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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婚启事-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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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质地。
    给我个温暖的家庭
    和一个燃烧的爱情
    让我这出门的背影
    有个回到了家的心情
第一部分 广场 
    2004…2…25
    晚上站在天安门广场。灯亮了,广场上又空阔又干净。我意识到这是首都,我十几年前要来的地方。可是它和我毫无关系。首都和一个外乡人毫无关系。它严整而冰冷,它和我没有血脉相通。
    只有小康。你是我心中最好的梦。即使是最好,也是最单薄的梦,也是乏善可陈,毫无喜悦。


    小康,你来帮助我是举手之劳。可是你不帮我。
    站在广场上,忽然发觉十年就这么过去了。
第二部分 生日快乐
    2004…2…28
    小康,今天是你的生日。你挺会过生日的。2月28日,年年都可以过生日,如果差一天,你就只能四年过一次了。
    记得过去没有办法给你买礼物,就花了五块钱,买了三朵玫瑰,特别不好意思送给你。
    后来玫瑰谢了,还倒挂着风干,挂在你家的客厅里呢。
    没有别的话讲了。是的,我可以不爱你,没问题。但是依恋一个人是可能的,对一个人感恩,也是可能的。
    我们只是都在错误的时间爱上一个人而已。你没有和我有关的痛苦,也会有别的痛苦的。对不对?
    我知道你会恨我。我还知道的是,你一辈子去不掉的阴影——因为我无所不能——在善良人的心里留下阴影。伤害他们是我的毕生的任务。爱他们才要固执地去伤害他们,原谅我的神经质,原谅我的微笑——我多么擅长制造微笑和假象,我无所不能。小康,如你所说,将会很多人爱我,更多人厌弃我。
    他们说,说我现在已经没有才华……
    可是,小康,比起你来,才华重要吗?
    过去我是认为才华比你重要的,乐队比你重要的,而你是第二位的。
    为什么?因为是你要来爱我的,我可没求你。
    你知道我有多么任性。不止是睡前,要你求我去刷牙……
    很多快乐的事情想不起来了,小康,我的记性越来越差……我忘记了,你觉得这样好吗?
    跟你说一个笑话吧,不知道你会不会笑呢?像以前说给你听的一样。你笑的很大声,简直要背过气去,可是,我发现,你觉得好笑的,竟然不是我觉得好笑的……
    告诉你一个笑话吧。小康,你是我一手造就的男人,我渴望你来重新塑造我,可是你没有这个能力,我太强大了,我内心的……那些有毒的血,耿耿而漫长的青春里的毒素,一点点地排出去。我没有爱上你,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可是你很好,小康,你是白马王子和普通人的结合体。你多么好,学电子工程,你那么早从事那个牛比的行业,那个精英的行业,得到过什么?就像我,周而复始地唱歌,我得到过什么?不会的,理解也没有。缺乏商业的理解是不现实的,这个世界上不可能谁理解谁,谁了解谁,谁了解谁的软弱,谁感激谁。亲爱的小康……我们的志向呢?我依稀记得你的志向,你要做一个大家都能够自由共享的空间,在那里大家可以自由地取到他想要的……你幼稚极了,我们多么以天下为先,可是天下爱我们吗?
    好了,我开始讲笑话了。我每天,面对满身肌肉的健美教练。他一脱上衣,我就“呀”一声,好多的肌肉啊。我就问他:搞成这个样子做什么?他无言以对。我认识一个GG,他也是练了他的胸肌,两块好大的,结果他走起路来,因为不好意思,只好驼背——何苦来呢?还有一个GG,他明明没有胸肌,可是每次贴照片,他都要把胸肌画出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眼中的胸肌是不一样的。每个人对待胸肌的态度是不一样的。
    他们以为我在怀旧呢,殊不知,很早以前,你就只是变成了一个梦幻的人了。有人知道你的模样吗?没有人见过。有人知道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吗?没有。有人知道你住哪里吗?没有。没有一个人知道你,只有我知道你了。
    我不停地重塑着你,像是一个雕像,把你推倒了,又重来。不停地。因为不再需要你。因为做梦了,你就成了一个梦。你在小说里,变成了一个我做的梦里的人,做出来的一个人。她消灭了你,我消灭了她。就这么简单。你是什么都没有的,只有我一个人拿着花,去看你。你是我造出的一个人。没有血肉。你将在我的小说里得到永生,得到你的命运……作为一个梦,消失掉……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千万,不要和一个天才过不去。
    你知道我会被人嘲笑的,但是没有人可以嘲笑你。你保护你自己,我也在保护你,没有人猜得出你是谁?我的任何一个朋友都不认识你,你是隐身的,小康,我说过,你是我塑造的人,我亲手塑造的幻象……这样好不好,你是我的迷藏,我找不到你了。
    我不会难过了。这样了以后,你会好些吗?
第二部分 邂逅
    2004…2…29
    与两个台湾人在台湾饭店唱KTV。女招待带了一顺儿的小姐过来。说,先生,请选一位吧。
    其中一个人就笑看着我,让我去挑。我涨红了脸,低下头,嘟哝说,还是你来吧。
    另一位,是当年台湾的老牌歌手,据说与李宗盛同辈的,写过歌,做过制作人。现在在北京做航空公司的商务代表。我便听他一首首唱歌,果然唱得好听。他们都没有叫小姐。
    我想念小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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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低声说,抱歉把你带来这里。
    我笑笑说,没有关系。
    后来12点了,那个台湾人送我回家。这两天无事,我们一起去潘家园买东西,晚上一起吃饭。他开始用英文对我讲话。问能不能我和他回家,他说他喜欢我。他的英文真蹩脚。我装糊涂。他已经有了家室。
    到了我家,他已经醉得走不动,还想吐。端了热水给他洗脸,递开水给他喝,让他躺在床上,替他盖上了被子。屋子里依然十分杂乱。我在旁边的地板上,铺上层层床单,躺下。黑暗中,身下凉得透骨。一次次起身,先把羽绒服,然后把棉被垫在身下,才不那么凉。只觉得睡不着,又十分困。到了天亮才勉强睡了。
    但他很早醒了。要去赶飞机。飞上海、香港、台湾。我穿上毛衣送他出门。问他睡得好不好。他问会不会房东对我有意见。我说不要紧。
    临走前我们拥抱了一下。他说谢谢你。我笑说,没有关系。
    但我将来再不收容喝醉的人了。因为他们会打酣,害得我睡不着。第二天还要写稿子。这样的疲倦怎么可以?
    小康的生日过去了。
第二部分 辞职
    2004…3…28
    因为我不知道怎么用卡来看工资。
    把这一次的数字减去上一次的数字,就是这个月的工资。
    可是从来记不住上次的数字是多少。所以总也不知道自己的工资究竟是多少。
    我觉得一点儿都不好玩。
    我是一个歌手,怎么可以写字为生?
    如果我稍微好看一些,我就去当二奶。
    我要写出二奶文学来。才牛!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牛的人。那么多事情发生。美国“911”,美国抓拉登,美国打伊拉克。好热闹。
    我只想和我自己喜欢的人,静静呆着。
    我一辈子都不会有钱了。这不要紧,如果这一辈子都没有人爱我了这才可怜。
    见到一个女孩儿,在一个网站负责音乐频道。她听德国战车、红辣椒、潘多拉、九寸钉、PRIMUS的音乐。在一个网站做编辑。她从小和母亲长大。她长大后很拼命挣钱。她买了房子。她很辛苦,但她很爱笑。笑起来眼睛眯起来,牙齿白白的。她很小。
    她坐在我对面吃冰激凌,我忽然觉得很惭愧。觉得自己的脆弱都那么无聊,而她更需要保护。我想到这里,觉得很惭愧,因为自己其实不是最需要保护的一个人。
第二部分 街头
    2004…4…1
    吃完了大排档,我们4个人便回他们的住处。
    与一个男孩并肩走着,他打着伞。很安静。地上湿漉漉的,他穿着一双凉鞋,一件牛仔服。大部分时间,我们默默走着,并不说话。我刚刚认识他,还不熟。
    下着雨,我就有些恍惚,好像回到16岁那年的夏天,偶然认识的男孩子。仿佛一次庸俗而美好的昔日重来。
    后来我们各自回房间了。
第二部分 老六
    20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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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闯入饭局,惊见许多报社的同仁,以为误闯报社聚会,差点想拔腿跑掉,因我时常不去报社开会,吃饭时出现,难免显得我过于小人好吃。
    饭局已残,我四处觅食,不得,饥肠辘辘。(翻译为:肚子很饿,心中好比车轮滚过)从一位青年口中夺取剩下的田螺,釜底抽薪,整盘搬到自己桌上,只见得这位青年跑过来,抓走几颗田螺,很有礼貌地说,我也没有吃饭,对不起,对不起。
    老六。老六是值得说的人物。我的一个朋友,是老文青,人不怎么样,却还好着一些古雅的文学,一夜我向他求欢未遂,他在电话里向我朗诵老六碎片中的句子——正好是老六写得最不好的地方。靠!我忍着听,算是给老六和老文青面子。
    可是,我和老六,渊源流长。我们的故事不得不说。我不知道有谁认识老六最早。我反正是2000年4月份认得他。到现在历时四年。日久见人心,我只见得老六皮囊丝毫未变,仍然横肉满面,一身邋遢,但他的人心,我还是没有见着!
    老六当时是我顶头上司。坐在我背后,我背后就发毛,不敢上QQ聊天。那时网站遍地开花,老六网罗网站编辑开会,会上总是发冰激凌吃。这个深得我心,我一般总是穿窄窄罗裙,袅袅婷婷,和一帮帅哥以及满脸横肉的老六,开会甚欢。但是老六居然在会上要求编辑每日更新星座幸运和黄色笑话!!!!我当时还是清纯的在校生,不了解老六风尘的文人习性,所以很鄙视他。
    我工作一向低调,惟恐领导发现我的才能,要我多干活。所以看见老六,总是低眉顺眼,从他旁边矮矮地溜过。一日,老六在我身边大喝一声:阿飞,你为什么这么怕我!我讪笑无言以对。因为老六满脸横肉,我怎能不怕他??
    后来老六有一日心情很好,对我说,阿飞,我发现你是一个才女哎!老六说这个话的时候很不真诚!我心怀戒备,知道他要抓我写文章,我那时文章产量很低,质量也不高,现在想起来,颇多感慨,老六是最早发现我的文学才能的人,不管他是否满脸横肉,是否真诚。
    我再见着老六,已经是几年后的饭局。我随绿妖进局,见得老六,我脆生生叫他:老六。只见他啊的一声,鸥鹭惊起,差点一个后仰翻倒。这样的效果我很喜欢!
    昨日见到老六,又是久别重逢。我看见老六乘醉,抱了几个女孩的腰说话,我实在看不过眼,去扒他的手,他的手好像是章鱼的吸盘,扒不掉。我因为他如此放浪形骸,又忍不住鄙视他。
    老六虽然满脸横肉,但作为京城著名书商,做了一件功德的事情,就是把绿妖的书出了。
    昨天的主角,应该是绿妖。绿妖我很喜欢。不管是字还是人。都有纯净和侠义之风,一股年少的生气扑面而来。我的一个编辑,含羞带愧,问我能否引见他给绿妖,又问绿妖生得好不好。我正色说,生得好,肤色白里透红。我忍了半天,硬是把那句“波挺大”给生吞了回去。
    并非有意轻薄绿妖,盖我觉得美人,要有两个,一个是肤白,二是要波大。我只占其一,所以遗憾。我去绿妖饭局,去人民大会堂看了一场河北京剧团的杂交京剧,竟然用京剧和流行歌来演出安徒生的《野天鹅》(脑子短路的结果),演得惨不忍睹,但是女主角的酥胸半露,犹如怀里揣着两只白兔子,跃跃欲出,看得我两眼发直,惊叹不止,全然忘了唱戏人经年不洗的戏服,伧俗的脸,不着调的腔,人民大会堂里衣冠楚楚的男女和贵人们。
    绿妖人缘真好,饭局来了许多年轻的帅哥,各种类型,或艺术家型,或阳光明星型,或青纯好男孩型,全是她的FANS,这个很让我羡慕!我对老六说,若是开我的书局,恐怕只剩下我和老六两人,无言相对。老六已经喝高,不能理解我的含义,只是嘴里含糊地“嗯”了一声。
    绿妖亦是仗义。得知来人很多,书不够发,就蹭蹭回家去取,又派了快递,火速送书。绿妖行事风火快捷,干脆利落,大概因此而人称“妖哥”。但她的文章却细腻真诚,好端端的妩媚清秀女子一个。所以我暗中称奇。话说回来,昨晚绿妖取得书回来,气喘吁吁,脸亦泛起桃红,又忙着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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