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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略论-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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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二语总上两段,一为遮显密之相非,一为遮讲修之划分为二。止观二法,包含密宗生起圆满二次第、双运,一切修行。而一切修行,又不外由抉择与安立两观行而修习。如不用抉择与安立,即犯抛弃一切经论於门外之弊。因诸经论文,大半使人能抉择。《朗忍》即多属於抉择分,自无常至止观,无一非由抉择而入。但人所易犯之病,皆执上师所传二三口决以为修。如心安住何处者,固属於安立观行。但彼谓如经中一二文句皆有此义,乃执一二句明文,而不了其全体实义,则大不可。此中有二意义,可作问答式以明之,如问:何以一切经教互不相违。答:诸乘教义一一互相为缘,且皆为利一有情成佛方便。又问:云何一切经皆为教授之重要。答:使知讲说与修行互相为缘,非彼此各各无关。如是作答,初闻似觉合掌。但此中之理颇细,本不易知,而又不可不知。颇公於此有开示,谓前答乃泛指,後答乃切要。例如缝工师徒二人,皆知针线等物为缝衣用,此即前答之第一节目。至此针此线,即自己现所需用。则惟师知之,而其徒尚未之知也。此乃後答之第二节目。以後者较前多一层知故。
乙三、易得佛密意之殊胜。
“诸广经论,虽皆为殊胜教授,然在初业有情,若弗先依现前人师之教授,虽欲直入於彼等而不得密意,即使有得,亦须观待长久时间功力。倘能依兹《道炬论》,及与《道炬》相类之著述,当速获通达。”
佛所说一切,不外为众生指示解脱之道。如何能得解脱:一、出离心,二、真空见。此为小乘暂时指示如是。最後仍令发菩提心,如於乳取酪,方得圆满。《朗忍》根本,即在此三者,佛之密意,亦即此三者。
正月二十八日讲
大经论中,有时广说发菩提心,後又说无常等,间杂而说,令人不得其次第,不知究以何为抉择修行。何为安立修行。因佛随机说法,有时为说了义,有时为说不了义故。如能依《炬论》、《朗忍》所说次第,如出离心、菩提心及清净正见,以广求经论,则免艰苦,亦不须多费时间。但广大经论,如《五地品》、十地、三身、四智等,於修行次第虽已具备。然文意甚隐秘,不易抉择。如《现观庄严论》,虽自依止善知识起至止观皆具,而以令人劣慧,亦不易知。如读《朗忍》,则於前述出离心、菩提心正见三者,即佛密意,已为明白决定标出,即不难趋入。
乙四、自能灭除极大恶行之殊胜
此段乃承前三段而来。
“如《法华经》及《宝积经谛者品》,皆诠一切佛语,以权实二意示成佛之方便。”
权实二字,或译为曲直。佛为大觉,清净化人,何以有时说究竟三乘,有时说究竟一乘,似近矛盾。须知说究竟三乘者,为声闻乘说,由声闻道可得究竟,别无他道。为独觉和菩萨乘说,亦如之。有时说究竟一乘者,谓声闻独觉,将来必须由菩萨乘而得究竟。说究竟三乘者,乃权说;说究竟一乘者,乃实说也。《法华经》云:”大觉说三乘,是为权便法,真实究竟说,则唯有一乘。”譬如心量薄弱之人,我原来发心欲令之至甘孜,恐彼畏途长,故先令至道孚,使不生起疲厌,乐於就道。故知佛说声闻独觉乘,实为成佛方便而说。如探宝者,入海求宝,久航不至,佛为慰彼故,现蜃楼海市,以暂慰其心。佛为使二乘人暂得休息故,为说究竟二乘。云何又说究竟三乘,乃就其一阶段而言,亦如今之小学毕业、中学毕业然。现藏中说,唯识派有谓就空性言,声闻缘觉不再入大乘,果如是,则小乘不能转入大乘,而大乘亦不必学小乘法矣。如说小乘不必学,则成谤法。如闻说三乘,心以为不合理,亦即犯微细谤法。但如为权说,则否。佛意乃欲於二乘之後,入於大乘,方为究竟。如经说”齐杀母与子”(此向麻吉扎王所说。所谓母子者,乃喻十二有支中之爱取二支,应摧毁之)。(此属密意)又说”次摧国与王,後毁各村落。”(皆属譬喻之词)。
“倘不解此,妄分胜劣,谓某也大乘所当学,某也成佛之障碍所当弃。如斯邪谬,当成谤法。谤法业障,细微难知,过患尤重。”
此字,即指前佛说分权实二意。故分佛说为权实非谤法,如对佛说有去取,则谤法。噶当古德有云:”谤法业重如全衣,十不善业如衣缝。”全衣,谓其多;衣缝,言其少。宗喀大师於此特别叮咛者,因当时显密互谤,多犯此过故。
“《三昧地王经》云:‘纵毁赡部洲,一切佛塔庙,较之谤法罪,多分不及一。恒沙阿罗汉,一时顿杀却,较之谤法罪,多分不及一’。”
由此可知谤法罪业特重之铁证。恒沙,有数解。一说,印度有四大河流,惟恒河不变故称为恒。恒沙者,即指此河之沙,此一说也。一说,大海中之极微细分子,尽其所有数,称为恒沙,此别一说也。无论从何说,而总无非形容其数多之辞。
“总之,能生谤法业之因,虽有多门,而无知妄说,最为易犯。智者於此,当努力断灭。”
吾人居恒反省,对於杀盗淫等罪,尚不易犯,而於谤法重罪,稍不经意,立即构成。且无知妄说,尤为一般人之通病,有如常开之大门,最易出入。云无知者,即指不知上三节之义。如谓佛讲说与修相违,及小乘与大乘相违等是。如知前说一切经互不相违,一切经皆为教授,乃佛密意,即可关闭此谤法之门矣。
“但於前所说,能生决定知,自能灭除谤法恶行。此之决定,若多读《谛者品》及《法华经》,即能获得。其谤法余门,更可於集一切研核经中求之。”
决定二字,即决定一切佛法,皆为一补特伽罗成佛之道。余门,谓大门以外之旁门也。如中观人,不屑看《唯识论》,与学唯识者不究中观亦然。或问,於见上生争论,是否谤法。须知凡佛许大小中观唯识,如谓非佛之道者为谤法。如著撰言说破斥邪见,非为谤法。不然牟底外道,远离外道等,亦皆不应破斥矣。学者於此等处,须当谛思。佛意有於唯识中有者,有於中观中有者,或经部有部中有者。如所立之宗,各宗中皆无其义,须先以正理抉择,然後观经中有无,如违教理,而予破斥,不为谤法。但能依《朗忍》闻思,即可关闭谤法之门。因《朗忍》将诸要义已摄入可引导入於经教之门故。又当知此中重要有二:一、依文,谓依《炬论》。二、依义,谓依闻思修,身心生起决定正知。由四种重要故,於《炬论》《朗忍》油然生起特殊之敬重,及堪闻堪修之意乐,乃可得本文所说之重要。以上第二大科竟。
五月三十日讲
甲三、说听规律分三。乙初、听者之规律。乙二、说者之规律。乙三、完结共作之规律。
乙初、听者之规律分三。丙初、思惟闻法之胜利。丙二、於法及说法者生起承事。丙三、正明听之规律。
丙初、思惟闻法之胜利
依康萨仁波卿惯例,讲前先依科判,次诵,次解释。今日会上,已具听者说者二者因缘。故於此规律极为重要,俱须详说。兹先讲听者规律。凡欲引入於道,必先重规律。若不如律,则胜利极微,故最初须知闻法胜利,方能生起意乐;生起意乐,方能於说法者生起承事并听法功德。
“《闻聚》(法尊法师所译略本《朗忍》,改作《听闻集》)云:‘多闻能知法,多闻能远恶,多闻舍无义,多闻得涅槃’。”
《闻聚》,乃阿罗汉纂辑佛语分类而成。
“此颂谓依於闻法,如其次第,能知取舍处,知已,乃持止恶之戒,以遮止无益已,则心安住於善所缘,自能发生定也。”
上为宗喀大师释闻聚之义。云何取舍处,谓於取舍所应作之处而作之。凡恶之成熟有四门:首为无知、次散乱、次放逸,以至成熟。如已知,应即以利斧断其根。例如断大树,必需具有稳固之手,否则不能成功。稳固之手,即定力是也。又须具利斧,无我空慧即其利斧。涅槃依何关系而来,即依於空慧。空慧又依於定,定又依於戒。戒即关系於应取应舍。而应取应舍,又关系多闻。古德解释此颂文,有谓首句知苦谛过患,次句谓断集谛,三句谓於二无我作障相违之我执,四句谓得涅槃入灭谛。或解首句指三藏十二部,次句指定,三句指慧。总之以多闻为先。广本《朗忍》於此有喻,谓於胜妙宫殿中,藏无数珍宝,如无窗无灯,则悉不能见。若无多闻,虽具智慧眼,亦不能分别抉择应取应舍。欲求详明,可参阅《广论》所引《菩萨地》说。须以五种想听闻正法:
(一)谓佛出世极罕难遇,其法亦然,由稀贵故,当作珍宝想。
(二)谓时时增长俱生慧故,当作眼目想。
(三)由其所授智慧眼目,能见如所有性及尽所有性故,当作光明想。如已具能观之智慧,与所观之器物,而无光明,则仍不见。又如读藏文,於噶、喀二音,虽有智慧书本,然未闻此二音,则仍不知如何读法。
(四)於究竟时,得涅槃与菩提果,故当作胜利想。由多闻可得佛果,故云胜利。但此尚非指已得究竟涅槃与无上菩提。仅谓现前亦能得彼二之因。
(五)由多闻可得止观乐故,当作无罪想。
能作如是思惟,即是思惟听闻胜利。又《广本》於说菩提心段中,复有详说。
“次以通达无我真实之慧,断世间系缚根本,遂得解脱。《本生经》云:
‘若人由闻起正信,当成坚固妙欢喜,
慧生愚痴即当无,虽货(卖)自肉亦应理。
闻为破暗之明灯,贼所难劫殊胜财,
是杀痴暗仇人剑,教示方便胜伴侣,
虽贫不弃是亲友,无损疗除忧病药,
摧大罪军胜眷属,复是胜名德珍藏,
上流相遇好赠品,众中英俊所爱乐’。
又云:‘闻後以修为心要,少功即脱生死城’。”
本生经系佛昔为月王子时,求一清净仙人为说四句偈。每句供以黄金千两,其父谓为无义。因答云:清净正法为无价,岂值四千两黄金而已哉。遂作此偈以进。首三句,明信三宝业果,由闻而臻微细,智慧以启,愚痴即除。四句说直可以身肉作换。此谓虽自智已知,尚应往听。如前解与当时王子所答语意更合。痴暗,谓不信业果、不解二无我之意。方便,谓正道。亲友,谓世间亲友恒视贫富而转移。世间药物有损,而此药则无损。摧大罪军,谓业与烦恼所生之罪,悉能摧毁。胜名,指佛位。珍藏,谓富饶福报。上流赠品,谓贤士夫往还馈赠,即投桃报李之意。昔乌兹亚那以宝铠赠其邻国,国王无以报。问佛,佛乃以金绘法轮,下书四句偈报之,并遣罗汉弟子往为开说。云好赠品者,即以多闻成妙赠之意。末句众字,谓团体。如僧众,其中含有翘楚在。爱乐其多闻,以对於英俊有贡献故。又脱生死城者,谓生死如城,险要,最难出入。能於闻後修心要,不费多力,即可得脱离也。康萨仁波卿谓:城字,乃形容词,如一县治,一切上粮当差等事繁多。一入轮回中,生老病死等即相随而至,亦如是也。
“於诸闻法胜利等,数数思惟,应当发起胜解”。(又有译成:於闻生胜解,方能发生精进心)。”
结尾即明闻法之功德。上师说:一、凡不喜闻经论者,应先闻《朗忍》,然後依次第研究。至於此段,应特别留意,使生胜解。二、凡喜研大经论者,若不先研究《朗忍》,则如已得多数锦被而无垫褥,不知应置何处。如未广研经论,但闻《朗忍》,亦如小康之家,资生之具,堪称略备。
二月初一日讲
丙二、於法及说法者生起承事
“如《地藏经》云:‘专以信敬而听法,於彼不应生讥谤。说法师前兴供养,於彼当生如佛想’。视之同佛,当以狮子座等恭敬利养而行礼供,断除不敬”。
狮子座即佛座。礼供,指衣食等。於彼之彼字,指说法者。观上师与真佛无二无别,则所得加持亦与真佛加被无异。
“又《菩萨地》云:‘当离高举与轻蔑,於法与说法人二者应当敬重’。”
《菩萨地》与《广本》所引略异。高举,谓将己小慧,举之令高。如才识名誉等妄自矜诩。《菩萨地》又云:听法时,一、勿令法师扰乱;二、说过失时勿起瞋恨;三、随念修行;四,不异辩,谓不故意兴辩,此为合理,此不合理。即所获与佛意不合,或兴班智达论不合,亦不可当场质问,致失威仪,心知其意可也。又当以甚闲适,不忙乱之心情往听。不可如小犬食乳,情慌意乱,令母犬心难应付。当如小驹食乳,次第安详。又应不怒,昔西藏有大法师讲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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