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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的中国语言学-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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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拟测周初王都的发音的主要特征。高本汉想以他所拟测的上古音系为阶梯向远古汉语攀登,由于没有找到可以与之相结合的汉语的有关研究成果,因而只能仿效印欧系语言的Ablaut的分析方法研究语音交替的规则,进而构建词族。失去了相应的汉语书面材料的控制,高本汉就失去了结合性研究的依据,因而其研究成效也就难以与中古音、上古音的研究相比拟,存在一些明显的缺点。要改进这些缺点,不能不联系汉语的“声”,抓住汉语研究中有特殊价值的义类,尔后再吸取西方历史语言学理论、方法的精神,对“声”进行语音学的描写,以对理据性的研究进行“现代化”的改造。这种“结合”是发展我们理论语言学的一条有效途径。
  要抓住“声”这种有形的线索,突出义类的地位和作用,对字族进行语音学的描写,需要有一种可靠的参考资料。有两种资料可供考虑,一是高本汉的《修订汉文典》,一是沈兼士主编的《广韵声系》。
  1964年高本汉对他出版于1940年的《汉文典》(GrammataSerica)进行修订,称为《修订汉文典》(GrammataSericaRecensa)。书中收录1260条材料,其中谐声声符有1235个。高本汉以此为纲,编成“谐声字典”。字典中每一个字都有高本汉的上古音的注音,并引证古文字的材料,加注字义。这是高本汉对汉语历史音韵学的研究的一部综合性、总结性著作,是汉语史研究的一部重要参考书,但遗憾的是,他只用来研究上古音系,没有透过谐声系列来研究其中的义类,因而使字族的研究受到影响,没有取得预期的结果。《广韵声系》最初由辅仁大学于1944年出版,1985年由中华书局重印。《广韵》里的字,《广韵声系》以四十一声类为纲,按谐声系统编纂、排列,“盖凡谐声字之主谐字声纽相同者为一类,每类之主谐字及其被谐字又均依其见于《广韵》韵次之先后排列之”(《叙例》)。沈兼士在《编辑旨趣》中说:“吾人欲建设汉语学,必须先研究汉语之字族;欲作字族之研究,又非先整理形声字之谐声系统不可。《广韵》一书,为记载中古文字之总汇。其谐声字,比之说文,多逾三倍,其语汇亦较《说文》《玉篇》为完备。”周祖谟(1988)把这种旨趣化解为四个要点:叙列周秦两汉以来谐声字发达的史迹;提出主谐字与被谐字训诂上文法上之各种关系;比较主谐字与被谐字读音分合之现象;创立以主谐字为纲之字典模范。鉴于此,《广韵声系》可视为研究汉语字族的一本有价值的参考书。如果把它与高本汉的《修订汉文典》加以比较,时间虽然晚一些,但晚有晚的好处,因为它的资料丰富、可靠,人们可以从其由少到多的发展过程中悟察语言运转的机理。从这方面来说,《广韵声系》无疑有其独特的优势,可以成为字族研究的一个可靠的蓝本。
  抓住主谐字的“声”这一有形的线索,结合上古音系的研究,对字族进行语音学的描写,这是建立汉语科学的语源学的一条重要途径。
  五、少数民族语言的研究和语言
  系属关系理论的新探索在高本汉等西方学者运用历史比较法进行切韵音系研究的时候,汉藏系语言(这里泛指与汉语可能有亲属关系的东方语言,下同)的历史比较研究也逐步展开,人们想用历史比较法建立一个汉藏语系。但是,这里碰到了在印欧语研究中不曾碰到的问题:多数语言没有书面文献,各语言的结构类型相似但语音对应关系不清,语言间的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现象普遍而深刻,等等,因而很难根据同源对应的原则确定语言间的系属关系。这些问题使历史比较法的运用碰到了一系列新的困难,人们不能照抄印欧系语言的历史比较研究,需要用一种切实、有效的标准确定语言的系属关系。汉藏系语言的历史比较研究就是从这一最基本的前提开始的。
  “汉藏语系”这个概念是西方学者仿效“印欧语系”的提法,用类比的原则提出来的,初期只有一些零散的研究。系统的研究始自三十年代,由中国学者和美国学者分头展开。中国的汉藏语研究,最早就系属关系发表明确意见的是王静如(1931),他通过数目字和人称代词的关系来论证中台藏缅语之间的同源关系。李方桂从1930年到1942年对中国境内和东南亚近20种侗台语言作了详细的田野调查,并对藏语也作了研究。1937年,他在《中国的语言和方言》一文中正式提出了汉藏语系的假说,认为汉藏语系下分藏缅语族、壮侗语族、苗瑶语族和汉语。李方桂所依据的标准是这些语言在单音节和声调上的一致性。支持该观点的材料都体现在李氏三四十年代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著中。四十年代末,张琨(1947)证实了苗瑶语A、B、C、D四大调类和汉语平、上、去、入的一致性。如果承认声调一致性是同源的标准,苗瑶语和汉语就应该同源。稍后邢公畹(1948、1949)、俞敏(1949)又进一步从语法的角度论证汉语和藏语同源。三四十年代中国学者对汉藏语的研究对后来中国境内汉藏语系的研究有很大的影响,其中李方桂所提出的单音节和声调一致性的标准被很多人看成是确定汉藏语系的主要标准。1973年,在美国出版的《中国语言学报》在重新刊登李方桂的论文《中国的语言和方言》时加了编者的按语,仍旧充分肯定李的原则,认为“虽然经过过去三十年的研究,使我们对一些个别的方言得到更精确的了解,李氏的论述在本质上仍然是正确的和有用途的”。解放后,直到七十年代中期,除了闻宥(1955)怀疑台语和汉语的亲属关系外,我国学者都同意汉藏语系的四族说,并且增加了“量词、虚词、缺少形态变化、语序”等标准(罗常培1951;罗常培、傅懋1954;马学良、罗季光1962;邢公畹1962,1973),并进一步肯定侗台语、苗瑶语、藏缅语和汉语有同源关系。由于汉藏诸语言单音节性、声调的一致性以及量词、虚词等都属于结构类型的范畴,它们的异同属于结构格局的问题,因而我们把它们简称为同构标准。

第六章 二十世纪的中国历史语言学(3)
更新时间2010…6…8 16:11:20  字数:24315

 在七十年代以前,我国汉藏系语言的历史比较研究中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广泛依赖语言类型的同构标准来确定同源关系,并且在这一标准的基础上,集中精力进行语言调查、语言和方言的识别与划分,很少专门讨论汉藏系语言历史比较研究的理论问题。七十年代中期以后,学术走向正轨,开始了对汉藏语系历史比较研究的理论探讨,其中的焦点就是汉藏语系的发生学问题。这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因为国内早期有关汉藏语系的假说尚未得到严格的证实,其次是因为国外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苗瑶语和侗台语不属于汉藏语系,甚至有人认为藏缅语和汉语的同源关系也没有得到证实。当时西方学者对东南亚语言的研究使他们越来越相信,同构标准不能用来确定语言的同源关系。美国学者马提索夫(Matisoff,J。A。1973)、本尼迪克特(Benedict,P。K。1976)等都批评中国学者在确定汉藏系语言的系属问题时没有严格区分发生学标准和类型标准(即同构标准),认为中国学者把侗台语、苗瑶语归入汉藏语系所依赖的标准(声调、单音节、量词、语序等)都是类型学标准,不足以证明这些语言的同源关系;侗台语、苗瑶语和汉语在类型上的相似是借用或共同发展的结果,这些语言应该和东南亚的南岛语系或南亚语语系合并。面对这种批评,我国大多数学者的态度是:语言结构的稳定性很强,少数借用或由语言的普遍性而产生的共同发展是可能的,但各层面广泛的相似不该简单地看成是借用或共同发展的结果,而应该作为同源的重要证据。邢公畹(1979)、俞敏(1982,1984)、赵衍荪(1982)、王敬骝、陈相木(1983)、罗美珍(1983)、李如龙(1984)、毛宗武、蒙朝吉(1984)、王辅世(1986)等都把类型上的同构作为重要的标准。
  我国的学者为什么大多坚持用同构的标准来确定汉藏系语言的同源关系?这既有印欧历史比较语言学理论方面的深厚背景,也有其特殊语言材料的原因。从理论背景看,汉藏语系的概念是类比印欧语系概念而提出来的。在印欧语系的研究中,同构和语音对应是确定语言同源的两个根本标准(陈保亚,1996,1—7),现有的其他标准都可以转化成这两个标准中的一个。随着施莱歇尔“谱系树”模式的建立,这两个标准便成了确定同源关系的经典标准,以后的研究基本上都恪守着这两条原则。本世纪初,美国语言学家由于抢救印地安语的需要,展开了广泛的田野调查,人们对语言间相互接触的复杂性才有所认识。博爱士(F。Boas,1911)认为,在接触达到一定深度时,很难把同源词和借词区别开来;美洲语言的演变模式与印欧系语言的谱系树模式不同,是多种不同语言的聚敛而不是一种母语的分化。不过对这个问题进行比较深入讨论的不是博爱士,而是他的学生萨丕尔(1921,173187)。萨丕尔提出一种重要观点:接触只会影响到表面的结构和一般的词汇,不会动摇内在结构和基本词汇。这暗示接触是有界限的。布龙菲尔德(1933,375)认为尽管我们不能处处分辨同源和借用,但“在大多数情形下,这两种程序是迥然不同的”。雅各布逊(1938)、魏茵莱希(Weinreich,U。1953)等对语言接触有一定研究的学者,基本的看法也与萨丕尔一致。中国汉藏语系假说的奠基者李方桂是萨丕尔和布龙菲尔德的学生,他从这两位老师那儿接受了印欧语历史比较语言学的理论和对印第安语进行田野调查的方法,因而也就接受了萨丕尔的深层同构标准并将其用于汉藏语系发生学的研究。
  从语言材料方面看,如前所述,汉藏系语言的结构类型相似,相互间的影响普遍而深刻。这些现象是对历史比较法的严峻考验,在以往印欧系语言的历史比较研究中未曾碰到过如此复杂的问题。比如说,汉藏系诸语言不仅大多以单音节为主,而且音节结构的辅音韵尾一般都是m、n、、p、t、k,,很少有复辅音韵尾,声母的复辅音种类也很有限。更让人惊奇的是,许多汉藏系语言,尤其是汉语和侗台语,不仅有声调,而且都可以分成4个大类,每类还可以根据声母的清浊再分成阴、阳两个系列,形成8个小类。直到五六十年代,印欧谱系树理论还没有可靠的方法证实这种深度同构的原因。本尼迪克特(1942)认为汉藏语系中的同构现象是由于汉语影响的结果,但对上述深层同构是否由接触引起的,却没有拿出足够的证据;既然没有证据,人们自然也可以说,这种同构现象是从汉藏语系的原始结构原型中延伸下来的,如像萨丕尔所说的那样,接触不能动摇语言的内在结构和基本词汇。李方桂是一位训练有素的语言学家,语音对应关系在确定语言同源关系上的重要性,他的认识是很清楚的,因而在研究各语族内部的语言关系时都毫不犹豫地使用语音对应的原则。李方桂为什么不用同样的原则来研究各语族之间的系属关系?这有其特殊的原因。汉藏地区语言接触密切,不少民族语言中都有大量借词,它们与汉语有整齐的语音对应关系,其数量之多,对应规律之整齐,构成了汉藏区域语言的又一大特点。李方桂在1945年的《台语中的古汉语借词》一文中已经看到汉语和台语之间的许多共同词汇是借词,从某种意义上说,李氏可能是最早意识到在汉藏语系几大语族之间用词汇的语音对应确定同源关系有困难的人,因此提出并坚持用同构标准去确定汉藏系诸语言的同源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李方桂提出的同构标准在汉藏系语言的系属关系研究中有它的参考价值。
  但是,用同构的标准来证明语言的亲属关系在理论上是说不通的,马蒂索夫、本尼迪克特等人的反对意见自有它的道理。随着调查研究的深入,我国的学者也逐步发现语言之间的相互接触和语言发展的普遍规律也有可能产生同构。比方说,声调是汉藏系语言间具有相似性的一种重要语音特征,也是我国学者用来确定汉藏语系的一个重要标准,但研究表明,不同语言的声调是独立地发展起来的,与语言的亲属关系无关。戴庆厦(1980),胡坦(1980),瞿霭堂(1981)等有关藏缅语声调起源的研究都清楚地证明了藏缅语的声调是独立于汉语的声调系统而从自身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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