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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怡北京大妞儿的贫嘴爱情 (全文-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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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没有!我就想找一寒碜人坐我对面儿,长长自己的威风。”
“滚,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
“得嘞。哦,对了,昨儿逛街,给你丫买了个包儿,你年底出去玩儿的时候能背。”
“拉倒吧您呐,你的品味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
“靠,爱要不要。”
“要要要要要要要要……。”
“财迷心窍儿!”
得了,我就举例举到这儿吧。

话说,michael的公子从闷葫芦咧嘴儿之后,就从来不得闲儿,一天到晚死命地说啊说的。从一个死不开口的孩子,乾坤大扭转,变成了一个死不闭嘴的话匣子。见天儿的叨叨叨,叨叨叨的,没完没了,你不理他,他就自己个儿在那儿说单口儿。估计这几年把孩子给憋坏了。照这个发展趋势,我看到了16岁,就能直接送德云社打工去了。
本周再见面儿时,michael的儿子见了我,嘬着手指头,直截了当的就问“你能嫁给我吗?”
“什么?”吓得我一惊。
“我…。。说…。。”孩子在办公室里扯着脖子大声儿喊:“我,说,你能嫁给我吗?”
“天下男人都死绝啦?”我还从来没和这么低龄的男孩儿“调”过“情”呢,“我为什么要嫁给你?”
“你比我妹妹好看”
“抱歉哈,你没我儿子好看。”

我觉得吧哈,还得托人找大夫给他拿拿笼。话痨,也大小算个病。我小时候就这样儿,让我妈和老师们曾一度非常苦恼。
孩子说话,举家欢庆,后来孩儿他娘还亲自致电向我道谢。虽然我实在不知道,她为什么要一直谢我,但还是觉得小有成就感。我心说了,谢什么谢啊,要真想表达诚意,来块儿金条当“聘礼”多实在呀。

(四十九)

到了年底,michael张妈儿似的开始捉摸着明年的合作,同志们自然都忙不迭地和国内的很多公司联系,就为了能签几个大单。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一点儿没错。你说这辈子,挣多少钱算多啊?怎么这人都是越有钱,就越没够呢?
替他约了某航空公司的“掌柜的”之后,我寻思,这下午得小范围庆祝一下了吧?这几天人盯人的日子,真把大家都憋坏了,尤其王芳,少了传闲话儿这一工作项目,连上班的积极性都不高了,每天耷拉着个脸,跟谁欠她二百吊钱似的。都憋着michael下午走呢,兹他前脚儿一撤,我们这边儿立马儿就“打起鼓来哎,敲起锣喔。。。。。”但,未遂。
“你拿上电脑,跟我一起去。”Michael一边说,一边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
“我去干嘛啊?”
估计大猫儿让我去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对方同学看到,我方同学还是相当重视未来的合作滴,因此特派专人记录他们的扯淡内容。
我说,“我约了一给咱们圣诞晚会做主持的人,这说话就到了,我要这会儿走,多不合适啊。”
“圣诞晚会多大点儿事儿啊?再说,这也不是你该干的呀。”michael说话间,已经穿上了西装。
“哎,瞅我这爆脾气哈,这不是你安排我找的人吗?”
“我安排你找人,没安排你等人啊。人事部干嘛吃的,他们自然会接待的。别跟个老妈子似的,絮絮叨絮絮叨的。”
“问题是,人家不认识别人嘛不是?”
“来了,自然不就认识了嘛?还用你亲自在这儿猫着等?什么人啊?多大腕儿啊?那么难伺候?”
“腕儿到没多大,这不是我托朋友帮着找的嘛,回头怠慢了人家多不好,您说是吧?”michael已经拎上包了,我的屁股还没有从椅子上起来的意思呢。
“赶紧的,哪儿那么多废话。交代王芳一声儿,让她直接带人事去。”边说,边头也不回的往前走,我只好一路小跑儿地左手夹着衣服,右手拽上电脑包儿跟上。
“还差一钟头呢,你着什么急啊?哎,我说,你等会儿我,我鞋掉啦。”
“多堵车,你又不是不知道?”

说话之间,我的衣服也七扭八歪的套在了身上,和michael边聊边往大门走。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一个熟悉地不能再熟悉的身影,哇,今儿够下本儿的啊?捯饬成这样出来了?真给我长脸,就凭这一身儿造型,真像个腕儿啊,仨钟头给五千五都值了。
“嗨,文小姐,您来了?”我离着5米开外就花枝乱颤地跟我姐打招呼。
“那个,哎,那什么?”正在和我姐说话的王芳,忽闪着牛眼看看我,又看看我姐,手在我和我姐之间来回画了几个弧线,“你们,你们不是??”
我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把自己的嘴紧紧闭了一下,以示王芳不要多嘴多舌。
我姐转过身来,我本以为她会假模三道地对我说:“嗨,文小姐,终于见面了,您好啊,这么巧,我们都姓文啊,幸会幸会。”然后,我们再握下手,或熊个抱啥的。但没想到,她居然一句话都没对我说,不单对我,就在这短短的一分钟里,她对谁都没说。
当她转过身的那一刹那,目光就停在了我的右侧,准确地说,michael就位于她目光射程的正中心位置。本来还挂有一丝微笑的脸,唰地一下就僵了。
而我身边的michael也突然停下了脚步,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不错眼珠儿地凝视着我姐,四目相对,一言不发,他俩的表情一个赛一个的凝重。我敏感的小神经感知到一种很奇特的气场,就像一击重锤,把我一下打回10年多前的那个下午。

记得那是一年的暑假,我们还住在朝阳门南小街一条胡同的四合院儿里。或许就是刚放假不久,因为我正在院子里阴凉儿的地方埋头写作业,头上是参天的大树,身边是昨夜开败的牵牛花和夜来香,我很手欠的又摘了一只花盆儿里的串儿红,把白色的底儿放进嘴里,使劲儿地咂吧里面儿的甜水儿,然后再把可怜的小花儿夹在脚趾头缝儿里,高高地抬起腿,“咻”地那么一松脚趾头,干瘪的小花儿就掉进石头鱼缸里去了。
我一般都是在假期开始的那一周突击时间写作业,一下写完2个月的,这样在未来的7个星期,就能撒丫子地去疯跑了。你也上过学,我骗不了你的,1个星期写完 2个月的作业,实在不太可能,但凡事都有捷径,要善于总结和利用,如果你找一个合作伙伴,自然就圆满了。
我写语文,马小鸡写数学,这样,等我们都写完了,只要一交换作业本儿,再各自不过脑子的copy一遍,就能节约大脑的使用寿命啦。如果赶上运气好,把我姐哄高兴喽,说不定还会帮我们写上几篇不错的作文儿呢。她哥是指望不上的,见天儿跟一帮半大小子在活动中心打克朗棋,还偷偷儿抽烟。
正当我奋笔疾书之时,大院儿的门“吱扭儿”一声儿地被推开了。
那时的姐姐,特别好看,短短的运动头,一袭白色的长裙,还带着泡泡袖儿,白色的塑料高跟凉鞋,在我眼里,象个白雪公主一样的好看。我觉得她是我们整条儿胡同,不,确切地说,是全世界最好看的女孩儿(至少我当时是这么认为的,也是这么和她说的,在那时我没见过比她更好看的女孩儿,更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张曼玉这个人)。
姐姐年轻时的样子,我现在时而还能清楚的看到,每次见每次都觉得特亲。但不是从她现在的颈部以上,而是从高圆圆的脸上。总之,她们很像很像。
姐姐跨步迈进院子,探头探脑神经兮兮地往我这边儿张望。估计是没看到爸妈的自行车,于是从身后象变魔术一样拉出了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儿。

(五十)

正如你所猜想的,是的,这个十多年被姐偷摸儿领回家的大男孩儿,就是几个月前面试时,我怎么看怎么觉得眼熟,横竖都觉得在哪儿见过的,而现在几乎每天照面儿,都未曾认出对方真实身份的michael。不过那时,他还叫着一个很本土的名儿吴彦祖。
现在呢,我wenny,他michael,全让名儿给耽误了。
吴彦祖,这个名字,从认识他到现在,我一直没太多机会正式叫过。现如今他摇身一变,护照上写的是michael wu。从第一次见到他的那天,就在我姐的威逼利诱下,死乞白赖地非让叫哥哥,一叫就是几年。再后来呢,也就是他们分手后,这个名儿,在我们家是所有人都绝口不能提的。

“文怡,叫哥哥。”姐姐拉着他迈进院子,走到我身边儿。我不确定他们是不是真的想和我打招呼,我坐的位置刚好在院子的正中央,不管去哪个屋儿,都要经过我的身边。就象我每次去马小鸡他们家,他哥的狗总爬在院儿当间儿,我也会很友好地先和它say hello一样。
“你好啊,文怡。”michael,不,吴彦祖,不,这个哥哥,很有礼貌的和我打招呼。虽然我那时还在上小学,但大概能明白他们之间的关系,所以适当地摆个姿态还是很必要的。姐比我大很多,过了暑假,就要上大学了,就算恋爱,也不该算早恋吧。
“你是谁?”我咬着铅笔上布满牙印儿的秃秃的橡皮头儿,歪着脑袋盯着他,满眼都流露着不怀好意的猜疑。
“我是”
“他是”
他俩异口同声的要解释,我姐因做贼心虚,所以反应颇为机敏,扯了一个所有人都曾扯过的慌,“他是我同学。”
“哦,哥哥好。你也是2中的么?”

姐是2中的,我们东城区很有名儿的重点校。我对在2中念书的人,都相当崇拜,他们都是各路的尖子生。2中,是我妈给我定得根本够不着边儿的阶段性目标。从小到大,我姐都是我人生路上的硬指标儿,无论家人,亲戚还是邻居,总拿我们俩做比较,苦恼啊同志们,苦恼啊。这让我从小就生活在她的阴影之下,无论是相貌,学识,或是什么,哎,榜样的力量是无奈的。要说很多人为的东西,咱努把子力试试也行,但这五官实在没辙了,可那些无聊的人,还就喜欢拿相貌这事儿说事儿。
到现在为止,我都还“记恨”我舅舅,永远都不会忘记,甚至会一直清晰地记住,他给我造成的“终身伤害”。
有次,我跟姐去舅舅家,忘了是因为什么事儿,反正大家都被逗得哈哈大笑。我这笑模样儿还没容收回来呢,就听我舅在那儿夸我,“呦,瞧我们文怡这嘴叉子,真够大的。你姐笑,露8颗牙,你看你,一笑露16个。” 那一年,我甚至在正月里企图去剪头,但惨遭我妈的阻拦。
不说了,关于我舅这人,我姐有个很贴近事实真相的发现,他喜欢我们所有的孩子,但就因为嘴讨厌,所以呢,全家的孩子没一个待见他的。
看到哥哥抓耳挠腮的样子,我又问“你也是2中的么?”
Michael和我的第一次套磁就从这时开始了。他在儿时的我眼中,很是高大,不象现在,稍微穿个带跟儿的鞋,就恨不得能“俯视”他。但那时的他和现在一样,遇到尖锐话题,通常都迂回处理。
“文怡,你喜欢什么?”他蹲在我的身边,面带微笑的问。
“冰棍儿。”
他胡噜胡噜我的刺头儿,摇了摇头,说“除了冰棍儿呢?”
“雪糕。”
“冰棍儿和雪糕有区别嘛?”
“当然有了,冰棍儿有小豆的,红果的,巧克力的,5分钱一根儿。雪糕1毛2,奶油的。还有袋儿凌,更好吃,你吃过吗?”
“袋儿凌是什么?”
“哎,你连这都不知道,袋儿凌就是放在一个塑料袋儿里的冰淇淋,粉色的一大坨,1块2一袋,就在胡同西口的副食店卖,倍儿好吃。”
“看来咱俩有代沟啊,我的意思是,除了冰棍和雪糕之外,你平时喜欢什么?”
“话梅。”我一五一十地回答他,但似乎我姐对我的诚实并不买账。如果我说,我喜欢古典文学,或爱好音乐,会不会让我姐觉得脸上更有面儿?
实话实说,michael对我特好,为了堵我的嘴,同时也为了收买人心,总是不定期地给我买各种各样的好吃的。我说过,我这个人特馋,谁给我买好吃的,我就觉得谁好。
俗话说,拿人家手短,吃人家嘴软。吃拿卡要的所有项目,我基本都涉足过了,看在他对我不错的份儿上,整个假期我都保持着对爹妈的守口如瓶。

(五十一)

双职工子女,这个词儿流行于上个世纪,我小时候的那个年代。脖子上挂串儿钥匙,钥匙上再栓个月票吾的,那是我们“双职工子女”浪荡街头,相互一打眼儿,就能识别对方身份的重要符号儿。
那时,爹妈一门心思奔革命,早出晚归地挣块儿八毛钱养家。生活条件谈不上多好,但我觉得活得挺滋的,主要是他们老不在家,我总能呼朋唤友地弄一帮人在家足反,现如今好像管这种聚会形式叫“大party”了。
渴了,咕咚咕咚仰脖儿灌一通儿凉白开,男孩儿们则更喜欢撅尾巴管儿。饿了,就吃点儿头天的剩饭。有段儿时间,我家的大party开得比较频繁,我妈曾一度怀疑,我是不是得了甲亢,因为每天她回家都发现,厨房里盆儿干碗儿净的,可我还瘦得跟根儿麻杆儿似的。
我妈现在老了老了,还不时地为此黯然神伤一下,总以“特对不起我,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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