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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国与吾民-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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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的滥用。我们知道美国罗彻斯特大学的坎森教授在第九届国际心理学家大会上宣读了一篇论文,题为《论日常烦恼的来源与性质》。他记录了21000种烦恼,后来经过筛选,去掉重复的和失误的之后还有507种!此后他又将这些烦恼分级整理。比如“食物中发现头发”为26分,“看到秃顶的人”是2分,“看到蟑螂”为24分。
真正的科学工作自然需要相当的枯燥劳动。只有真正的科学才能使一个科学家在做出发现之后感到欣慰,比如发现了蚯蚓有一种保护性的外衣;因为正是这种细致的观察之后积累起来的事实才使科学一代代地发展,以至取得现在这样辉煌的成就。而中国人缺乏的正是这样一种科学的世界观,有的倒是大量的幽默与庸见。于是,他们自然认为:观察与研究蚯蚓或者金鱼的生活实在是有碍于学者的尊严的。
逻辑
由此,我们想到了中国人的逻辑。它建立在中国人对真理的观念之上。根据中国人的观点,真理永远不能被证实,只能被感知。庄子很早以前就在《齐物论》中指出了知识的主观性:
〖既使吾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尔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黮闇……,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然则我若与人,俱不相知也,而待彼也邪?〗
根据这种理论,真理是无法证明的,尽管它能被“会心于忘言之境”(庄子语)。人们常说:“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道即真理,不知其然谓之道”。所以,真理只能被一种直觉所感知。中国人并非都在有意识地接受庄子的认识论,但是他们本质上是赞同这个观点的。逻辑从来也没有被发展成为一种科学,所以他们也不仰仗逻辑,而是靠自己或许是更健全的庸见。在中国文学中,也从来没见过有雄辩的论证,因为中国人压根儿不相信这类事情。于是,辩证法并未得到发展,也没有科学论文这样的事,高本汉①最近撰文批评中国“高级评论家”在论证古典作品的真伪时所犯的逻辑错误。某些错误确实是幼稚可笑的;但这是站在西方方法论的观点上看才知此。中国人从来不会写一篇万言或者五千言的论文去证明某一个论点,他仅仅是做笔记。至于论点本身的是非,则留待后人评说。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学者总是留给我们这么多笔记集,称作“随笔”或“笔记”。不划分段落,内容包括文学作品的作者探源、典籍、校勘、连体双胞胎、狐狸精、红胡子英雄,以及吃蜈蚣的隐者等等,杂沓纷坛,应有尽有。
『①高本汉(Bernhand Karlgren,1889~1978),瑞典汉学家。』
中国作家先提出一两个论点,然后即刻提出结论。在读他的文章时,你很少看到他是怎样得出这个结论的。他的论点与论据从来都不很长,你突然看到他已经领悟到了什么在作结论了。优秀的笔记、随感录,比如顾炎武(1613~1682)的《日知录》,给这类文章赢得了很高的声誉,当然不是由于其中的逻辑论证,而是由于他的观点的正确性。而这种正确性只能由后世来表示赞同或反对。顾炎武笔记中即使是两三行的观点,也往往是几年潜心研究之所得,是再科学不过的东西。确定历史事实中的某一点,作者很可能要作多次的旅行。需要百科全书般的学问。但是他的错误很难查证,他的正确又不能一下子确定。人们只能对他表示钦佩,因为3个世纪以来,还没有任何作者能对他的论点提出疑义。
这里,我们看到了“逻辑”与庸见的对抗。庸见在中国代替了推理与演绎。庸见通常更合乎情理,因为分析性的论证是通过把真理分成若干部分去探索真理,结果使真理失去其自然的联系与含义。而庸见则把事物看作一个活的整体。妇女的庸见往往强于男人的庸见。在危急时刻,我总是仰仗她们的判断而不是男人的判断。她们审时度势从全盘考虑,不为个别方面所迷惑。在最好的中国小说如《红楼梦》、《野叟曝言》之中,妇女被描绘成能对形势作出正确判断的最可靠的法官。她们的言谈能够面面俱到,十分使人倾倒。缺乏这种庸见的逻辑是危险的逻辑。当一个人持有某种观点时,他很容易用自己的学术头脑将a、b、c各个论点逐渐演化到自己满意的程度,然而他却可能像《米德尔马契》①里那位学者卡萨波(Casaubon)一样,没有能够觉察到他夫人生活中的一些事情,而这一点,其他男人是可能做到的。
『①《米德尔马契》(Middlemarch),作者为英国著名小说家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1819~1880),作于1871~1872年。』
这种对庸见的崇拜有其哲学基础。人们很有兴趣地注意到,中国人在判断某论点正确与否时,并不仅仅诉诸道理,而是既诉诸道理,也诉诸人情。“Reasonableness”译成中文为“情理”。包含了两方面的内容,“情”即“人情”,或“人性”:“理”即“天理”,或“外部原因”。“情”代表着可变的人的因素,“理”代表着不变的宇宙的法则。这两个因素的结合,就是评价某项活动,或某个历史问题的标准。
这种区别也可见于英语的reason(道理)和reasonableness(合情理)的对比。我相信是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人是论理的动物,但不是合情理的动物。中国哲学也承认这一点,并认为人应该设法使自己变得合情合理的而不只是讲理的。中国人将合情理置于道理之上。道理是抽象的、分析性的、理想化的,井倾向于逻辑上的极端;而合情理精神则更现实、更人道,与实际紧密联系,能更正确地理解和审时度势。
对西方人来讲,一个观点只要逻辑上讲通了,往往就能认可。对中国人来讲,一个观点在逻辑上正确还远远不够,它同时必须合乎人情。实际上,合乎人情,即“近情”比合乎逻辑更重要。因为一种理论会太符合逻辑以至于完全缺乏庸见。中国人会想尽一切办法来反对符合道理的事情。这种情理精神,这种对庸见的崇拜,与中国人的生活理想有很大关系,结果形成了中庸之道。这一点,笔者将在下一章讨论。
直觉
然而,这种思维方式也有其局限性,因为庸见的逻辑只能用于人类事件与行为,不能用来解开字宙之谜。人们可以用情理来解决人际纠纷,但是不能用情理来发现心脏和肝脏的相对位置,或者确定胰液的功能。因此,在推测自然与人体的奥秘时,中国人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直觉。很奇怪,他们凭直觉感到人们的心脏在右边,而肝脏则在胸腔的左侧。有一位很博学的中国学者俞正燮(1775~1840),他的《癸已类稿》卷帙浩繁,传诵遐迩。他曾经读到一本由Jesuits Jacobus Rho,James Terrence和Nicolaus Longobardi翻译的《人体解剖学》,发现书上说心脏位于左侧,而肝脏则位于右侧,从而下结论说西方人与中国人有不同的内脏器官。他进而下结论说既然他们的内部器官不同,那么他们的宗教也肯定不同——这个演绎推理是直觉推理的绝妙的例子——所以,只有那些内部器官不完善的中国人才有可能成为基督徒。这位渊博的学者俏皮地评论道:如果Jesuits等人知道这个事实的话,他们就不会那么饶有兴致地在中国传授基督教,并试图把那些半正常的人先变成基督徒。
他是极端认真地做出这些结论的。他的方法,实际上是中国人在自然科学与人类心理学方面典型的“直觉”推理方法。不过,人们现在已经开始相信科学的方法,认为它还是有些道理。尽管人们可能会太关注于“糖(在冰淇淋的制作中)的主要功能是使它发甜”这样的问题,然而人们却可以避免上述《癸已类稿》作者那种孩子气的思维方法。他至少可以用手试一下心脏的跳动。但是,这位学者显然不屑于屈尊去做任何体力劳动。
中国学者不愿劳动自己的双手和眼睛去做那些愚蠢的苦工,而宁可稚气地相信自己“直觉”的力量。于是,他们就按自己的意愿来解释人体及宇宙的奥秘。中国的医学和生理学就是建立在道家哲学所谓的五行之上的——金木水火土。人体结构本身就是宇宙的象征。肾脏代表水,胃代表上,肝代表火,肺代表金,心脏代表木。在实践上,中国医学界并不是没有成效。一个患高血压的人被认为是“脏火”太旺;一位患消化不良的人则是“积土”太多;轻泻剂被用来提高肾脏的功能,起“助火”的作用。这样,消化不良“通常”都能被治愈。如果一个人患神经不正常,那么他应该多喝水,应该服用治标剂,这样“肾水”就会上升,从而使“肝火”减弱,使病人的脾性保持平衡。中国医学是行之有效的,这一点毫无疑问,争论只在诊断方法上。
这里,我们看到了中国人思维特点的痕迹。由于不受科学方法的束缚,“直觉”就有可自由驰骋的广阔天地,甚至接近了幼稚的幻恩。某些中国医学纯粹是建立在文字游戏之上的,另一些则建立在奇异的联想之上。赡蜍身上有皱皮,所以被用来治疗皮肤病;一种生活在山腰上既深又凉的池塘中的青蛙据说对身体器官有一种“冷却”作用。在过去的两年中,上海的地方报纸登满了有关“肺形草”的广告。这种植物出产在四川,被认为是治肺结核的良药而向人们大力推荐。这样的广告一篇接一篇,直到人们都开始相信学龄儿童不能吃鸡爪子,否则他会染上一种乱撕书的坏习惯。
迷信文字的力量可见于生活的各个角落。我们这里不是讲逻辑,也不是谈庸见,而是讨论一种原始心理的反映。这种原始心理在有趣的幻想与严酷的现实之间井没有划分出一条界线,也不想去把它们区别开来。蝙蝠与鹿都是编织物上人们喜用的动物,因为“蝠”与“福”谐音,“鹿”与“禄”——权势——谐音。中国的新郎与新娘在婚礼结束后,要在私下吃一次由一只猪心做的宴席,因为这样他们就会“同心”,生活就会美满和谐。
在这里,真诚的信仰与玩笑的幻想很难讲孰多孰少。某些禁忌明显地是被严格遵守的。如果你在船上用饭,将盘子里的鱼翻一个身,船家就会感到不安,因为这就意味着船要“翻”掉。他并知道这些是否真有道理,但“人们都这样讲”,他并没有兴趣去亲自做实验来证实。这是一种介于真理与幻想之间的心态。这里,真理与幻想诗意般地、令人愉悦地结合在一起,就像梦游人故事中的情景一样。
想象
我们必须设法理解这种天真的想法。由此,我们才可以进入中国人想象与宗教的世界。所谓宗教,笔者指那美好的天堂和炽热的地狱,以及真实的活着的灵魂,而不是波士顿唯一神教派教徒们“内心世界的王国”;也不是马修·阿诺德①对那种非人力、无定形、存在于入身内外,有助于正义的力量之信仰。
『①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1822~1888),英国诗人及批评家。』
这个想象的世界并不只是属于目不识丁的人。孔子自己就表明过对鬼神的某些天真想法。他说,“与其媚(鬼神)于奥,宁媚(鬼神)于灶。”他在谈到鬼神时,轻松自如,引人入胜:“祭神如神在”,“敬鬼神而远之。”他是很愿意让鬼神存在的,条件是鬼神允许他干自己想干的事。
唐代的大儒韩愈继承了这种天真幼稚的态度。他被贬官发配到汕头附近做太守。他所在的地区被鳄鱼侵犯,人民饱受其苦。于是他写了一篇言过其实的《祭鳄鱼文》。鳄鱼们对他的讲话风格似乎非常欣赏——韩愈是中国历史上最优秀的作家之一——因而,它们随后就撤离此地了。这是韩愈自己陈述的事实。韩愈真的相信自己的祭文有如此之大的作用吗?这样的问题不会有任何答案。提出这样的问题本身就是对事情完全的误解,因为韩愈的答案很可能是:我怎么知道真有其事;但是你又怎么知道这是假的呢?这是一种不可知论,公开承认我们的脑力是不可能解决此类问题的,随即放弃这种努力。韩愈是极有胆识的人,且不迷信。他写了有名的谏书,劝皇上不要派遣使臣去印度取回“佛骨”。我相信他在撰写那篇祭文时也一定暗自觉得好笑。当然,中国有胆识的人中也不乏那些更推崇理性主义的人。比如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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