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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你为遇见谁+月褪-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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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跟女的能一样吗?这种事我见得少吗?女人结婚以后……”

“好了,妈,吃饭能不能不讲这个?”

“能不讲吗?你都不知道,我出去散步,人家一问,你女儿怎么样?你让我怎么说?说,离婚啦!”我妈表情活像来上访的:“你还没生呢,你妈我就在妇联干,这二十多年干下来,临了了你的婚姻都调解不好,明天我就去打退休申请,以后再也别丢这个人了!”

她越说越心烦,舀汤舀到半途,“哗”把勺往盆里一扔。我倒回十年,遇到这种光景,要被吓得气都喘不匀。但此刻我只平平静静吃一口我的饭:“那您就退了吧,让位给年轻一代。”

“你们一代?”她嗤之以鼻:“轻率,任性,没有责任感。”

我还没接话,我爸抬起头,皱着眉:“吃饭就吃饭,讲这些事后诸葛亮的,有什么用?”

他在纪委这么多年,稍微敛容神情就特别慑人,话也不多,但跟盖中盖似的,一句顶人家五句。他接着问我:“最近是不是工作很忙?”

“就那样吧,怎么了?”

“怎么了。”妈愤愤地往我碗里夹一块排骨:“人瘦毛长的,还问怎么了。”

我哭笑不得,我妈一向词汇特丰富,还特别形象。

“哪有这么夸张。”

“你妈说的对。”我爸看着我,说:“不管发生什么,要爱惜自己。”

我筷子杵在米饭里,也不知道作何反应。我其实不太习惯他们这么样的,从生活细节上予以关注。

也许是上了年纪的缘故,以前他们是不太爱管我的,我爸在纪委我妈在妇联,一天到晚接不完的调查做不完的主。我小时候感觉除了学习,我爸对我最关心的就是打针时哭不哭,一哭他就训我,不坚强。

我头次来例假的时候,我妈正在某乡村随单位展开如火如荼的妇女教育,回来嗓子都失声了,根本没空多罗唆。

我那会儿已经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没让谁知道,自己买了卫生巾垫上,结果由于缺乏经验,第二天穿了一条小白裙子去上学,到了放学根本没办法站起来了,后来还是沈思博把他的外套借给我系腰上,才算没有让往来师长及校友目睹血光。

那天我小腹疼的很厉害,回去拿钥匙一开门,家里空空荡荡,一股穿堂风刮过来,我眼泪就下来了。

沈思博看我那个样子,也没多说,把我带回他家,给我倒了杯热水,接下来我还记得就是,他家当时保姆炒的蛋炒饭,不知怎么能美味到那个地步。

我妈消停了片刻,到底还是有点意犹未尽,爸吃完推开碗筷去客厅看电视,她接上回接着评:

“我跟你说小凝,你离婚我没法管,但这个事你要反思。”

“好啊。”我说:“我改天写千字思想汇报交给您。”

“别跟我贫,我不知道你?”她嗤之以鼻:“跟齐享结婚,你根本当年从动机上就不对,就是个错误。”

“妈,您这话说的。别人听见要怎么想你女儿?什么叫动机不对?我谋财害命了?”我是真的有点毛了。

她一时哑然,起身收拾,隔了几秒说:“算了我这不是,在家里跟你聊聊吗?老公你不满意能不要,你妈我再罗唆你也得认了。”

她都这样讲了,我也不能告诉她——是,当年我动机不纯,齐享也没见得纯到哪儿去,我问他你为什么选择我呢?他回答我说,很简单,因为你长的像我前女友。

他的前女友,那个叫江苓的女人。他扔掉戒指那一天,我亲耳听见,她就在电话的那一端等待,而在此之前,他早已等她许多年。

吃完饭我陪我爸看新闻,奥运圣火正一路传递到德国,遭到阻挠和骚乱。

回屋上网,论坛有人发帖,默克尔私下接见某宗教领袖。

我一边浏览,默默地想,是不是曾经喜欢过的,到头来就一定要让你这么失望?

昨天没睡好,给沈思博发完邮件我就躺下了,为防止失眠还吞了一片安眠葯。

有打桩机的轰鸣从远处传过来,因隔了相当长的距离,音量很轻微,把平时那种非人间的寂静驱赶开,我反而很快就迷糊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仿佛听见有人“邦邦邦”在外头敲门,远远近近有慌张的嘈乱,拖鞋底子“啪嗒啪嗒”踏在过道上的声响,人声开始沸腾。接着灯光“哗”一下亮起来,许多条嗓子在我耳边吼:“查房!查房!”

我相当惶恐,试图起身,却似乎被十二道绳索牢牢捆缚,丝毫不得动弹。

然后谢端的面容出现,像从幽暗的水底,慢慢浮上来的一道光。奇怪的是我看着她,却逐渐平静下来,仿佛回到多年之前,L大28栋,313宿舍门口,我握住行李箱把手拖它到身前,一边推开那扇清漆味未散的门。

她那一时刻就坐在窗前,手捧一本菲尔丁的《阿米莉亚》,清透的白阳光落在她薄薄的肩上。这个画面,如同秋日的私语当中,静下来的小小一段过场。

听见声响,抬头,这女孩眼神里有两秒钟的迷茫。但接着,她对我微微一笑:

“你来啦?”

青春断代史(之一)

“来了。”我点头,笑回去。

她于是放下书,一边摸摸头发,这个下意识的,掩盖羞涩的小动作让她显得非常可爱:“我是你的室友,我叫谢端。”

“庄凝。”我找到印有我学号的衣橱,把箱子塞进去。

“哦。”她自己默了会儿又问我:“是宁静的宁么?”

“不是,是凝结的凝。”

她想了想,又想了想:“那你化学一定学的很好咯?”

我没说什么,只仿佛见到另一个自己在举头三尺处悄悄扮了个鬼脸——这个因果联系实在让人无语。

“你早就来了?”我攀到上铺,把报纸一张张铺到光床板上,再垫上一层薄毯,边忙边问。

“嗯,我妈送我的。”

她的床在我对面,已经铺的平平整整,一只毛狗熊躺在上面,两只眼睛又大又黑又憨厚。

其他两张床也都有人占据。我家住本市,却是最后一个抵达。上午和沈思博两个打车一路晃晃悠悠过来,到地方才发现手续诸多,忙了一圈领了钥匙各自到寝室收拾,相约午饭时间碰头。

L大是有近百年的老校,近些年扩招,在市郊的大学城修建新校区。

学校周边还在大兴土木,我们入住的宿舍楼暑假前刚刚完工,墙壁白的发亮,桌椅摩挲上去光润平滑,边缘却还留有尚未被磨损的刺儿头——后者恰如对十七八岁这个阶段,一个小小的暗喻。

但是那会儿,我并没有想那么多,彼时空气中有淡淡的涂料味儿,正午阳光自玻璃门里穿透进来,从水磨石地板一直延伸到壁上,几何图案一般曲折,这样明媚,就连关照不及的阴影都很浅淡。我收拾妥当,刚直起身来想欣赏一把,阳台下有人叫我的名字。

我几步就奔出去,抹布还拿在手上。

沈思博站在女生宿舍对面的车棚那儿,白T恤牛仔长裤,看见我就笑起来:

“你弄好了没有?下来吃饭!”

这是初秋干净凉爽的小午后,我喜欢的男孩子在楼下等我。我别什么话都想不起来了,只觉得整个人非常轻而且愉快,对他喊:“好啊,等我一会儿。”

我一定是被大好的秋光给迷惑了——一张方凳就立在距阳台门不足两步的地方,等到发现时,惯性已经让我整个人失速撞了上去,脚下顿时失掉平衡,右半边身体着地,知觉稍稍停顿,然后从指尖开始发麻。

有两三秒的时间处于天旋地转之中,我只听见有人慌慌张张地奔过来:“没事吧庄凝?没事吧?”

是谢端的声音,她试图扶我。而我此刻简直无地自容,觉得自己爬起来也算稍稍做个挽回,于是咬着牙推开她的手:“不用,不用。”

她在一旁手足无措:“我不是故意把凳子放这儿的,对不起啊,对不起啊。”

“怪不到你,我明知道它在那里。”我扶着书桌慢慢站起来,拍身上的灰,苦笑:“是我太不小心。”

谁让我一见着沈思博,就一点不像我自己了呢。轻狂成那样,该。

等我把手洗干净换了一件外衣跑下楼,车棚那儿已经空无一人,我正在发怔,被人从身后碰碰肩膀:“往哪儿看呢?”

听见他的声音我就放松下来,转头,沈思博眼睛里都是笑意,看着我说:“头也不回的,这是要上哪去啊?”

我一贯反应不算慢的,但他这样一笑,我就说不出来话了,语言早像畏光的小动物,哗一下四散奔逃,追赶半天就拎出来这么一句:“你,你去哪啦?”

“换了个地方而已。”沈思博示意我看寝室楼门房边的荫凉处,然后他退一步打量我,问道:“你刚走路样子很怪,怎么回事,扭着了?”

“我刚摔了一跤。”

他敛起笑容:“那还跑?”

“我怕你有事走开了。”

刚刚我在寝室换衣服的时候,谢端大概还是挺不好意思,问:

“要不我到阳台跟你男朋友说,让他别急,稍微等会儿?”

“哪啊,他是邻居家的小孩。”我扣扣子,一面往穿衣镜里看自己一眼,神色挺自然的,脸也没红:“别麻烦,我马上就好。”

“不麻烦,应该的。”她还是跑出去,回来,样子怪不安的说:“他好像,不在那儿了。”

我一听着急了,那时候没有手机,错开还能不能及时碰头,是有一定偶然性的,于是就这么的,我以最快速度跑了下来,右脚有根筋到现在还在一抽一抽的痛。

沈思博听了我的话,不做声,接着笑了一下:“你真是,怎么这么——”

我等了又等,心想你做完形填空呢?话都不肯说完整:“什么?”

他走在身侧,看我一眼:“自己反思。”

我不知道说什么,只能耸耸肩膀,我对别人又不会,反正全天下,只有你一个沈思博。

这些话我没讲出来,彼时氛围已是韵脚完美的词,何必去旁逸斜出——我当他一切都明白。

青春断代史(之二)

对我来说全天下独一无二的沈思博,他有着细瓷般秀美的五官,看人的时候,眼神像水一样温和清澈,在他之后我开始注意男性的唇,却再也没见有过那样的线条完美,轻薄而柔润,同时有些微不知缘何而起的苍白——就是这么个清秀的男孩子,真废起来只有我看得见,有时用自行车带我去学校,我说你可不要骑太快,他说,没问题。

然后就蹬的风驰电掣,大弧度转弯,每个路口都要试着在红灯熄灭前闯过去。

我其实安心极了,却故作恐慌的把他的衣角捏在手里:“慢,慢——有交警——有车——”

“我在前头挡着你呢,怕什么。”他背对着我,特别笃定的:“要有事也是我先。”

“切,那要是后面的车呢?”

“你让他们追一个试试。”下坡时他也不捏刹车,就这么直冲下去,风迎面而来,伸手就能感觉它们从指间顺溜地过去,柔滑的质感和水流一般的浓度,像划开一泓小清泉。

当然大部分时间,我们是各自骑车一起上学。一到地方,我们就相互不搭理了,他是他的小绅士,我是我的女干部,那是个男女生邦交不怎么正常化的年代。



我和他具体在几岁上认识,已经无证可考,只知道他出生头五年,沈伯伯在外地当兵,父子相聚的时间不会超过五十天,到了后来沈伯伯转业到地方,被安排进城建局,他们一家人才搬到这个大院里来,享受团聚的好时光。

从我记事起,我们两家关系就不错,就连骑自行车这个事,还是他爸爸教会我的。我十来岁学车的时候,怎么都学不会,爸妈也没有空,或者对这种小事懒得上心。还是沈伯伯下了班,闲来无事,扶着我或是沈思博的车后座,一圈一圈跟着蹓,再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悄悄放手。

沈伯伯人很好玩,又耐心,我们俩都几乎没怎么摔跤就学会了。小孩子对某件事物刚上手时,瘾总是不得了,我和沈思博酷热当头时,骑车在院里绕来绕去,小神经病一样,也不觉得疲倦。我胳膊晒的发红,接着脱了皮,很多年过去,都一直没能白回来。

中学我们进了同个学校的火箭班,全市的尖子生云集地,我对自己发育到半途的身体既好奇又厌弃,不时还会思考“人生是怎么回事”这类假大空问题,上课上到一半,思绪自行晃晃悠悠就出去了,转了不晓得多少里地收回来,才发现根本什么都没想,脑子里一片空白——发呆是青春期学会的头等事。

而沈思博仿佛是突然之间,受到女生青睐,绯闻乍逢春日似的,那叫一个次第开放,层出不穷。

我开头根本没意识到,直到某天下午,我因为下堂课的作业没写完,体育课请了假在教室里玩命赶,后排有两个同班女生在嘀嘀咕咕:

“……你说白嘉嘉和沈思博?”

另一个没出声,估计是点头了,前者接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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