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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中的艰苦岁月 作者:苏珊娜·穆迪-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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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找到什么就吃什么,尽管衣衫褴褛、肮脏不堪也应心满意足,就像丛林中的邻居一样。他们总是这样说,以至‘丛林’这个可怕的词成了我们头脑中所有可憎、令人反感的词汇的同义词。

  “根本不可能拥有自己的东西。小孩子把我的书拆散了架,为的是要看其中的图片。一个冒冒失失、光着腿的爱尔兰女佣拿我的毛巾擦碟子,用我的衣服刷给皮鞋擦油,那油是她用煤灰和油脂拌成的。我想我还是离开,到属于我自己的地方呆着为好,所以经人介绍我就买下了一个荒凉的农场,花了两倍的价钱。我去察看我那块地产,发现那里没有房子,要等到秋天才能盖起一座,清理出几亩地来耕种,所以我还是回老家算了。

  “树林里打不到什么东西,我决定去钓鱼,聊以自慰。但那位先生不能总将他的独木舟借给我,除此又找不到其他的船。我就着手自己造一个,以打发时光。我买了斧子,又到树林里去找棵树,在离湖大约有一英里远的地方,我找到一棵从未见过的大松树。我一辈子就砍过这么一棵树,也只会砍这么一棵,所以,我真是不太情愿动用我从未干过这种事的手。但我还是干了,并向上帝祷告,希望树倒下来时,别把我砸死。开始干时,我想我还是满可以造个大点的船,但我算错了树干的长度,也忘了去量一下那位先生的船有多长。我花了六个星期才将树干掏空,完工了。它有小军舰那么长,太笨拙了,就是全村里的牛一齐上阵也没法将它拖到水里。在我辛勤劳动并与林中恶魔般的纳、白岭还有蚊子的殊死搏斗之后,我的船却成了个毫无用处的纪念碑,记载着我的辛勤劳累。但更糟糕的是,早起晚归的干活弄得我精疲力尽,结果染上了疟疾,这就使我更加厌恶这块土地,于是我以低价卖了农场和所有破烂东西,买了布伦熊好在回家路上给我做个伴。折磨人的发烧好了后,我就启程了。”

  给他讲道理或劝谏都是徒劳的,不能阻止他回家,他简直和那熊一样固执。

  第二天早晨汤姆带着我们去马棚看那只熊。这个来自森林的居民被拴在食槽上,手掌中抓着个玉米棒子,老老实实地啃着。它蹲坐在地上,真是与人有些相似,还用一种严肃、又加点忧伤的眼神望着我们。尽管荒唐透顶,汤姆与那熊确实非常相似。我们交换了一下眼神,什么也没说,不过汤姆明白我们的意思。

  “不错,”他说道,“是极像;我买他的时候,就看出来了,可能我们是哥俩。”说着就把拴熊的链子抓在手中,不断地抚着那熊,友爱得像兄弟一般,但那熊低声吼叫着,一点儿都不领情。

  “他不会拍马屁,只会讲实话,还挺忠诚,大自然的孩子,当我的朋友大合适了。我真正认可的加拿大人就这么一个。”

  随后的一小时中,疟疾发作,可怜的汤姆抖个没完,以后的几天里他都情绪低落,于是我开始寻思他可能再也没法见到故土了。不过汤姆在这些痛苦面前倒十分达观,身体好些的时候总是与我们在一起。

  一天我丈夫出去了,他是陪一位先生去看一块农场,就是后来买下的那块农场,这样我们就不得不鼓起饱满的精神自己打发这一整日的漫长时光。当地的报纸无聊乏味,那时我对它简直毫无兴趣。但那些恶语伤人式的手笔着实让我既吃惊又恶心,在这里出版自由登峰造极,在比较文明的社区里达不到这么自由的程度。

  在加拿大,男人可以通过报纸用大家都明白的下流话管别人叫流氓、恶棍,报纸是种安全阀,从中发泄出极坏的情绪和恶劣的情感,使之四处弥漫,却不担心挨鞭子抽,这样便导致了在本地司空见惯的事,某位编辑骂与之对立的同行为小偷,叫他卑躬屈膝的小人——爬虫——诽谤者——受雇的撒谎小贩;骂他的报纸是制造污言秽语的机器,可耻的腐败机器,和他的业主与公司一样卑贱、无耻。我现在手中拿着的这张报纸就充斥着这样的词句,但却厚颜无耻地美其名曰“改革者”——通过刚才那篇字里行间尽是污言秽语的谩骂文章来判断,此报当然不是对礼貌道德的改进。我立即把它甩了出去,心想当年许多比这还强些的作品都被刽子手们一把火烧掉,这报纸真该落得如此下场。不过还好,加拿大没有刽子手这一行,所以这些优雅杂志的编辑们可以泰然自若地挖苦、嘲笑比自己高明的人。

  我一本书都没有,所以希望汤姆能来,讲讲奇闻怪事逗逗乐,但他前天刚发过一场疟疾,特别厉害,所以当他走进屋来带我去吃晚餐时,他看上去真有点像走动的僵尸——一个活人堆里的死人,脸色很黑,青灰色,伤感忧愁,看到后真令人太难受了。

  “但愿那些经常出入小旅馆的女士们别钟情干我,”汤姆说,还冲着那糟糕的镜子中的自己龇了一下牙。那镜子镶在老板的钟上,放在显眼的侧桌上,故意卖弄。汤姆接着说:“今天我看上去很惹人注目,赛过了所有竞争对手,真舒服。”

  晚饭吃了一半,大家被打断了一下,因为这时走进来一个人。他长得像个绅士,可显然多喝了点,脸色发红,在桌子头上两个绅士中间插着坐下来,嘴里大声叫嚷着上鱼。

  “鱼,先生?”那个挺会巴结人的跑堂的说道,酒店的常客都挺喜欢这个跑堂的。“没有鱼了,先生,如果你早点来,这还有麻哈鱼,可现在早就吃光了,先生、”

  “那就随便找点东西,小子!”

  “我会尽量为你效劳,先生,”殷勤的蒂姆说着一溜烟出去了。

  汤姆·威尔逊恰好坐在桌子的一头,正帮着一位女士切烤猪肉,这时刚进来的那个鲁莽家伙伸过叉子叉住那烤猪,嘴里喊着:

  “等会儿,先生,把猪肉分给我点,你们已经吃了不少鱼,现在你们又要享用最好的猪肉。”

  汤姆抬起了眼皮,用他特有的眼神盯着这个陌生人,然后冷冰冰地把所有的猪肉都倒到他盘子里,说:“我以前听说过狗咬狗,可从来没见过猪啃猪。”

  “先生,你是不是想羞辱我?”那陌生人大叫道,脸气得通红。

  “只是想告诉你,先生你并不是个绅士。过来,蒂姆,”汤姆冲跑堂的叫道,“去马棚把我的熊拉来,我们把它安排在桌边就坐,让这位先生学学在女士面前举止应该如何。”

  接着人们一阵哄叫,妇女们纷纷离席,这时那狗熊进来了,弄得绅士们都狂笑起来。对这个两足的男人来说,可受不了这个,他不敢惹狗熊,没办法只好跑出了屋子。

  我丈夫办完了购买农场的事,请威尔逊和我们一同去那里,看换换空气是否对他的健康有好处。此时汤姆身体虚弱,不可能回到英国。他也没有多少钱了,所以就高兴地接受了邀请。他把熊交给蒂姆照管(蒂姆对这位奇怪的英国绅士的荒唐行为倒是十分高兴),汤姆就和我们一同去那里了。

  
  









5.我们初次定居及借用习俗

    借给,还是不借给——这是个问题吗?

  有句老话:“越借东西越伤心。”再也没有比这更睿智的经验之谈了。自从我在加拿大定居以来,就不只一次地吃过苦头,验证了这句老话的真实性。哪一位移民没有吃过这样的苦头呢?我一直厌恶这种行为,总是宁愿忍受暂时的不便,也不用这种方式去获得所需之物。我真的相信,有一个捣乱恶魔控制着借来的东西,他一进入你的房子,就开始一次次地恶作剧,从中享受干坏事的快乐。那些盘子、碟子,多年来一直是别人家壁橱里的装饰和骄傲,外人一用立即就破。啤酒杯和平底玻璃杯,已被一百个粗心的乡下女佣拿过,安然无恙,但刚一到你家仆人手里,肯定立即摔到地上,结果就是那东西成了一堆碎片。不管你借了什么衣服,准会撕开;一块表,准会摔坏;一件珠宝,准会丢失;一本书,准会被偷走。这种坏习惯所惹来的麻烦,永远没个完。如果你借了匹马,这马名声不错,是此地最听使唤的动物,可你刚接过缰绳,它就换了一副脾气。当你想赶着它时,马却自有一番主张,朝相反的方向跑去,直到摔折了腿,摔坏了借来的车与马具,这种莫名其妙的乱跑才会停下来。你对马的安危忧心忡忡,但没有工夫为自己着想。为什么?这畜牲是借来的,所以还回去时,一定要完好如初。

  但是在所有的坏习惯中最坏的莫过于借钱。如果你借了朋友的钱,你便觉得欠他的债,负担沉重,朋友就不再是朋友了。如果借了放高利贷者的钱,在这地方,利息马上会是本金的两倍,于是你欠的债与日俱增,最终你会为此而倾家荡产。

  最初来到这块殖民地之时,令我们吃惊最大的莫过于这坏习惯风行之广。不仅仅是北美的下层大众,连加拿大本地人,欧洲来的定居者亦是如此。许多北美下层社会的人已探明了哪里有良田,他们甚至连原土地所有者也没告诉一下。就“借”了许多块地。太不幸了,我们的新家就在这样一群令人作呕的乱占土地的人中间,我发现他们无知得像一群野蛮人,毫无礼貌与善心。

  我们得到的第一块土地是从一位商人先生手里买来的,这块土地最初的主人是个新英格兰的亲英派移民①,商人先生答应帮他偿还各种数额巨大而他无法还清的债务之后)就把这地弄到手了。一个叫老乔的人现在占着这块地,他保证等路上一能用雪橇就带着家小离开。因为交易是在九月份谈成的,我们还十分想再种上一茬冬小麦,所以需要马上搬过去,可是在附近根本找不见房子,只有一间破烂不堪的小屋、这木屋在邻近的一个农场上,而农场几乎还未从灌木丛中开垦出来,荒在那里几个月也不见其主人。那个商人向我断言,等到天气适合老乔一家搬走,这一切就会变得很舒适了。小屋的主人也想把房子租给我们,价钱公道,每月四块钱。

  ①又称效忠派,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忠于英国的殖民地居民、美国革命胜利后,亲英派纷纷迁居加拿大。

  听信了商人先生的话,也因为初来乍到,我们事先也没检查一下这个今人愉快的夏季住宅,就庆幸在自己农场不远的地方找到了个临时住所,两地相距不足半英里地。协议签完,他告诉我们觉得什么时候合适,就什么时候搬过去。

  在这块土地上,过去的几个星期里根本没给我留下好印象,乡愁总萦绕在我心头,孤独寂寞时我常泪流满面。我的整个灵魂都沉浸在一种强烈的不可抗拒的痛苦之中。一个简单的词总是萦绕心间,而且日益增强,终于爆发了出来——“故乡”,白天我要重复这个词几千遍,入睡前的最后一次祷告也总是“故乡,哦,要是我能回去,长眠于家乡就好了!”在睡梦中,我真的回去了,我的双脚又重新踏在英格兰雏菊盛开的草坪上,耳中回响着小鸟的欢歌;我发现自己又漫步在树篱那斑驳的绿荫下,我热泪盈眶,而当我醒来发觉这一切只不过是个梦时,更会泪湿襟裳。这些都有些离题,与我们那所从未见过的新家毫无关联。读者们必须要忍受我这阵阵伤感,不要太苛求我了。

  九月二十二日我们离开了蒸汽船旅馆去新家定居,在我们住在那里的三个星期里,天上没下一滴雨,于是我开始想可能天气会永远这么好。可是在迁往新居这个颇有意义的一天,天空巾却开始布满乌云。因为车夫预测天要下雨,所以穆迪租了辆有棚的马车,把我、孩子还有女佣送到农场去,而他和汤姆·威尔逊,还有运送行李的车队随后到。

  对我来说一路的景色挺新鲜,和我以前见过的迥然不同,虽然有些单调,不过还是使我摆脱了伤感,我也开始饶有兴趣地四下观望。但我的英国女佣却没这样想,她认为这些树林看上去十分吓人,这地方只适合野兽居住,她对此地可谓恨之入骨,只要能走就立刻离开。

  离目的地还有一英里地,大雨倾盆而下,空气本是温和宜人,好似春日清晨,现在却寒冷刺骨,颇似初冬时节。汉娜冻得直打哆嗦,孩子也哭了起来,我用夏日披的围巾尽可能地将她裹紧,保护她不要因天气的突变而受到伤害,因为在此之前,天气一直很宜人。此时马车驶上了一条又窄又陡的路,两侧高大的树木伸展在头顶上,车子艰难地向前走着,随时都可能车翻人亡。最后车子终于驶上一块多岩石的空旷高地,上面分布着些次生乔木,周围全是黑沉沉的森林。

  我们的车夫是个美国佬,他说:“我猜想等到马车跑下这块高地,你们就会哼哼起来。”说着他驾车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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