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读书室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七日杀-第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也许,和玉米一起去放风筝,会比一个人来东京,看这还没开放的樱花更会让我觉得开心吧?但在爱情的世界里,从来没有也许。我从一开始选择的就不是爱情,为什么又要为了爱情而伤心呢?
  从东京回来后,一推开门,茶几上放着一个纸糊的风筝。一看就是玉米亲手做的,他还用狗爬体在上面写着大大的三个字:爱情鸟。
  可能是写字的时候,颜料蘸得太多,那三个字的下面都拖着长长的尾巴,像干涸在脸上的泪痕……像我在上野的樱花树下,用花了的妆容,展览着失恋的心情。
  4
  后来,那个风筝被我装了镜框,挂在客厅的墙上。
  麦子看见到后,问我是从那里得来的,我说是在路边顺手买的。他就嘲笑我说:“跟了我两年多,怎么品位还这么差?”
  我反问:“跟了你两年多,怎么还不向我求婚?”
  麦子语结,用了一个LV皮包,才又换回我的笑脸。
  有钱人当久了,麦子习惯用钱解决一切,他对我也只会用这一种办法。
  想起有一次和他晚饭后分手,走到楼下时,才发现小区停电了。一个人爬26层楼已经很恐怖,还要穿着9CM的高跟鞋,在暗黑的楼梯间摸索……我犹豫了又犹豫,到底还是拨通了麦子的电话。
  他正开着车走在回家的路上,一点也不为我紧张,只随口给我出主意:“在小区旁边随便找个宾馆,先开个房间过一夜吧,我到家了,别再打电话过来了。”
  不等我回答,电话已是忙音。我握着手机站在黑暗中,不知所措,那一刻,我忽然很想念玉米。
  接了我的电话,玉米只用了20分钟就赶到了。骑车骑得他整个人热气腾腾的,像极了一块刚出炉的面包。他住北郊,我住南郊,就是开车过来,也得半个小时,真不知道他一路上闯了多少个红灯。
  我掏出纸巾,想给他擦擦头上的汗,他却从自行车前框里拿出一把蜡烛,还有一个手电筒,把我的双手都占满。
  然后,他往地上一蹲,拍拍自己的后背:“来吧,爬上来吧,人肉电梯的干活。”
  那是长大以后,他第一次背我。他的后背热烘烘的,还像小时候那样熟悉。
  5
  小的时候,我们都住在七楼,他家东户,我家西户。我们每天一起在院子里玩,不到天黑不回家。每次回家,我懒得爬楼梯,总欺负他背我,还说是给他一个锻练身体的机会。
  岁月在玉米的后背上一天天走远,我们也渐渐长大。旧楼拆了,大家住得远了,他不能再背着我爬楼梯了,就每天绕了道,用自行车驮着我上学放学。
  所以直到现在,在这个人手一辆自行车的城市里,我却一直都是个不会骑车的女子。而玉米的自行车后座上,也从来没有坐过别的女子。
  他说,他的自行车就是我的专车,就像他的的后背,也只是我专属的电梯。
  现在,这架电梯更结实了,他咚咚的脚步夯实有力,似乎能一直把我背到天上去。我爬在他的后背上,眼泪扑簌簌流个不停,一滴不落,全落在了他的后背上,与他的汗水混在一起,散发着咸咸的味道。
  我在他的耳边轻轻地说:“玉米啊,你要快些啊,再快一些……”
  玉米傻呵呵地回应我说:“我又不是真的电梯,能这么快,已经是奇迹了。”
  我的眼泪又一次遮盖了眼帘,在心里暗暗骂他是个傻骆驼:“傻玉米啊傻骆驼,我是说要你快些,再快一些成为有钱人,我已经快要等不及了……”
  那一晚,我很想让他留下来过夜,但没等我把心里的话说出口,电,却又来了。
  明亮的灯光下,我忽然改了主意。在我的心里,有另一个声音在大声地阻止我:不要,不要再让玉米在你身上浪费光阴了,他应该去找一个简单,干净的女孩子,去谈恋爱,去结婚……
  最后,我到底还是硬着心,把他推出了门。尽管他也很想留下来,一辈子都留下来,但我说让他走,他还是听话地走出了门。
  看着他那么的不高兴,我又忍不住心疼,就转身找出门上的一把备用钥匙塞到他的手心里:“以后,我要是忘了带钥匙,回不了家,你得第一时间给我送过来。”
  玉米像得了奖赏一样兴奋得满面通红,连连点头,马上就忘记了刚刚才被驱逐的不快。
  6
  今年的情人节似乎比往年来得更早一些,地上的残雪还没化干净,玫瑰花已经挤满了大街小巷。
  三天前,麦子洗澡,我帮他整理衣服时,无意中看到他的衣袋里有一个首饰盒,打开一看,是一对蓝宝石的耳坠。我以为是他早早为我买好的节日礼物,就装作没看见,又原样放回,什么也没说,只等着到时给他表演一个惊喜。
  但是今天早上,我却发现那对耳坠戴在公司一个新来的女孩的耳朵上,而我收到的不过是一束最普通的花。
  临到午饭时,麦子和那个女孩一起不见了。
  原来,他是有很多个女人的,而我竟天真地以为,我是他在妻子之外的唯一。
  我打他的电话,想要问一个明白,他却关着机。
  我一直都知道,麦子有好几个电话号码,但我能拨打的却只有一个。当这唯一的号码对我忙音时,他的人也就在我的视线里平空的蒸发了。
  我与麦子,终于到了要结束的时候。
  整整一下午,我把自己关在房间,对着墙上经年的风筝发呆:难道,我只能给玉米一个残破的自己?凭什么,我要让可怜的玉米替我收拾残局?
  我想得头疼欲裂,也没想明白,索性不再想。我想睡觉,也许一觉醒来,玉米就在我床头站着呢。
  可是翻来覆也没睡着,麦子和玉米,他们两个在我的脑子里不停地打架。
  拉开床头的抽屉,我找出一瓶安定,那是以往我失眠时的救星,还从来没在大白天用过呢。但是现在,也不必管它什么白天黑夜了,对于一个丢失了爱情的女人来说,剩下的只有,极夜。
  我把大半瓶安定倒进嘴里,也不知道究竟是多少颗,又抓过手边的半瓶白兰地一饮而尽,连同眼泪和绝望一起咽进肚子里。
  7
  当我醒来时,玉米果然就站在我床头。
  他背起我,从楼梯上飞跑而下,比风还快。但是,下了楼之后,不知道为什么,他却就地坐着哭了起来,旁边那么多人看着,他也不管不顾。
  直到我打着灯笼,走出很远,很远了,还听得见他哭得撕心裂肺的声音。
  我走过一座桥,桥头有一个卖茶水的婆婆,她递给我一碗茶:“闺女,喝了吧,喝了,你就忘了那个傻小子了。”
  我回头,看见我走过的桥上刻着三个字:奈何桥。
  我在这头,而玉米,他在那头。

【02 咒怨】

☆、猫妻

  我以为我真正需要的,是一个温顺简单,依赖我顺从我取悦我的猫一样的妻子……但是现在,当阿薇正在用舌尖一下又一下,缠绵眷恋亲昵温柔地轻轻舔着我的手背时,我忽觉满心怆恻,伤感地流下泪来……
  猫妻
  八月十五仲秋节。我迟归。
  我是故意的。
  若在去年以前,我敢晚回家半小时,阿薇一定不依不饶,又哭又闹,非得我三跪九拜再三求恕才会罢休。但自那次出事以后,她的表现便一天比一天奇怪,我已经无法想象在今天我若迟归她会怎样对待。说实话,也许,我宁可她大发雌威,象过去一样蛮横跋扈,那样的她,才更真实,更令我感到生动亲切。
  为了拖延时间,我一路步行回家,今年的月很怪,虽然也是满月,却光泽惨淡,有着说不出的凄迷诡异。家门窗口的灯黑着,我暗暗吃惊。若在以前,或许阿薇会用离家出走来惩罚我也说不定,可是自从出事以后,她一次都没有离开过家,连听到车笛声也会吓得簌簌发抖,她若出门,会去哪里呢?
  我喊着阿薇的名字从客厅找到卧室,走到客房时,黑暗里似乎听到轻轻的吸气声,一对蓝色的猫眼幽幽然盯着我,“宝儿!”我惊出一头冷汗,随手拧亮了灯,才看清是穿着黑色睡袍的阿薇。我松下一口气,在这时候想到被阿薇压死的黑猫宝儿令我很不舒服。我走过去蹲在阿薇身前:“薇薇,怎么了?”
  阿薇看着我不说话,眼里泪光闪闪,满是委屈。我叹口气弯身将她抱了起来,她很轻,身体柔若无骨,软软地伏在我的怀里。我抱着她穿过客厅回卧房,忽觉手上一阵温湿,低头看去,是阿薇,她在用舌尖轻轻舔着我的手背,一下又一下,缠绵眷恋,无限依依。我忽觉满心怆恻,伤感地流下泪来,泪水滴在阿薇的黑发上,又轻轻滑落。阿薇的头发黑亮柔软,好象,好象……我摇摇头,不愿再想下去。
  阿薇躺到床上后很快就睡着了,整个身子蜷在我的怀中,睡得十分酣甜,甚至还轻轻地打着呼噜。这也是阿薇的一大变化,她以前是从不打呼的,她的呼声让我忍不住又想起宝儿,阿薇的发丝随着呼吸一下下扫过我的下巴,痒痒地,总让我怀疑是宝儿又回来了。以前每次同阿薇吵架,我都会一个人躲到客房去抱着宝儿睡沙发床。宝儿蜷在我的枕边,轻轻呼噜着,毛绒绒地扫着我的下巴,那时候我真地觉得,其实男人不必娶妻子,和一只猫也是可以相依为伴度一生的。蓦地,我想起阿薇的话:“早知这样,我宁可自己是一只猫。”
  其实阿薇是最不喜欢猫的,从我抱养宝儿起她就很不高兴,而宝儿,也对阿薇充满敌意。每当我下班回家,阿薇一开门,来不及招呼,宝儿早便“噌”地蹿上来,一跃而起投入我的怀中,咪呜着同我百般亲昵,那时阿薇就会又恼又气半真半假地说:“看,你的猫在同我争宠呢,我简直要吃猫的醋了。”
  从有了宝儿之后,我每日进家与阿薇的相拥一吻也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我对宝儿的爱抚与询问:“阿薇在家有没有欺负你啊?”宝儿自然不会回答,但它会望着阿薇连声喵喵,仿佛是在告状,于是阿薇便恶狠狠地代为回答:“当然要趁你不在好好虐待它,看我哪天打死它炖肉吃。”阿薇这样说的时候,我并没想到有一天她真的会杀死宝儿,而因此,又夭折了我们的女儿。
  阿薇在怀孕之前是充满阳光的,当初我也就是受她明朗个性的吸引才疯狂地追求她。但女孩和女人是两回事,一个性格鲜明的女孩其实只适于观赏而不适合给人做太太的。婚后,阿薇爱憎分明的个性越来越让我吃不消,她在任何事上都喜欢同我辩个是非。以前这份率真与棱角曾让我由衷喜爱,但当这个人成为你枕边人后还是一贯地我行我素就未免令人恼火。我们的关系日渐紧张,很少交流,好象所有的话都在恋爱时说尽了。我想,也许我是错的,我真正需要的,其实是一个温顺简单,猫一样的妻子,依赖我、顺从我、取悦我,便是她生命的主要意义,而不该是阿薇这种女强人型的所谓现代女性。
  阿薇对于工作的狂热是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我一再警告她她嫁的是我不是她的公司,她却还是每天把大量的精力与心血投入到工作中去,把得失胜败看得很重。但是尽管我们的社会天天鼓吹男女平等,其实我们都知道,男女是不可能真正平等的,大多单位的领导都是男人这已决定了女人在工作中的附属地位。任凭阿薇怎样努力,她的成绩总是不能得到百分百的肯定,相反,她的过分敬业让她的上司怀疑她存心谋权篡位,因此处处压制她,并常常有意无意地向上级领导发出“女人终究是女人”的感叹,阿薇深感疲惫。我劝她:“不如别做了,回家来我养你,当太太不好吗?”
  阿薇感叹:“也许当只猫倒更好,不必付出任何努力就已得尽主人的宠爱,没有义务只有权力。猫,应该活得比人轻松吧?”
  想起阿薇说这句话时的无限苍凉,我心中一阵惊悸:是什么时候,什么时候起阿薇常常把“不如做猫”的感慨挂在嘴边的?她的心一定很累,她在向我呼救吗?可是,我却忽视了,不仅没有在她情绪低落时鼓励她安慰她,反而因为不满她的争强好胜而落井下石,提出分居以冷落她。当我抱着宝儿离她而去的时候,她在冷与孤寂中想些什么?也许潜意识里,工作与婚姻的双重不如意令她产生了拒绝为人的念头,我似乎看到阿薇一夜无眠,在不住地喃喃自语:“我宁可做一只猫。”
  但是阿薇对宝儿却是越来越不好,明知宝儿最爱吃鱼,故意把鱼肉同沙子拌在一起,让宝儿想吃没法吃,不吃又难受。宝儿也开始想法设法地捉弄阿薇,不是把她的毛线当球滚沾得一团土就是将她的钱包藏起来让她大光其火。一人一猫斗得不亦乐乎,而看起来竟似乎是猫略占上风。每次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