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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暖暖的好 (出书-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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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关系的,你坐好。”赵初年微微挪了下脚步,朝她再走近一点。
  远看赵初年时就觉得这个人很高,估摸不会低于一米八;走近了才觉得他绝对不止这个高度,孟缇几乎要仰着头看他。他低着头,白炽灯光从上浇下来,几乎是把他的脸劈成了半明半寐的两半,分明的五官竟然有了一种浓烈的色彩,宛如油画里的人物。陷在暗处的那双眼睛幽幽的亮着,动人心魄。
  想起老师站着自己坐着似乎有点不合常理,但如果邀请他坐下或者站起来就是一幅促膝长谈的模样,也有点不太好;她大脑里天人交战,几秒种过去了,赵初年看着她盯着自己眸光闪烁,像是在为什么发愁的模样,就说:“怎么了?”
  孟缇有点尴尬,想着自己居然一眨不眨的看着老师这么久,真是太不礼貌了,连忙说:“没,没什么。”声音都结巴了。
  赵初年笑意深了些,说:“虽然你是逼于无奈选的这门课,但是文学本身来说,我觉得是有学习的价值的。”
  “我没有说没价值,实际上,”孟缇情绪松懈下来,看着他的眼睛,回答:“我虽然学数学,文科成绩并不坏,未必输给文学院的同学。”
  “是吗?”赵初年展颜一笑,仿佛发现某块稀世珍宝,高兴的情绪一点没藏,“孟缇,有纸笔吗?”
  孟缇手忙脚乱的把手里的钢笔递给赵初年,又从笔记本上取下一张活页纸顺着桌子递过去一点。
  现在这个年头,大学生用钢笔的还真不多,赵初年握着纤细的钢笔,沉甸甸的十分压手,笔上还带着她手心的温度,他下意识的把笔握得紧了点,弯下腰,在纸上写上自己名字,邮箱,手机号码。
  赵初年把纸笔交还给她:“虽然是无关紧要的选修课,如果有学习上的问题,随时找我都可以。”
  想起他上课的水准,孟缇抿了抿嘴角不让笑意露出来:“啊,好的。”
  赵初年单手扣在桌面上,没有离开的意思,彬彬有礼地问:“基于礼尚往来的道理,你的手机号呢?能不能告诉我?”
  大概这短短的几分钟已经吃惊了太多次了,甚至淡然得不需要想理由了。真不愧是学文的人,要个电话号码也如此斯文有礼。孟缇低着头无声地笑了笑,重复他刚刚的动作,也扯过纸写了手机号码给他。
  赵初年收好号码,直起身来,微笑:“那我们下堂课见。”

  第一章 孟缇(下)

  赵初年离开后若干分钟,孟缇还在云里雾里没缓过劲,一会想想赵初年离开的背影,一会低头下意识去看纸上那排蓝黑墨水的字迹。字如其人未必对每个人都适用,但用在赵初年身上还真妥帖极了。字迹潇洒好看不说,那串手机号码显然是经过挑选的,十分好记。不是不纳闷,赵初年的行为,到底算什么意思呢?举动实在做得太露痕迹。被人搭讪她并不陌生,但被英俊到这个程度的男人兼老师搭讪主动还是第一次。
  忽然很庆幸幸好教室没什么人,如果王熙如同学在场,恐怕早就兴奋得大呼小叫了。
  作为大四开学初的第一个具有纪念意义的插曲,孟缇被这件事情搞得有点心绪不宁,干脆提早结束了自习回家去。她基本不住学生寝室,并不是不喜欢,实际上她很喜欢集体生活,不过实在被宿舍的曲畅同学逼得没办法。曲畅是有任何光亮和声音都睡不着的人,对孟缇睡觉之前必看半小时书的行为深恶痛绝,并且还用很愤怒的语气说:“你的习惯也是习惯,我的习惯就不是习惯?你爸妈都是学校的教授,家就也在西门外,为什么不回去住,要跟我们这些外地人挤宿舍制造麻烦呢!”
  孟缇只能灰溜溜地在开学一个月后回了家。在一个地方长大,在一个地方念书的最大后果就是你对这个学校的一草一木甚至比对自己手心上的纹路还要熟悉。她甚至觉得自己可以闭着眼睛从教学楼骑回教职工宿舍区。
  宿舍区楼房都是一个样子,整齐划一,很具有迷宫的效果。连聪明如王熙如第一次来时都险些迷路。
  房屋并不高,不超过六层,掩映在一片片树林之中。道路上异常安静,跟学校这个时间的热闹完全是两个概念,偶尔有骑车自行车醒过。
  孟缇漫不经心也飞快骑着车,也不管风吹得头发乱飘,她伸手把吹散的头发压倒耳后去,单手握着车把一拐弯,发现林荫道旁停车场上某辆辆熟悉的车刚刚熄火,因为曾经坐过若干次的缘故,一眼就认出来是楼下郑家的车,随后她看到郑柏常从车子里走出来。
  郑柏常是本校文学院院长,五十岁出头,但并不显老,戴着眼镜,因为书读得太多的原因身上有骨老牌知识分子的儒雅,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一不精,涵养也绝对是一流水准。从有记忆开始,他们两家就楼上楼下的住着,郑家三楼,孟家四楼,平常互通声息,关系极其好。孟缇父母不在国内这段时间,也托了他们照顾。
  记忆中的郑柏常从来都是准时上下班,今天晚上这么晚才开车归来,孟缇有些意外,忍不住多看了车子一眼,竟然看到副座上走下个似曾相识的身影。
  三四年不见了。
  她整个人因为震惊和意料不到都凝固住了,下意识握紧了车把上的刹车,呆呆停在了路中间。
  她知道这段时间他会回来,却没想到,居然是今天。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就狭路相逢。
  柔和的路灯光芒照亮了道路,也把那个人的身影照得清清楚楚,幽黑的背影在灯光下缓缓地移动,先打开背后车厢,再取出两个行李箱和一个旅行包,目光猛然巡弋过来。
  “阿缇?”悦耳并带着冰晶一样质感的男声传过来。
  孟缇浑身一个机灵,浑身顿时解冻,试图让自己露一个美好的笑容。她深吸几口气,推着自行车走过去,手心沁出了汗水,几乎连把都握不住,她听到自己心口“扑通扑通”的响声,好像要震碎耳膜。
  明明觉得自己几乎坚持不下去,还假装镇定自若地招呼:“郑大哥,你回来啦。”
  郑宪文扶着行李箱把手,对她温柔微笑,说:“是啊,我回来了。”
  孟缇也跟着一个笑,不想也不敢多看他的脸,一边把车推到楼下的车棚子里,背过身去锁车,一边转头看向驾驶位上下来的郑柏常,用平日的态度跟他招呼闲聊。
  “郑伯伯,刚刚还想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呢。原来是去机场接郑大哥了。”
  “是啊,我也没想到宪文提前回来了,事先都不说一下。”
  孟缇跟着父子俩一起走进楼道,还帮着郑宪文拎起了那个旅行包,看起来装得鼓鼓的,但怪异的很轻。这一片房子都不高,最高不过六层,因此没有电梯。三个人的脚步声音不会太低,加上说话声,声控灯应声而响,橙色的灯光在扶手和楼道上静悄悄的游浮。
  离家三年多的儿子终于回国,郑柏常十分高兴,跟孟缇说:“今天太晚了,明天给郑宪文接风洗尘,你柳阿姨亲自下厨,小缇你下了课就早点回来吃饭。”
  从小到大,在郑家吃饭的次数根本数都数不清楚,而且孟缇也十分怀念柳阿姨那一手堪比饭店大厨的手艺。但因为郑宪文也在,孟缇平生第一次对去郑家吃饭产生了畏惧心里,第一反应就是拒绝,然后又为了使自己的话显得可信,编了个理由:“郑伯伯,我恐怕来不了,我明天晚上有选修课——”
  “逃掉逃掉,一节课而已,没什么大不了。老师真要扣你学分让他来找我。”郑柏常挥了挥手,那个态度实在让人很难相信他就是传说中犹如罗刹般严厉的郑院长。
  基本上是一锤定音的口气,孟缇默了默,说了句“好”。
  郑宪文瞥一眼她,小姑娘眼神僵硬地直视前方,手里的旅行包一会换到左手一会换到右手,手指死死并在一起,抓着袋子不松手,用力太大,几根手指都有些苍白。
  她一紧张就这个坐卧不安的样子,几年过去,这些小细节还是一点没变。郑宪文拍拍她的肩膀,伸手过去拿过她手里的包,指了指自家的房门:“已经到了。阿缇,要不要进来坐坐?”
  “暂时不了。”孟缇说得很真诚,虽然郑家从来没把她当外人,但现在人家一家人摆明了要团团圆圆的庆祝一番,自己在那里戳着总不是那么回事,当然更重要的是,她完全没有思想准备。
  “也好,我现在也是一身糟,”郑宪文看到她后知后觉的哆嗦了一下肩膀,像是在逃避自己手掌的温度,微微一怔,才说,“明天记得早点过来,我给你带了礼物。”
  “嗯,好的。”
  孟缇闷闷跟郑家父子道别,再上了一层楼回家,拿出钥匙开门。家里自然是没有人的,她洗了个澡回到卧室,拿着课本《数论》看了会,扯过练习册做了几道题,又背了会英语单词。才把因郑宪文回国而略微有些起伏的心情平稳下来。趴在床上,打开床头灯,继续看昨天晚上未看完的小说。
  小说叫《逆旅》,据说也是她痴迷的作家范夜的作品之一,也是她昨天才在网上买到的书。
  范夜是最近十多年来国内最知名的作家之一,三年前因病去世。他平生有着大概十余部长篇小说,数十篇中短篇小说,总字数数百万。能写出这样庞大的数量的作品,作者算得上惊人的勤奋,但对孟缇来说依然不够看,远远不够看。他的每一本作品她都看过并且不止一次,能买到的全都买了,不能买到的也从图书馆里借出来复印了装订成册。她记得住他每一部小说的名字和情节,甚至主角都如数家珍,至于精彩的文章段落甚至背得滚瓜乱熟。
  在信息时代,了解一个人并不困难,孟缇痴迷范夜作品的同时,自然也不会放过对她本人的了解。她自以为对范夜算是了解到骨头了,可最近在图书馆查资料的时候翻到一篇三年前的只出版过五期的某个文学杂志,上面的某篇文章居然说他还有一个写文的笔名,叫枯槐,并且在这个枯槐的皮囊下的几部作品,才是他这辈子最真诚的作品。
  得知这个消息后,孟缇就开始满世界搜罗一个叫枯槐的小说家,可惜实在线索太少,绕是现在网络四通八达,图书馆资料齐备,也难以找到相关线索。
  最后才在某个专卖旧书的网站上找到了这本《逆旅》,她跟买家商量了很长时间,花了比定价高出十倍的价格买了回来。现在她把这本宝贝书捧在怀里,深感自己的明智——只看了一眼,就被迷住了。

  第二章 家宴(上)

  大四的课程其实不算太紧,但所有人更显得忙碌。绝大多数人都怀着考研的念头,考得上就念,考不上就工作的想法,忙忙碌碌的准备着。
  大学三年,孟缇一路顺风顺水,成绩在系里都是前三,保研是十拿九稳的事情,因为父母也是学校教授的关系,她没有别人那么大的压力,唯一的问题是研究生跟哪个老师,完全不用为以后忧心。
  因为想着晚上那顿不能不去吃的饭,孟缇这一天延续了昨天的状态,老是莫名的走神,魂不守舍,上课的笔记都记得乱七八糟。
  吃午饭时王熙如笑话她:“你这个样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失恋了一样。”
  大概比失恋还惨。孟缇用无意识的拔了拔筷子,讷讷说:“其实是……郑大哥回来了。”
  某次跟王熙如大被同眠促膝谈心时曾经提到过这件事情,王熙如一听就有数了,“嗬”了一声,饶有趣味地说:“啊,是你那个初恋?”
  “不是初恋,八字还没一撇呢,”孟缇低着头发呆,“只是我偷偷的暗恋而已。”
  当年的事情永远是心底的一根刺。有记忆时就跟在大她五六岁的郑宪文后面满院子跑玩,郑宪文又聪明又会玩,院子里的小孩都很喜欢,但他对她永远是最好的。小孩子玩耍打架,郑宪文永远护着她——什么好东西都留给她,别人欺负了她更是不会放过;连亲大哥孟徵都会冒出一句深刻的感慨:“宪文倒更像你的哥哥。”
  现在回想起来,孟缇根本无法回忆自己什么喜欢上邻家的大哥哥,女孩子的意识觉醒之后,眼睛里就只看得到他一个人,任何其他男生都入不了眼。不过年轻差距到底横在那里,她上初中的时候,他已经上了大学;她进高中时,他大学都毕业了。三年一个代沟,他们之间的有差不多两个代沟,完全不在可以交流的层面上。咬着牙默默暗恋了好几年,看着他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终于在十八岁生日时鼓足勇气表白。
  她记得自己那时候穿着自己最好的衣服,扎着十分淑女的公主头,脸红得跟那个季节的樱桃一样,怯生生地站在他家书房里,等着他的下文;而郑宪文那时只是放下手里的绘图铅笔,皱起眉头困惑地看了她一眼,好像她说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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