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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花青离传之刺客传奇[全集]-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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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翔看他表情,知道心思活动了,忙又劝慰几句,送出门去,一回身,剩自己一个在屋里,却是止不住的冷汗。   
  他心中懊恼极了,怎么也不服气居然栽在这个一直没放在眼里的弟弟手里。   
  但这会连懊恼的时间也没有,虽然一时把云舒支走了,但他清楚,那农人当天完全没有离开屋子,而且很容易可以查出他不会武功,他必须得另谋出路才行。   
  于是他整了衣装,下楼牵马,风驰电掣地往丰县赶去。   
  沈天翔到死也没有明白,他的强大,在于善于利用很多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但同时,利用他这些欲望,别人也可以轻易地控制他;而云舒的强大,在于他永远坚持着自己认为对的,面对世上一切难以面对的事情,可以被杀死,却无法被打败……   
  (一二四章蛛丝十五)   
  蛛丝(结局篇)一二四章一声枪响   
  更新时间:2008…8…101:34:16本章字数:3215   
  佛经中有则故事,说一个江洋大盗,生前作恶多端,死后在地狱业火中苦苦挣扎,一天佛祖看到了,突然发现他生前也做过一件善事:在差点踩到一只小蜘蛛时,突然动了恻隐之心,抬起了脚。于是,佛祖令这只小蜘蛛垂下蛛丝到地狱,拉那大盗出来……青离在如豆的灯光前坐着,面前摊着那本在飞花楼突然冒出来的父亲的笔记,《神机之法》。   
  推算一下,云舒该去找天翔摊牌了吧。   
  她的计划,虽然不能说一点运气的成分不靠,但基本还是基于对云舒和天翔二人性格的了解。   
  从天翔那里她知道,云舒和梦瑶一直在调查的事情正是轻梦的死因,最近一直在往轻梦生前的一个丫头扫红那里跑,因此天翔才动了杀心,要掐断这条线索。   
  青离固然不能预估云舒那天正好去了案发现场,但既然他在调查这个扫红,而扫红死了,同时天翔又正好在场,他会不关注么?   
  把事情都办得漂漂亮亮的,不留一点瑕疵,是天翔的长处,可另一面,变成凡事欲盖弥彰太过,是致命的毛病。   
  她给天翔的计划是:去扫红的家,要有别人在场做人证,然后趁空隙跑出来,偷上二楼用房间里的重物将目标砸死,然后找一些长杆之类,把重物支撑起来,最下面垫一块冰,维持一个脆弱的平衡。现在冬日,家家有炉火,将炉火点旺。冰很快融化,重物就会坍塌下来。发出巨响,而此时天翔已经在楼下跟人谈笑风生了,便可以得到不在场证明。   
  这个计划在她以前的实案中成功过,但这次她故意在计划的细微处动了一点手脚,如果云舒能发挥跟她在一起时地智力水平。多少应该可以看出一些破绽。   
  如果有人庇护天翔,这个案子可能会在官府那里波澜不惊,但云舒心里,一定是巨型风暴。他可能会因为没有第一手的材料而找不到证据,但是,她也不需要他找到证据,因为她要的是天翔死,不是进监狱。   
  以云舒地性格,出于对公道的追求和对哥哥地感情。他很可能出面去劝哥哥自首,不要一错再错。   
  而以天翔的性格,他会怎么做也是清楚不过的。   
  外头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青离嘴角勾起血红的笑意,果不其然。来了……   
  天翔铁青着脸冲进来。一把揪住青离地衣领,生生往地上一惯。喝道,“小贱人,好你个存心歹毒,想借此事害我,姐姐的命也不要了不成?”   
  青离失了武功,跌这一下,颇为惨痛,却咬紧牙关没有出声,缓缓拨开一下散在面上的头发,   
  道,“沈大人何出此言?”“你那谋划,居然被云舒那呆瓜都能看破,还敢说不是故意留下破绽?”   
  “不会吧,若有证据留下,你又何尝还能全身来这里?”   
  “这……”天翔微微一怔,云舒指出了疑点揭开了诡计,但确实并没找到切实证据。   
  青离于是冷哼一声道,“我是刺客的方式行事,只要不留证据,即是大功告成,何来谋划不周或想要害你之意?你若这般信不过我,又何必来听我多说废话,一刀杀了我岂不畅快?”   
  天翔看她神色淡定,又说出这番话来,一时不知是信是疑好,略一思索,现在并不是兴师问罪的好时候,于是瞬间又现了热络之色,扶青离起来,赔礼笑道,“我一时心急,莫怪莫怪。可对我来说,即便没证据,若让大家心里猜疑,已经是天大的失败了……”   
  青离看他软款,似乎也有些温柔起来,回身环住他腰道,“想来我已委身于你,就算现在出去,也没人肯要这败柳之身,自然只有与你同生死共进退,我方才说气话,是气你还疑我,其实这点我也早有预料,做了防备。”   
  青离自己把她所给的理由视为狗屁,但她知道,这正是天翔会相信的东西,人类沟通之难,可见一斑。   
  “防备?”天翔果然被深深拉进了一步,兴奋地问道。   
  “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我犯了那么多案子,也不是说一次没有被怀疑过的时候,虽说没证据便定不得罪,但受怀疑总是不妙吧,所以我制定计划时都会留有后手,这后手是三十六计里地一条……”   
  “什么?”“便是周瑜打黄盖用的那招苦肉计。”   
  “我明白了!”天翔脑子到底还在,道,“你若被凶手伤了,自然无人怀疑你是凶手!”   
  “正是”,青离笑道,眼神却极其魅烁。   
  天翔沉吟片刻,道,“可只怕弄巧成拙,我本来是有身手的,想伤我亦不易,若问起来,我对伤我之人面貌身法一概不知,或是说出地话有破绽,岂不更加惹人怀疑?”   
  “不愧是你,思量如此周密”,青离轻笑一声,“正因如此,这伤不能是刀伤剑伤,必是远程武器,所谓暗箭难防,你没看见凶手,也是理所当然的。”   
  “箭?可如何令其发射?若用机关,伤时若无人在场,伤也白伤,若有人在场,机关一查不就查出来了?”   
  “所以不能用箭”,青离笑答道,“算了,我也不跟你一节子一节子说话了,你且听听我地计划。”   
  说着,她用左手拿笔,在白纸上写下二字,“你可认识这个?沈云舒可认识这个?”   
  天翔一凛,他们当然认识,这两个字在多少大案里出现过,因为青离平时都用右手,就算他知道青离就是“不恕”,还没见过这笔迹地当面诞生。“你去找一支火铳来,我在上头帮你写上不恕二字,云舒本来再怎么怀疑你,看到这货真价实的两个字,还能不迷糊吗?而他一直追捕不恕,不恕反过来要坏他地事,杀他的哥哥,动机也完全解释的通。”   
  青离顿了顿,道,“至于火铳的用处最妙,你看这里”,说着她指向面前的书中间一段,“五月二十三日,有二人龃龉……置火药三钱于火铳膛中……伤士卒,幸无大碍。”   
  “这是何书?”天翔问道。   
  青离解释了是父亲留下的神机笔记,天翔看那黄旧的书页,对火器的熟知,确实也容不得人怀疑。   
  “所以你看,在铳膛里放置三钱的火药,会导致走火炸伤人,但又幸无大碍,不会伤得很重,所以你正可以用此法,不设机关,不留痕迹。而且,火铳燃鸣,发出巨响,周围之人一定马上赶去,你可以迅速伪装出刚刚遭遇袭击的样子,怎么会愁伤了也白伤呢?”   
  天翔闻言,开始还有一丝疑虑,但转念一想,总不可能他爹二十年前就预料到今天的事,还伪造一条笔记出来吧,于是笑逐颜开,搂过青离狠狠亲了一口,道,“妙啊,这样一来,水就全搅浑了你真是我的女诸葛,等这事过去,我一定好好报答于你。”   
  青离亦笑着,给他整整领子,柔声道,“快去吧,事不宜迟,能在今晚解决最好。”   
  天翔的动作确实不慢,当日晚上就弄来了火铳,青离依计划在上头写了字,送他出门去了。   
  他出门后,她默默换上一件青碧的盛装,对着铜镜梳妆起来。   
  镜子里的人,在幽暗的烛光下,笑得苦涩中带一丝诡异。   
  恶鬼啊,终归还是恶鬼……   
  这次,连云舒和父亲,都是计划里物尽其用的工具,她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呢。   
  不过,看在这也是最后一次了,然后恶鬼就会回到恶鬼该去的地方,不再对她也许命中就得不到的生活抱有非分之想。   
  两行清泪从她腮边滴落,乱了妆……   
  三更时分,青离明明知道自己这里不可能听到,但幻觉中,还是传来一声清脆的枪响。(有心的同志们有没有发现什么?没发现的可以往前翻哈,大概在114章吧)   
  蛛丝(结局篇)一二五章洞明   
  更新时间:2008…8…101:34:19本章字数:2678   
  佛经中有则故事,说一个江洋大盗,生前作恶多端,死后在地狱业火中苦苦挣扎,一天佛祖看到了,突然发现他生前也做过一件善事:在差点踩到一只小蜘蛛时,突然动了恻隐之心,抬起了脚。于是,佛祖令这只小蜘蛛垂下蛛丝到地狱,拉那大盗出来……一声巨大的轰鸣,突拉拉惊起一群夜鸟,而后,小树林里又恢复了平静,月光透过摇曳的枯枝,淡淡地流在地上。然而,这平静又同样是短暂的,京城的夜晚路上往往还有不少行人,总有几个好奇胆大的过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云舒赶来的时候,天翔的身体已经有些冷了,炸裂的火铳上,还黏附着两根断裂的指节“哥……”   
  云舒只吐出这一个字,便再也说不出话,他知道他是咎由自取,他也怨恨他的所作所为,但他的心里,还是如撕裂一样疼痛,伏在那血肉模糊的人身上,嚎啕起来。   
  待他哭够了,站起身,一边的随从把收集的证物出示给他,沉痛道,“柳不恕这个魔头,一定是恨沈大人追捕于他/她,居然下此毒手!”   
  云舒本来他想到天翔被他揭穿,畏罪自杀,但转念一想,别说以哥哥的个性不会这么轻易自尽,就是自尽,又何必采用这么惨烈的方法,可能是要采用苦肉计,弄伤自己。消除嫌疑,结果不小心枪走火了,弄成现在的局面。但是当他拿过火铳来一看,整个思路又混乱起来。   
  那“不恕”两字。是他反复研摩过太多次的!真真切切地写在火铳尾部,不会有假的!   
  难道这案子真是不恕地手笔?可也不对,明显天翔死时是自己握着枪的,难道不恕会什么巫蛊之术让他产生幻觉,对着自己脑袋开枪不成?   
  “死者衣内还找到这个”。又一个随从上来,用白布衬了薄薄一片纸,递给云舒。   
  云舒接过来,是不起眼的黄旧地纸片,好像是从什么书上撕下来的,边缘烧焦了,又被血打湿,看起来颇为恶心,但因为上头好像写了什么。不得不认真阅读。   
  而一看内容,他感到更为诡异,这里记述地正是火器之法。难道天翔是按着这个行事的?可现在他既然身死,是因为夜里没看清楚弄错了什么。还是这上写的根本就不对?这东西从何而来?又与不恕有何关系?   
  说起火器。最熟悉的一定是神机营了,所以云舒为探个明白。天一亮就去神机营找了一个武官,给他看这内容,询问意见。   
  那武官反复看了半天,道,“怪!怪!”   
  “怪什么?!”云舒忙问。   
  “这开头写的,明明是个极精通地主儿,可到了这里,怎么有这等屁话出来”,武官指着上头一句道,“三钱火药,哪会什么无大碍,直接见阎王了!”   
  云舒拿过来看,发现是这样一句:“五月二十三日,有二人龃龉……置火药三钱于火铳膛中……伤士卒,幸无大碍。”   
  不光武官觉得怪,他更觉得怪,看着纸片的年头应该颇久远了,肯定不是为了这案子才伪造的,那么难道真的那么巧,记述之人粗心大意,犯了这么一个错误,而这个错误又恰恰为天翔所用了吗?   
  在百思不得其解,反复看去之下,他终于发现,那个“三钱”的“三”字,似乎有一点奇怪:中间一横墨迹深重,用笔有力,而上下两横,则多少有些轻浅新浮。   
  虽然不仔细看看不出来,但已经看出的话,是越看越能发现差别,他忙问,“若是一钱,炸伤人可说得通么?”   
  武官想想,道,“那差不多。”   
  云舒心中一震,看来这个“三”字果然是从“一”字改的!而动手脚的人,想必就是柳不恕了!   
  他身上一阵发凉:好个柳不恕,多日不见,手法还是这般狠辣,不过用一支狼毫,轻涂两笔,竟然可以要了一个人的性命!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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