是遇到一个年轻的姑娘干这样的事,那真是别有滋味,简直叫你销魂。 
  嗯,这就是我坐在休息室里那把令人作呕的椅子上想的心事。想的是琴。我只要一想起她跟斯特拉德莱塔一起出去坐在埃德。班基那辆混帐汽车里的那部分,就会难过得差点儿发疯。我知道她决不会让他攻入一垒,可我心里照样难过得要命。我甚至都不高兴谈这好多,如果你一定要我说老实话。 
  休息室里已经没有人。连所有那些婊子样的女人也都不在了,忽然间我觉得自己非他妈的离开这地方不可了。这地方实在太叫人泄气了。不过我还一点不觉得困。因此我上楼回到自己房里,穿上大衣。我还往窗外眺望了一下,看看所有那些心理变态的人是不是还在行动,却见对面房里全都熄灯了。我又乘电梯下去,叫了辆出租汽车,要司机送我去“欧尼”。“欧尼”是格林威治村里的一个夜总会,我哥哥DB还没到好莱坞去当婊子之前常去那地方,他偶尔也带我去过几次。开夜总会的欧尼是个又高又胖的黑人,会弹钢琴。这家伙势利得要命,见了人甚至都不肯理睬,除非你是个大人物或者名人或者别的什么。可他的钢琴确实弹得好,事实上好得都有点流于粗俗了。我自己也不太清楚我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可我说的是心里话。我确实喜欢听他演奏。不过有时候你真想把他那架混帐钢琴翻个个儿。我想那是因为他有时候弹起钢琴来,听去就象那种势利鬼,除非你是大人物就不肯理睬你。 
   
   

 



 




 第12节



  我坐的那辆出租汽车是辆真正的旧汽车,里面的气味就好象有人刚刚呕吐过似的。我只要深夜出去,总会坐到这类令人作呕的汽车。更糟糕的是,外面又是那么静寂那么孤独,虽说是在星期六晚上。街上我几乎没看见什么人。偶尔只见一男一女穿过街心,彼此搂着腰;或者一帮阿飞模样的家伙路他们的女朋友在一起,全都象恶魔似的哈哈大笑着,至于引起他们发笑的东西,你可以打赌根本不好笑。遇到深夜有人在街上大笑,纽约确是个可怕因地方。你在好几英里外都听得见这笑声。你会觉得那么孤独,那么沮丧。我真希望自己能回家去,跟我妹妹菲芘瞎扯一会儿。可是最后,等到我在车里坐了一会儿以后,那司机就跟我聊起天来。他的名字叫霍维兹。他比我早先遇见的那个司机要好多了。嗯,我忽然想起他或许知道那些鸭子的事。 
  “嗨,霍维兹,”我说。“你到中央公园浅水溯一带去过没有?就在中央公园南头?” 
  “去过哪儿?” 
  “浅水湖。那个小湖。里边有鸭子。你知道。” 
  “不错,怎么回事?” 
  “呃,你知道在湖里游着的那些鸭子吗?在春天和别的时候?可是到了冬天,你知道它们都到哪儿去了?” 
  “谁到哪儿去了?” 
  “那些鸭子,你知道吗?我问你。我是说到底是有人开来卡车把它们运走了呢,还是它们自己飞走了——飞到南方或者什么地方去了?” 
  老霍细兹把整个的身子都转了过来,直望着我。他是那种沉不住气的家伙。可他为人倒不坏。 
  “他妈的我怎么知道?”他说。“他妈的我怎么知道象这样的傻事?” 
  “呃,别为这个生气,”我说。看样子他好象有点儿生气了。 
  “谁生气了?没人生气。” 
  我看他为一点小事他妈的那么容易生气,就不再跟他说话。可他自己又跟我搭讪了。他又把整个身子转过来,说道:“那些鱼哪儿都不去,它们就呆在原来的地方,那些鱼。就呆在那个混帐湖里。” 
  “那些鱼——那不一样。那些鱼不一样。我讲的是鸭子,”我说。 
  “那有什么不一样?没什么不一样,”霍维兹说。他不管说什么话,总好象憋着一肚子气似的。 
  “在冬天,鱼比鸡子还要难过呢,老天爷。用你的脑子吧,老天爷。” 
  约莫一分钟工夫,我什么话也没说。接着我说:“好吧。要是那个小湖整个儿结成一块严实的冰,人们都在上面溜冰什么的,那么那些鱼什么的,它们怎么办呢?” 
  老霍维兹又转过身来。“它们怎么办呢,你他妈的这话是什么意思?”他向我晚喝说。“它们就呆在原来的地方,老天爷。” 
  “它们可不能不管冰。它们可不能不管。” 
  “谁不管冰?没有人不管!”霍维兹说。他变得他妈的那么激动,我真怕他会把汽车撞到电线杆或者别的什么东西上去。“它们就住在混帐的冰里面。这是它们的本性,老天爷。它们就那么一动不动整整冻住一个冬天。” 
  “是吗?那么它们吃什么呢?我是说,它们要是冻严实了,就不可能游来游去寻找食物什么的。” 
  “它们的身体,老天爷——你这是怎么啦?它们的身体能吸收养料,就从冰里混帐的水草之类玩艺儿里吸收,整个时间它们的毛孔全都张着。这是它们的本性,老天爷。懂得我的意思吗?”他又他妈的把整个身子转过来看着我。 
  “哦,”我说。我不再往下说了。我生怕他会把这辆混帐汽车撞得粉碎。再说,他又是那么个容易为小事生气的家伙,跟他讨论什么事情可不是件愉快事儿。“你能不能在哪儿停一下,跟我喝一杯?”我说。 
  他并没回答我。我揣摩他还在思索。我又问了他一遍。他是个挺不错的家伙。十分有趣。 
  “我没时间喝酒,老弟,”他说。“你他妈的到底几岁啦?干吗不在家睡觉呢?” 
  “我不困。” 
  我在欧尼夜总会门口下了车,付了车钱,老霍维兹忽然又提起了鱼的问题。他确是在思考这问题呢。“听着,”他说。“你要是鱼,大自然母亲就会照顾你,对不对?你总不会认为到了冬天,那些鱼都会死去吧?” 
  “不,可是——”“你他妈的说得对,它们不会死去,”霍维兹说着,就象只飞出地狱的蝙蝠似的,开着车一溜烟走了。他可以说是我一辈子遇到的最容易为一点小事生气的家伙。不管你说什么,都会惹他生气。 
  尽管时间已经这么晚了,老“欧尼”还是拥挤不堪。绝大多数是大学预料和大学里一些粗俗不堪的家伙。几乎世界上的每一个混帐学校都比我进的那些学校放假早。这地方挤得差点儿连大衣都没法存。可是倒静得很,因为欧尼正在弹钢琴。只要他在钢琴边坐下,便被看成是件神圣的事,其实老天爷,谁也不可能好得那样。除我之外,约莫还有三对男女在等桌子,他们全都推推搡搡的,踮起脚尖,想看一眼欧尼弹钢琴时的样子。他的钢琴前面放着一面混帐大镜子,他身上照着极亮的聚光灯,因此在他演奏的时候,人人都能看着他的脸。他演奏的时候你看不见他的指头——只看见他那张宽阔的老脸。真是了不起。我不太记得我进去的时候他正在演奏什么曲子,不过不管是什么曲子,他却真的把它糟蹋得一塌糊涂。他卖弄本领,傻里傻气的把那些高音符弹得象流水一样,还有其他许多油腔滑调的鬼把戏,我听了真是厌恶极了。可是,你真该听听他弹完时听众的那阵声音。你听了准会作呕。 
  他们全都疯了。他们完全象电影院里的那些痴子,见了一些并不可笑的东西却笑得象魔鬼一样。我可以对天发誓,换了我当钢琴家或是演员或是其他什么,这般傻瓜如果把我看成极了不起,我反而会不高兴。我甚至不愿他们给我鼓掌。他们总是为不该鼓掌的东西鼓掌。换了我当钢琴家,我宁可在混帐壁橱里演奏。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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