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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有点闷-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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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有点闷》作者:沉默的爱
我只是个普通人,我想讲一个故事,我的故事。会有一些幻想,会有一些疯狂,我的文笔不太好,我没有一个职业写手的操守,因为我只是个学生,时不时会断更。
很早就想写了,但一直没动笔,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个寒假我再也闲不住,我想与你分享这个故事,如果你愿意,就点开章节,我慢慢讲给你听。
第一章 开学报到
更新时间2014120 1:30:58 字数:2240
在一个老旧的篮球架下,一个男孩坐在那,他的脸色不太好看,看起来像油脂一样滑腻的汗珠布满脸颊,显然他刚经过一场剧烈的运动。
他叫陈默,是一个刚刚小学毕业的学生,开学临近,他却得到了一个不好的消息,他即将独自一人去一所烂学校读初中,为什么说独自一人呢?
陈默的同桌叫付子立,他们既是同桌,也是铁杆。而他们坐在一起的时间,其实只有一个学期。不过,他们的关系发展的相当迅速,从一开始的相敬如宾到后来的如胶似漆。
形容词有问题吗?一点问题也没有,请不要带着一些猥琐的想法来看待这伟大的友谊喔。
陈默从小就内向,他深受日本动漫《灌篮高手》里流川枫的影响,以为自己装冷酷一点就能吸引到异性,直到这几年他才知道,人家流川吸引女性的主要原因是长相,如果他只有那帅到掉渣的球技而没有那英俊的面孔,人家女孩子甩都不甩一下。
但醒悟的时候为时已晚,他这内向的性格已经成型,想改变也改变不了,陈默在懊悔的同时也只能在心里偷偷诅咒井上雄彦了。
不过,虽然没有流川枫的英俊,但他的球技应该不输给同阶段的流川,在实小的球场上,陈默这个名字无人不知。
话说回来,为什么要说陈默即将独自一人上烂学校,而他又为此感到恼怒呢?
原因就在付子立。陈默和付子立的志愿填的是一样的。
陈默与付子立在毕业前面对着三所学校的志愿填写,而在他们这个地区,只有三个选择。
最好的学校是二中,三中和四中在烂的程度上可以一较高下。三中在四中面前唯一的优越感大概就是它有高中部而四中没有。
结果,两人都被三中选上,可是,在临近开学的时候,付子立却通知陈默,他家人要他去外地读书。
于是,陈默就不得不独自一人去三中就读。
陈默这几天挨了家里不少骂,因为当初在填志愿的时候,考虑到远近因素,他家人把四中填在第二志愿,结果陈默因为付子立(别想歪),临时把第二志愿改成三中。
陈默的家离三中多远?骑自行车到那,需要二十分钟的时间。
木已成舟,陈默也不太想转学,所以,他接受了即将去三中读书的这个事实。
但付子立的离去仍然让他感到很不痛快,从此以后,他与付子立的关系渐渐疏远。
现在离天黑还有一段时间,陈默感觉自己休息的差不多了,便拿起球,走到篮下投篮。
篮球,是陈默的父亲送给他的第一件礼物,也是唯一一件。
得到这份礼物的时候,陈默只有一岁。
从小他对篮球的热情就非常高涨,当然,这和《灌篮高手》不无关系。
天已经逐渐转暗,快要到下午六点了,陈默觉得自己该回去了。
把球塞入球网中,用手指勾着球网,他习惯的走到车场,“咦,我的车呢?”
“该死,不是被偷了吧?”
“一定是的!一定是被偷了!”
“等等…”陈默摸着头,“我好像没骑车来吧。”
这就是陈默了,喜欢篮球,从小被流川枫荼毒导致养成了外冷内热的**性格,不时会犯二,经常发呆。
开学当天
陈默好不容易在告示上找到了自己的班级,“七年四班,嗯?哪呢?四班在哪呢?”他在心里念叨个不停,然后充分展示了他的运动天赋,朝着所有七年级除了四班以外其他所有的班都跑了一遍。
回到原来那个位置,他看到了一扇门前一块很显眼的牌子,他不禁张大了嘴巴,断断续续地念道:“七…年…四…班?”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奇葩的是某人居然还围着初中部跑了一圈。
陈默雄赳赳,气昂昂,大步迈进吵闹不堪的教室。不过他首先找到了教室里的老师交报名费,因为报名当天他因为记错日子错过了报名。
报完以后,他向全班扫了一眼,他最主要观察了女同学,结果很令陈默失望。
我擦!肿么都长这模样?陈默暗自说。
虽然陈默自己长得也不是挺好看,但是,这些女同学当得起陈默的评价。
发育过早的那几位,肤色看起来像是非洲来的,长得有模有样的几位,为啥她们的胸前那么平静无波,好不容易看到一位有脸蛋有身材的女同学了,可是你那脸上的胡须怎么存在感这么重呢?
我好可怜…来到烂学校也就算了,还要终日与这群怪兽为舞,真是不幸啊!陈默长叹了一口气。
陈默选择在第二组的最后一张桌子上坐下,选这么靠后是因为他习惯坐后面了,最主要的是,只有这张桌子没人坐。
之后又陆陆续续的来了一些人,陈默也迎来了自己上初中的第一个同桌,是一个留着长头发的男同学,他叫吴青,脸长得挺秀气,但是他显然不太擅长打理他的头发,那一头长发乱蓬蓬的躺在脑袋让陈默时常有用打火机一把烧掉的冲动。
当然,这些邪恶的念头陈默只是在心里想想罢了。
吴青也是一个性格内向的男孩,不爱主动说话,这点和陈默很像,他们坐在一起合得来?谈不上合得来。
陈默也觉得自己跟他没有太多的话可聊,于是干脆多关注一下周围的人。
很快他就放弃了,趴在桌子上。
无聊啊…真无聊!
某人在心中念道。
这时,从门口走进一个女同学,陈默抬起眼睛看了她一眼,她长得挺漂亮的,她的眼睛很大,身材高挑,目测大概有一米五左右,以她这个年龄还有长高的空间,以后达到一米六不是问题。
她长得很耐看,不过,胸口略平,似乎四班的漂亮女生都有这个问题。
从外表上看,陈默觉得她是个很安静的女生。
很快,他就意识到自己错了。
她的到来像是一个引子,引爆了女生们的聊天。
看着这个刚刚来到班级的女同学如此谈笑风生,再联想到她刚刚进来时那文静的模样。
“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古人诚不我欺也!”
陈默文绉绉地说。
第二章 无聊的一天
更新时间2014120 19:18:16 字数:2595
按照三中的规定,每一届初一新生都要集体搬凳子到停车场听学校的领导讲话。
也因为这样,每一个新学年刚开始的那几天,停车场无法使用,其他年段的学生只好把自行车停在大门口附近,这使得放学的时候非常拥挤。
听领导讲话?陈默预感,这绝对是最无聊的一个环节。但他不得不执行学校的规定,总不能初来驾到就给人家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吧,陈默同学的脸皮还是挺薄的。
第一个讲话的领导是学校的校长,他带着眼镜,皮肤黝黑,口郑方圆,一举一动隐隐间有股无形的气势…这个时候,陈默正用手撑着下巴,他处于一种发呆的状态。
不知道想什么东西想,很入神,当被打扰以后,却也不记不起来自己刚刚在想些什么。
他经常陷入这种状态,完全无视了校长大人在太阳底下的演讲。
校长先生刚刚说到三中的光荣历史,名字的来源,等等什么的,这些陈默完全没在听。
“陈默?你也来三中了?”一个稚气未去的声音打扰了陈默的发呆。
他向那个人看去,说话的这人身材矮小,皮肤也挺黑,他的脸颊左侧不时会突然抖动一下。
陈默认识他,他叫徐广达,是陈默小学一年级至四年级的同班同学,关系很铁,虽然升上五年级以后各自分了班,但每天下午放学都有聚在球场一起打球,所以两个人的关系也没因为分班而变淡。
以他家的位置,三所学校其实他去哪一所上学都一样,距离都差不多,广达还有个双胞胎哥哥,叫广信,在四中读书。
陈默很开心,好歹有个好朋友也在这所学校读书。
“陈默,放学打球不?”
“今天?还是不要吧。”
“那你要打的时候记得叫我,我五班的。”
“到时我一定叫你。”
陈默左看右看,还是发现了一些实小的校友,其中有个是他认识的,他叫许育培,乍看之下,有些偏胖,他能说会道,不过在实小的时候老受欺负。
别人给他来一拳,他有时会笑脸相对,或者一脸不爽的轻轻回一下。
“陈默,是你!你几班啊?”许育培看到了陈默。
“四班,你呢?”
“太巧了!我也是四班的。”
“呃?”陈默没想到这家伙还与他同班。
坐在陈默身后的还有一个人,其中一个长得虎背熊腰,如果许育培只是身材偏胖,那他绝对可以被称呼为胖子。
他叫高洋,从身材上来看,PK的话,陈默不觉得自己会是他的对手。
不过,遇上PK不过的人,陈默总是喜欢在心里默念一句,“我打球可以…”
另外一个叫柯政,人有些消瘦,长相一般,留着一个蘑菇头。
许育培与他们叽叽喳喳的也不知在聊些什么,陈默也没兴趣听,他只希望这个该死的开学演讲赶紧结束。
“老师,这个要讲到什么时候?”陈默问自己的班主任。
对了,忘了介绍班主任了,他叫徐金水,其实他叫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广达的亲戚。
班主任说了一句让陈默抹泪的话,“今天一整天都要讲,另外还有明天一早上。”
此时此刻,陈默也只有在心中泪流满面的叫一声,“我擦!”
对于陈默而言,这是煎熬的一天。
回到家里,他停好车,飞速的跑上二楼自己的房间,向床上一倒,趴在了床上。
“又活过来了…”
现在只有一件事值得高兴,那就是明天只需要在听学校的领导讲一早上,就算过去了。
他们的演讲简直是一场噩梦。
陈默在床上眯着眼睛小睡了一会,不久,楼下传来他妈妈的声音。
“儿子,吃饭了!”
陈默慢悠悠的走下楼,他的妈妈已经为他盛了一碗饭。
陈默的妈妈身材肥胖,不过,陈默看过妈妈年轻时的照片,照片里的和现在完全是天差地别。
据说是因为生完陈默后身材走样才变成这样的。
“三中的感觉怎么样?”
“还好吧?”
“老师有认真教吗?是不是又让你坐最后?”
“嗯呢。”
“跟同学相处的怎么样?”
“还行吧。”
“女同学漂亮吗?”
“妈,咱们还是先吃饭吧。”
“行,吃完再说。”
陈默:。。。。。
吃了两碗饭,陈默端子一个盘子走出门外,“吃饭了,兄弟。”陈默所说的兄弟,其实是一只狗。
陈默以前养过猫,不过猫比狗难养多了。
猫对一切事物都感兴趣,同时脾气不小,连头都不让摸,那只猫因为一次意外丢了。
之后,陈默选择了养狗。
这只是一条普通的狗,陈默也不知道它是什么品种。
这条狗有个名字,叫小白,这并不是单纯的因为狗的毛发颜色而取得名字,而是陈默在一次理发的时候被一个女理发师剃成了臭头(闽南土话)。
据说别人都叫那个人小白,于是陈默就为这条狗取了这样一个名字,唉,这是多大仇啊。
小白边摇着尾巴边吃晚饭,陈默摸了它几下就起身上楼了。
来到房间内干什么?读书?写作业?陈默可不是这样的学生,他与那些**学生比起来,差别就是不抽烟,不打架。
他的房间上挂满了海报,不过海报里人物都是同一个人。
他床头上的一幅海报,那是一个身穿芝加哥公牛队23号球衣的球员,他单手抓球,轻蔑的看着对手。
正如提起拳击你会想起泰森,说起篮球,大家都能想到乔丹。
陈默与一些喜欢篮球的同龄人不同,他最崇拜的球星并不是现在这些风头强劲的球星,如科比·布莱恩特、德维恩·韦德等等。
他喜欢的是迈克尔·乔丹。
他没有看过乔丹巅峰时的一场比赛直播,现在他的房间里摆满了乔丹的比赛录像,那是他用平时的零花钱去买的。
把球放在手中,像抚摸恋人的脸颊一样轻轻摸着球,这是陈默每天必做的一件事。
……
“你去哪?”
“出去打会球。”
“不用做作业吗?”
“今天没作业。”
这回陈默可没撒谎,今天尽听学校领导演讲了。
来到他平时最常去的一个球场。
“今天的任务,上篮五十次,罚球两百次!”
陈默神神叨叨的念着,运着球,冲向篮筐。陈默在篮下或一步起跳或两步起跳,在篮球比赛里,这只成功率最高的进攻手段。
连续五十次的上篮,陈默已经汗流浃背,但他的极限远远未到。
站在罚球线上,陈默运了几下球便把球收住,举过头顶,身为乔丹的脑残粉,陈默的投篮姿势自然也是跟乔丹学的。
乔丹投篮时的手形非常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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