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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杀-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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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有时候,女人真的只要一个拥抱便足够。我睡进木头人的胳膊弯里,闻着杉木的宜人香气,再一次进入梦乡。梦里有一些前尘往事散乱浮现——全城女性签字决议是否将男人赶到对岸去,我和他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发生争吵。我想,我一个人,会比两个人过得好。于是便签了字。
  梦里感觉有一只手在我脸上揩着。醒来后我照镜子,脸上有一道道伤痕。我看见木头人手中木缝间的血迹,我知道是它帮我在擦泪。
  我去吻它,在它那平板的脸上吻了一下,它的嘴巴便出现了;我又吻了它双眼,人最薄弱的皮肤便是眼皮,我的唇下毛茸茸地颤动了一下,它便睁开了眼睛。
  它说它是木头人,谢谢我给了它生命。我絮絮叨叨地向它倾吐我已逝的爱情,像在倾倒一盆积久的河水。然后我们做了爱,整间屋子里都漂浮着草莓甜美的果味。人们都说河的对岸生满了紫色的草莓,这种无性生殖的植物在男人们过去之后,开始恣意生长“你知道吗?”我对木头人说,“我们彼此之间,都是不被需要的。”
  木头人呆呆的,他用砂纸磨着自己的下巴。我笑着教他用纵向的手势磨,这样下巴尖尖,会显得更帅一些。他说:“继续帅下去,我就不是木头,而是男人了。”
  这话,让我心里一惊。
  4
  我发现,爱情这件浪费生命的事情好象唯一的作用力只在于时间上。有爱情的人生颠来倒去,想想实在太漫长。没有爱情的人生,坐吃等死,时间就变成了过眼云烟。
  我问木头人:“木头有爱情的吗?”
  木头人说:“没有爱情的木头,叫枯木。”
  我哈哈大笑,轻浮地拍打着木头人:“那你现在如此繁荣,该不会是爱上我了吧哈哈!”
  我好喜欢我的木头人。虽然他貌不惊人,丝毫没有科技含量,可是他质朴得让人心动。
  女人总是有些小虚荣,爱和人攀比。所以我的好友佳佳说她的按摩棒不但会发声,还能安放在坐椅上,边上网打双扣边快活,我说她实在是太低级趣味了——这怎么可能比一个会聊天的木头人更有情趣呢?
  佳佳说:“当然,有时候也挺懊恼的。比如正在兴头上,忽然电池用完了。我只能光着身子批上风衣香艳地去便利店买电池。好在这城里没男人。有一次,这东西用到一半出故障了,我说明书看半天也没明白,只能打电话给他们客服——他们客服是个男人呢!”
  男人绝迹已久,乍一出场,好象怪物。
  从古至今,半途罢工是女人身体遇见的最大难题。以前有男人的时代,很多读者写信来问我为什么男人会骤然不行。现在人们都转去问工程师。情感问题变成技术问题,我也真的是疑惑——那天木头人死活不理我,他说我在排卵期,会怀孕的。
  这……这这这实在是天大的笑话。和木头人做爱会怀孕?难道生一个小木头出来?男人灭绝,又没有安全套卖了。
  我说:“好吧,生就生呗,反正城里的女人越来越少,生个把孩子也算是做做贡献。”
  木头人半信半疑地看我:“你真的愿意吗?”
  “我愿意啊!”我强忍住笑,然后我看见木头人用砂纸在脸上磨了磨,爬上床来。
  5
  全城人都知道我怀孕了,怀了木头人的孩子。
  木头人怎么会让女人怀孕呢?可我明明没有去城里唯一一家医院人工受精。遍布全城的检测系统也没有发现有男人进入到右岸。
  科学家要拿木头人去做研究。有左派分子扬言,如果我生了女孩就让她留下,如果是男孩就送到对岸去,如果是木头人,那就把它烧掉。
  我战战兢兢地躲在木头人的怀里,我说我害怕。木头人拍着我的肩,说,别怕别怕。我抬头看他,竟是一脸坚毅。
  夜里,木头人彻夜不眠。我听见他不断地在用砂纸打磨着自己的身体。我爬起来看他,他说:“对不起,把你吵醒了。”
  我忽然觉得,世界骤然变得很小很小,小到只有我和木头人两个人。木头人说:“我得留下来,你需要我。”他手下加力,加紧打磨。我看见木头里面突然出现了一点特别的东西,可定睛一瞧,又消失了。
  佳佳问我是否因为怀孕而很懊恼。我仔细想想,那天我真的不相信木头人会让我怀孕。可是……和木头人生一个孩子,像他一样呆头呆脑,又像我一样脾气暴躁,好象将两段生命凝结在某个结晶上,似乎是件挺幸福的事。
  我对佳佳说:“亲爱的,告诉你一个秘密。”
  佳佳说:“我也想告诉你一个秘密。”
  6
  右岸快变成空城了。我每天都以为人们要把木头人从我身边抓走,可人们似乎无暇顾及我的事了。接二连三地发生有人偷渡去河对岸的事,佳佳昨夜也走了。她和那个按摩棒的客服相爱,势不可挡,她便来和我告别。
  很多事情的发生,永远走在我们明白醒悟之前。
  木头人说:“佳佳走,是因为她觉得他们彼此需要。所以必须在一起。”
  我和木头人难道不是这样吗?在一个女性空前独立的城市里,科技的发展可以完全取代男人的位置,但,我们依然离不开男人。按摩棒和充气帅哥可以让女人不受欺骗地高xdx潮不断,可是,你永远只是索取者,却看不到情人双眸中你的影子,感受不到被爱着的心情。
  爱情是人的本能需要。我们的情感漂浮在天空,它需要有一个落脚点。
  7
  木头人被城里所剩无多的女权捍卫者赶走的那天,我去河边送他。
  我的肚子大到亲吻都变成一件困难的事。这让我有一些放心。如果真是一根小木头,绝不会将肚子撑到这么大。
  我很想对木头人说一些,真实表达自己心意的话。但我只淡淡说了一句:“我等你。”
  轮渡鸣音突响,我爱过的人总是很爱在这个时候说话。木头人站在船头大声喊道:“谢谢你曾经这样真心地,爱过我。”
  我这个冷血动物,听着竟然泪流满面。然后我看见木头人拿出砂纸磨了磨自己的脸——我终于明白这个动作是在擦拭眼泪。随后,他又开始磨自己的左腿——而我透过泪帘,分明看到他的右腿已经被磨出人类的样子。
  我的笑骤然破涕,心里一时之间,开出了一朵花来。


【04 超时空要爱】

☆、爱情蛊,时间咒

  我以为自己中了爱情的蛊,却不顾一切投入时间的咒。一直以为时间是爱情最大的敌人,要到这一刻才知道,原来,真正的爱情,可以超越时间乃至一切。
  爱情蛊,时间咒
  夜色芳菲
  离婚
  古语说:人活三十非为夭。我今年恰好三十岁。换言之,就是现在去死,也不算什么憾事了。然而楚清风同我提离婚的时候,我仍然很吃了一惊,既不甘且不堪。
  “为什么?”我问。其实问不问也没什么分别,一个人要离开另一个人,无非是因为不再爱,不够爱,或是旧梦虽温,但已有了更好的选择。
  但我仍然忍不住要问:“为什么?告诉我理由,好让我死心。”
  “我遇到了一个人。”
  果然是这样。喜新厌旧,见异思迁,老祖宗为该种情变发明了多少真理般的成语来形容,可见这样的故事有多么老套。
  “那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接着追问,但是他已经再不愿回答,拉着行李箱开门走了出去。
  天一点点黑下来,我在越来越浓的黑暗中坐了很久,以至于灯光大亮时吓了一跳,忍不住将手掩住面孔。
  进来的人是程玮,我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他在我身边蹲下来,轻轻说:“离开你,是他的损失。而你,则得回自由身。何必为这个折磨自己?”
  这就是同程玮做朋友最舒服的地方,任何事都不需要解释,因为他有透视眼,只要专注地看着或想着一个人,就可以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七岁那年同小朋友玩捉迷藏,被人误锁在谷仓里,也是他用透视眼找到我的。那以后,我们便成了生死至交,23年来,他不知帮过我多少次。
  我抓住他胳膊央求:“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同清风在一起的女人是谁?他们如何相识,他到底爱上了她什么?”
  程玮苦劝:“为什么一定要知道?背叛你的人是楚清风,他既然已同你分开,又何必理会到底是为了谁?”
  “我不甘心。我不甘心由他做出选择,而我是被放弃的那个。我总要知道,自己败给了一个什么样的人。”
  程玮拗不过我。从小到大,无论我提出的要求是不是合理,他从来都拗不过我。他看着我的眼睛,轻轻叹息,然后,用他的手静静握住了我的手。
  于是,我通过他的眼睛看清真相:那是一架国际航班,半年前,楚清风赴美开会,在半空里,因疲倦而入梦,或许是个噩梦吧,他眉间蹙结,微微呻吟。那年轻的空姐走过来,轻轻推醒他,问他哪里不舒服。他睁开眼,看到一张光洁灿烂的笑脸,最多二十出头,也未见得有多么漂亮,但青春是无敌的,她脸上那种湛然的晶光是任何化妆品都粉饰不来的。在刹那间,他决定奉她为爱神,将家中糟糠抛至九霄云外。
  我终于明白自己的对手是谁——我败给了时间。
  三十岁的我,成熟,独立,智慧,温柔,但,不再青春。
  我摸一下自己微微松弛的手臂,自惭形秽。
  程玮读懂了我的心思,握着我的手安慰:“青春不是永恒的。再美丽的女人也总有一天会老。那时候,楚清风会知道自己得不偿失。”
  “我怕自己等不到那一天。”我苦涩地说,“就算十年后那个空姐一样会老又如何?到那时我已经四十岁,人到中年,我永远还是比她更老,更憔悴。”
  我握紧程玮的手:“帮我,帮我青春常驻。十年,我只要十年时间。我希望十年后,楚清风看到的仍然是今天的我,而那个空姐,届时会变成空嫂。我要比她更年轻更美丽,让楚清风悔断肠子。”
  “用不着十年他就会后悔。”程玮说,“你的好处,又何止于年轻美丽?更何况,楚清风这个人从此已经不与你相关,他是不是后悔,何足挂齿?”
  “不,我一定要做到这样。我要在十年后重新出现在楚清风面前时,光彩照人,让他为了今天的错误痛不欲生!”
  “楚清风,真的有那么重要?”
  我愣了一下,不知道这问题该怎么回答。但是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我只知道,我想看到楚清风追悔莫及的痛苦状,我一定要做到!
  “我一定要做到!”我大声对程玮说:“而你,程玮,一定要帮我!
  交易
  我知道程玮会帮我。我知道。任何事情,任何时候,只要我提出要求,程玮必会有应对的办法。
  “我在曾祖父的笔记里看过一种方法。”程玮深深叹息。每当他这样叹息的时候,便是答应了我。“那是一种很古老的借利还息的方式,或者可以形容为:时间存储。”
  “时间存储?”
  “就是你可以把年龄停留在某一个时段,就像存在银行里一样。但是将来取出来的时候,会有利息。”
  我有点概念:“你的意思是说,如果我想在十年里驻颜不老,那么十年之后,我会比四十岁更老?”
  “是的。而且,利息相当重。到了那时候,你的身体状况约等于……五十岁。”
  “五十岁?”我吃了一惊。十七八岁的时候,以为三十岁便是大势已去;而到了今天,又觉得五十岁已是形将就木。
  “所以,顺其自然的不好?”程玮苦劝,“从此你与楚清风各走各路,想想怎么让自己活得更好,何必理会他怎么看怎么想?”
  我在心中盘算一回,报仇雪耻的念头仍然压过一切。反正都是槁木死灰,五十岁与六十岁又有什么分别,我决定要得更多,去得更尽,既然要做,就做得更彻底些。
  “如果我不只要青春长驻,而要返老还童,那会怎样?”
  程玮大愕:“什么?”
  “既然时候可以存储,大概也可以透支吧?我希望十年后的今天,我看起来比今天更年轻。然后,随便你把我变成七十岁九十岁。”
  程玮又在叹气。我不等他开口拒绝,立刻说:“程玮,帮我。”
  从那一天起,我的年龄不再增长——不,我的意思是,在外形上,岁月的流逝不能再带给我衰老,每过一天,我的样子看起来反而会比前一天更年轻。但是智慧与经验,仍然与时间成正比,与日俱增。
  三年过去,红颜非但没有弹指老,我看起来反而像是年轻了三岁。因为这变化是非常缓慢而细微的,所以并没有人觉得奇怪,只是有八卦的女同事追着问我用哪种牌子的化妆品。
  第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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