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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与昼-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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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反感。)一个人总特别喜欢某一种颜色,我发现,有的人一生喜欢一种颜色,有的人一个时期喜欢一种颜色。一个人某个时期喜欢的那种颜色,基本上是他这个时期生活乐章的主色调。一个人一辈子喜欢的颜色,一种,或有一个序列就构成了他一生交响乐的色调,起伏跌宕。我说的有道理吧?你喜欢什么颜色,林虹?
(林虹:“我?……”她停顿了一会儿,“白色。”)
白色?你过去呢,学生时代呢?
(“红色和白色。”)
红色和白色?过去你喜欢红色和白色,现在变得只喜欢白色了?(一个她敏感而似乎熟悉的变化。林虹是什么经历?她隔着灯光下缭绕的烟雾注视着林虹。)
(“是。”)
(她又抽了一口烟,接着说自己的身世。)我在中学,到后来上大学,都喜欢玫瑰色。我喜欢看玫瑰色的画面,喜欢玫瑰色的霞光。我那时做的梦也常常是玫瑰色的,梦的内容忘了,颜色却留下了印象。(她叙述着,不再有拗嘴和恶心的感觉了。)我崇拜约翰·克利斯朵夫,常常为他流泪。我的爱情追求也是理想主义的,要找一个对人类有贡献的天才,终身做他的伴侣。我很自信。觉得我漂亮,学习好,又有天赋。很受男同学注意,大学里女同学本来就少,不过,我在班里一个人也没爱过。我爱上了法律系一个比我高两届的男同学,叫杨海明,很英俊的。我向他借过一本书,还书时,在里面夹了一首小诗。可他没什么特别反应。他毕业后去衡阳了,从此再也没见到他……这玫瑰色的一章算是永远过去了……
第二章,题目是“生活是铁青色的”。说的是“文化大革命”这一段。前面就不用说了。1970年,我大学毕业分到怀柔县教中学。父亲被定成了“中统特务”。有了这样一个政治标签,我成了无人问津的“次品”。那时在北京,先后给我介绍过几个对象,都因为我的家庭问题吹了。我这个人虚荣心强,要面子,明明是对方不要我,我还要打肿脸充胖子,和别人说是自己不愿意,对对方不满意。闹来闹去,人们说我眼高。我有什么眼高的?几次谈对象,我的尊严几乎完全被粉碎了。女人有时候是很软弱的,特别在她丧失自信的时候。当时,随便给我介绍一个什么人,我都会愿意的。我迫不及待地要嫁人,好像再不结婚,就永远没人要了一样,急着推销自己,简直是一种恐慌症。
有人给我介绍了一个四十五岁的干部,比我大了近二十岁,这样大的年龄差别,都没伤我自尊心,我咬了咬牙和他见面。一个胖子。(温和的胖脸闪过,肥胖绵软的手。)结果,还是他不要我。他倒是喜欢我,可他要出国当参赞……
(她目光眯成的一线,透出一丝冷酷。)
我在怀柔县和孟立才结了婚。他是个体育老师,比我大十岁,因为到砖瓦厂偷砖曾被判过两年刑,是个刑满释放犯。我的父母坚决反对这门婚事,我和他们大吵了一场——
……范书鸿冒火地站在房间里,用手指着女儿:“我不同意,坚决不同意。你找谁不行,非要找这样一个人?”
“我找谁?谁要我?”范丹妮哭了。
“过去介绍的哪个不比孟立才好?你都看不上。”
“你怎么知道我看不上?”范丹妮歇斯底里地喊道,泪流满面,“如果他们之中任何一个人肯要我,我早就愿意了。”
范书鸿惊愕地说不出话来。
“是他们不要我,知道吗?可我有自尊。只好说我不满意他们。你知道你的女儿没人要吗?”
范书鸿如五雷轰顶,脸痛苦地搐动着,良久,才困难地说:“那你也不要找孟立才,我不能让女儿嫁给一个刑满释放犯。”
“可你自己呢?有谁要你这个中统特务的女儿?”……
——我从北京回到怀柔,就和孟立才结婚了。他在那种事上太野蛮,我怕他怕得不行。除此以外,他还是不错的,对我很体贴——
……范丹妮裹着被子朝里躺着,在抽泣。
孟立才裹着棉大衣背对着她坐在床边。他回过头给她掖了掖被子,想哄慰她。
“滚开。我不要你,流氓。不许你碰我。”
孟立才缩回了手。
“你滚远点。我不要你坐在这儿,你滚。”
孟立才站起来,到火炉边坐下。天亮了,范丹妮醒来,发现孟立才的大衣也盖在自己身上。窗外西北风呼啸着,孟立才坐在炉边,缩着头打瞌睡。火炉上咕嘟着什么。炉火一闪一闪映红着他那张粗黑的脸。
“你醒了,想起吗?”孟立才回过头。
“不起。”
“天冷,不起就睡吧,反正今天是礼拜天。”他小心翼翼地端着一大碗鸡蛋羹走到床边,“就在床上喝吧,坐起来,围上被子。”
“不喝。”
“喝吧。你太瘦了,”他的声音中含着由衷的体贴,“像个小孩。”……
——可我不爱他,一想起他就恨他。是他毁了我的青春。我知道这样怪他毫无道理,是我心甘情愿嫁给他的。可我还是恨,想起来嫁给这样一个人,我就浑身哆嗦。我糊里糊涂地把自己的青春廉价拍卖了。(她又用力一口一口抽着烟,她那纤细苍白的手指又开始神经质地颤抖。她把半截烟狠狠地一口抽完,低头喷出浓烟,被呛得轻轻咳嗽着。她侧转过头,把烟头摁灭在烟灰缸里。咳嗽过去了,她抬起头。)
说小说的第三章吧,“霓虹灯是缤纷杂色的”。写的是我调回北京以后的生活。父亲的政策早落实了。我调到电影界的一个编辑部。开始到处跳舞,广泛交际,学会了喝酒抽烟,学会了打桥牌、吃西餐、熬夜坐沙龙。我就好像一直在舞场上旋转着,周围一片五彩缤纷。我有钱就花,及时行乐,什么衣服好看买什么衣服,过时了就送人。我要弥补我青春年华的损失。这一章是幸福的,也是疯狂的。我争风吃醋、嫉妒失眠,绞尽脑汁,大吵大闹。我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颜色。一闭眼,总觉得一个霓虹灯的繁闹夜市在眼前晃动。我爱了不止一个人,也被不止一个人爱,可最后,我爱上了他。(她一口气说到这儿,猛然间,目光变得呆滞失神。)
(“胡正强?”半晌,林虹问。)
是。(她叹了口长气,说话的节奏开始变慢了。)这大概是我第一次真正的爱。我也真正感到了什么是爱的痛苦。有时候,为了等他一个电话,我能在电话机前苦苦地守候一天。那一阵,我在编辑部有间单人宿舍。他来看我一次,我事先要忙上一整天,花半个月工资买酒买菜,用煤油炉给他做一餐像样的饭菜。为他,我什么牺牲都做了。可他还是抛弃了我,为了他正人君子的虚伪形象。可他越这样,我越离不开他,我到处等他,想尽办法见他一面。他却像躲瘟疫一样躲着我,他看不起我,冷落我,厌恶我。我简直像疯了一样——
……寒风刺骨的夜晚,树上的积雪纷纷扬扬落下来,路上行人寥落。范丹妮紧裹着呢子大衣,头缩在围巾里,踏着结了一层薄冰的积雪,瑟瑟缩缩地在一幢楼前来回走着。她望着二楼的一个灯窗,那是胡正强的家。她写了信约他,可他不出来。看见灯窗上晃动的身影,她甚至像能听到他那放怀的、富有感染力的笑声。
夜深了。一排排灯窗熄灭了。胡正强家的灯窗也黑了。
范丹妮还在刺骨的寒风中来回走着,显得孤零零的……
——我有时候真想杀了他。……好了,不说了,再说我又要发疯了。咱们睡吧。第四章,我告诉你题目:“未来应该是蓝色的?”问号。我希望是蓝色的,可谁又能知道会是什么颜色?也许是黑色的,是死亡。不说了,睡觉。
林虹脱下自己的白色连衣裙,左右看了看拥挤不堪的房间,把裙子搭在椅背上。她的衣服不多,这是她最喜欢的一条裙子,要爱惜。坐了一天火车,该洗了,可住在这里,如此杂乱,明天能不能洗衣服还是个问题。她无意中看了看范丹妮,目光不由得愣住了。
范丹妮脱掉了那件漂亮的被撕裂的连衣裙,揉成一团,往地下一扔,然后站起来,开始摘乳罩,可那竟然不是乳罩,是……林虹这才知道,范丹妮那隆起的胸部是戴了假胸。假胸被扔在椅子上,还有弹性地颠了颠。那个苗条而丰满的范丹妮不见了,面前是一个胸部干瘪、瘦骨伶仃的女子。能看见她胸部的肋条骨。
她心中不禁涌上对范丹妮的怜悯。她每天把自己装扮起来不知要花多少心思?而一旦卸了妆,竟像变成另一个人,这实在有点可悲。
范丹妮正自怜自爱地瞧着自己的身体,一抬头看见了林虹的目光。“我瘦吧?”她自我解嘲道,同时又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狭窄白皙的胸部,瘦凸的膝盖骨,脚面上裸露的青筋。
林虹笑笑:“瘦点好,好多人想瘦还瘦不下来呢。”
“你没看出我戴的是假胸吧?”范丹妮有些得意地笑了。
林虹摇了摇头。
“这是托人从香港带来的进口货,质量好。”范丹妮说着从椅子上拿起假胸,用手捏了捏,摸着两个富有弹性的假乳房,“你看,它的弹性、柔软度和发育最好的真乳房一样。不要说看,就是隔着衣服都摸不出是假的。”
林虹不自然地、敷衍地笑了笑。看着范丹妮这样摸弄假乳房,她在心理上有种极不舒服的感觉。
“你是不是看不惯假胸?”范丹妮问。
“我?……没见过。”
“这都没见过,你们古陵县真不开化啊。这在现代社会很普遍。外国不光有假胸,还有假臀呢。只要像真的就行。人要打扮自己,就得用这些假的东西,假眉,假发,假睫毛。擦胭脂抹粉,不都是为了使皮肤蒙上假的颜色?光靠本色,女人哪有那么漂亮?会打扮也是一种艺术。你擦胭脂吗?”
“不。”林虹摇摇头。
范丹妮打量了她一眼,目光一下停住了,发亮了,像是第一次发现什么,禁不住赞叹:“你真美。”
林虹不好意思地微微笑了。她穿着小背心短裤衩在灯光下坐着,头发乌黑,脖颈胳膊洁白而润泽。她胸部丰满,但并非刺激性地过度隆起,是柔和、质朴的。她的长长的手臂自然下垂扶着床边,显得十分动人。
“你站一站。”范丹妮说。
林虹迟疑不解地站起来,掉头看了看自己坐的地方,以为压着了什么东西:“怎么了?”
范丹妮迅速地上下打量着她。她的线条很美。只是腰部略显松弛(现在站起来,似乎胸部也有些松弛),不那么收束和纤细。
“你如果再把腰勒紧些,胸部就会更隆起来,那你就更美了。”范丹妮说。
林虹一笑,又坐下去,转身安放枕头。
“你保养得好,这辈子没受什么大罪吧?”范丹妮仍在打量着她,同时感到一丝嫉妒,不由得看了看自己干瘪的胸部。
林虹不以为然地笑了笑。
“你这些年都是什么经历,你结婚了吗?”
“结过,离了。”
范丹妮一下愣了,她没想到。
“什么人?”
“一个干部子弟。”
“他父亲是什么官?”
“那时什么也不是。现在我们省当省委书记。”
“谁,他叫什么?”范丹妮正拿起背心往头上套,一下停住了。
“你问他还是他父亲?他?告诉你,你也不知道,他叫顾晓鹰。”
“顾晓鹰?”范丹妮一下睁大了眼睛。
“你认识?”
“嗯……认识。”
“你怎么认识的?”林虹注视着范丹妮。直觉告诉她:顾晓鹰与范丹妮的关系不太寻常。
“一般认识。今天晚上我在周末俱乐部还遇见过他。”范丹妮只好搪塞。自己过去的情人,竟是林虹以前的丈夫。知道这一层关系,使她对林虹既产生一种同命相怜感,又有一丝莫名其妙的淡淡的敌视,还模模糊糊地漾起一种生理上的不舒服。
“男人都不是好东西。”为了掩饰自己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感,她随便又添了一句。
林虹侧身在折叠床上躺下了,用手臂在枕上支起头,目光若有所思,像是自言自语:“女人应该总结自己。”
“你今年多大了?”范丹妮问。
“二十八。”
“你打算今后怎么生活?”
“我先看看能不能调回北京。你呢?”
“我?现在准备开始写小说。再奋斗上三四年。到四十岁,如果还在事业和爱情上一无所成,我就结婚,随便找个什么人,有点钱和地位的,老老实实过日子。”
范丹妮也在对面的床上躺下。林虹抬起眼,范丹妮也抬起眼,都下意识地想看一下对方的身姿,目光相遇了。都不自然地笑了笑,又把目光躲开了。
她们各自垂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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