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霉运上上签 作者:风沐雨淋(晋江2012-08-27完结)-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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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博衍摇摇头:“不用看,这是个霉运签。”
  
  “你确定?”
  
  “确定。”
  
  陈可愣了愣,这个签原本是她的。“和我交换吧。是我的,不是吗?”
  
  “不是。”张博衍拉起陈可,对江凌宵说,“我想借她说几句话。”
  
  陈可被张博衍拉到一边:“你不打算把庙里求签的事告诉我?”陈可惊讶地看着他,“特别是出去之后遇到的人,不能说吗?放心,我可以对天发誓,不会告诉江凌宵。”
  
  “可你是他的朋友。”
  
  “我站在你这边。”
  
  不知道这个张博衍有什么魅力,陈可就愿意相信他说的话。于是,她把那天在庙里求签的事,以后之后出了高门遇到黄鹤鸣的事,再到她成为一个总裁助理的事都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张博衍。她说的,都是她知道的事,那些在背地里发生的事,她无法得知。当陈可说到那个干瘦老头时,张博衍问她,是不是一个眼角有道疤的人。
  
  陈可说不是,那个人很普通。张博衍这才放心地点点头:“看样子,为了以防万一,我还得跟你们回去。”
  
  “去哪?”
  
  “大洋彼岸。”张博衍一手搭在陈可的肩上,俯身凑到她耳边说,“我可是看在你的面子上,陈可。”就在他在站直身子时,突然出其不意地吻了吻陈可的脸颊。这只是一个礼节性的吻,但陈可的脸却红到了脖子根。
  
  难道这就是签饼上说的,意外的惊喜?不对,陈可对自己说,这只是礼节,这只是外国人的礼节。总算给自己洗脑成功之后,她的脸色才恢复正常。
  
  陈可的美国之行到了第一个晚上,江凌宵睡床,她睡沙发。张博衍说既然难得到美国来,他应该尽东道主之宜,明天会好好请他们到纽约各处玩玩。自由女神像,百老汇,时代广场,中央公园,布鲁克林大桥。陈可想去的地方太多太多,张博衍让她自己想好,时间不多,不可能都去。她也不想走马观花,拍张照换个地方,既然来了,就挑一个有意义的地方好好逛逛。
  
  结果想得太多,让她睡不着。来美国第一个晚上,陈可失眠了。其实是因为时差的原因,可她认为大脑皮层活跃造成的。突然很想给远在祖国的孙尧同志打个电话,拿出手机才想到,越洋电话那是贵贵滴,这个想法只好作罢。
  
  江凌宵穿着浴衣从浴室里出来,很随意地坐到陈可对面,拿起一份全是洋文的报纸认真地看着。陈可继续对着窗外的夜色发呆,她睡不着,睡不着。此时她的脑子里正胡思乱着一些事,从小到大都没走过运的人,竟然可以跟着自己的老板到美国玩一趟。要是以前的同事知道了,个个都会羡慕的吧。要是孙尧知道了——要不要给孙尧带些什么东西回去呢?
  
  江凌宵哪是看报纸,他只是用报纸用掩护,看着陈可。这个小妮子,脑袋瓜子里不知在想什么。一会儿发呆,一会儿傻笑。还有麒麟那家伙,拉她去说了什么?还有那张签纸,真的会灵验吗?“咳。”江凌宵放下报纸,“我要去睡觉了。”
  
  “嗯,江总晚安。”陈可缩在沙发上,继续想事。
  
  那天晚上,陈可发了很长时间才迷迷糊糊地睡着,只是她一直在做梦。梦见自己小时候跟着奶奶去庙里烧香,梦见她守灵那天被风吹起的纸钱,梦到出租房进贼那天,她看着满屋的零乱,欲哭无泪。
  
  好了,一切都会好起来。他说。
  
  谁?张博衍?陈可梦到了张博衍,为什么会梦到张博衍。她突然觉得刺眼,应该是天亮了吧。陈可揉揉眼睛,梦中的张博衍变成了另一张脸,严厉地盯着自己。“啊!江总。”陈可猛得睁开眼睛,不想却撞到了江凌宵的下巴。“对不起,江总。我睡过头了吗?”
  
  江凌宵摇摇头,他之所有盯着陈可是因为早上起来听到她在磨牙,不但如此,她还在说梦话。她竟然在叫麒麟的名字。为什么,她梦到了麒麟吗?才见了一次面应会梦到他!“给我打领带。”
  
  “噢,好。”陈可接过江凌宵递过来的一条紫红色的领带,“我先去洗个脸行吗?”得到江凌宵的许可之后,陈可飞快洗濑完毕。
  
  打领带对她而言,小菜一碟。陈可松松手指的筋骨,拿起那条领带,她怎么就不会想想为什么江凌宵突然会让她替他打领带。“江总,我一直认为呢,半温莎结最适合江总。”她拿着领带直到一定的长度套在江凌宵的脖子上,江凌宵很配合的低下头。
  
  “半温莎结?”这是什么鬼玩意?江凌宵只知道打领带,却不知道还有什么半温莎结。
  
  “这种结法,能让男性看起来不但有风度更有自信。是属于比较浪漫的领带打法,而且很庄重。我早就想在真人身上试一试了。”
  
  看着陈可娴熟地打着领带,江凌宵想不通这个小妮子以前到底是做什么工作的。“你怎么会打的。”他发现她认真打着领带时的表情,很吸引人。目光持着坚定,嘴角轻轻地抿着,因为刚起床的原因,脸蛋儿还是粉扑扑的,头发上有洗发水的味道。在晨光下,就连耳朵上的细小绒毛也显得很可爱。
  
  “好了。江总,照照镜子,看看满意不?”陈可哪知道她为江凌宵打领带时,他一直在认真的观察她。就在她认为大功告成时,他突然摸住她的耳垂,也许是环境,也许是气氛,导致爱情荷尔蒙的上升。他轻轻几下摩挲的动作竟然让她呆在原地,眼看着他的嘴唇越凑越近,她的心也跟着越跳越快……
  
  纽约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平时想也敢想的事,今天却要发生了。江凌宵的手宽大厚实,暖暖的,干干的。他的脸上带着男士洗面脸的淡香,嘴里似乎有威露士漱口水的薄荷味。就是那么一个平日里看起来总是高高在上的人,轻抚着陈可的耳垂。
  
  犹如要被他宠幸,陈可紧张万分。
  
  呼吸快要绞在一起,她的心脏快要跳出胸腔,他离她那么近。她看着他慢慢闭上眼睛,就是一个暗号,如果她也闭上眼睛,就意味着她的默许。他的眼睛化成一道柔柔的黑光,微微颤动的捷毛,鼻尖快就碰到她的鼻尖。
  
  就在两个人的嘴唇贴距离零点几毫米时,江凌宵的电话很不识趣地响了起来。两个人好像从梦中清醒过来似的,愣愣地看着对方好几秒。最后来是陈可说的:“江、江总,你的电话响了。”
  
  江凌宵撇过头,去拿手机。
  
  见他打着电话走到别处,陈可腿一软,跌倒在沙发上。吓死了,吓死了,还以为会被亲到。这算是什么事啊!她偷偷看了江凌宵,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还以为真的会被吻到。傻瓜!陈可给了自己一个拳头,别做痴心妄想的梦,江凌宵一个大总裁,怎么会喜欢自己呢。
  
  等江凌宵回来时,陈可已经自我洗脑完毕。到是江凌宵的脸上还有点尴尬:“那个,领带,不错。”
  
  “谢谢。”陈可笑着说。
  
  江凌宵稍微扯了扯领带:“你常给男朋友打领带?”
  
  “没有啊,我在网上没事学的,心想将来要是有了男朋友,我一定好好露一手给他瞧瞧。”陈可不好意思地笑着,“今天拿江总当试验品呢,江总别生气。”
  
  江凌宵闷闷不乐地转过头:“我没生气,走吧。麒麟打电话叫我们下去。”只是当他低头看到自己的领带时,又露出一点点的笑意。那个签饼还挺准的,他从换下的衣服里摸出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领带让你离成功只差一步。
  
  所以,他才会指定那家中餐馆去吃饭。就连麒麟也认同,那家餐馆的签饼很神奇。有机会他会再去一次。
  
  张博衍说只是去玩,停车不方便,还是坐地铁吧,纽约的地铁四通八达。进了地铁站买了票才问陈可想去哪里。陈可想了一晚上的结果是:自然博物馆。正当江凌宵猜不透这个小妮子放着自由女神像都不去,却偏偏要去自然博物馆时,张博衍说:“是因为《博物馆奇妙夜》吗?”
  
  陈可用力点头:“你真了解我。”
  
  江凌宵看到那两个人说笑,心里很不舒。张博衍是他的朋友,现在却表现出和陈可更熟悉的样子。他在妒忌吗?妒忌哪一个……
  




☆、意外收获

  出了地铁可以直接从地下进入美国自然博物馆。典型的美国建筑,门前竖着几根巨大的灰白色的圆形柱子,一边广告上还有推荐的几个展馆。因为自然博物馆很大,一天之内想要看完也不可能。陈可发现,虽然是她提出到这里来的,但是来了之后,她几乎没了说话的权力,她只能跟在江凌宵和张博衍身后。
  
  来这里的游客很多,能看到熟悉的中国面孔。陈可很神经质地想在中国面孔中找找有没有自己认识的人,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就在陈可眼睛朝一群中国游客看,没注意那边的江凌宵和张博衍渐渐走远,当她回头时,才发现不见了那两个人。
  
  糟了!顿时陈可一蒙,糟了糟了糟了!跟丢了!江凌宵瑞再三交待要跟紧,要跟紧,可她还是跟丢了?怎么办?他们往哪边走了啊?左边还是右边,这么多人,该去问谁。用英语怎么说我和朋友走散了呢?
  
  除了带着相机DV的游客,和明显穿着自己衣服而非制服的人,那么其他人,谁是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她东张西望,看到一个穿着制服的外国人,决定去碰磁运气。虽然她一向运气差。
  
  “Excuse  me——”
  
  陈可还没说完,背后就要有人说话:“你跑到哪去了!叫你跟紧你怎么不跟紧!”江凌宵生气地说。
  
  张博衍向那位先生叽哩咕噜一通解释,才说:“算了,人不是在吗。”
  
  陈可委屈:“你们自己走得快,怎么怪我不跟上。你怎么知道我没——”啊噢,她忘了这是跟谁说话呢,竟然敢在他面前狡辩。“对不起,江总,我知道错了。”她低下头,有点哽咽。
  
  “不用道歉。”张博衍摸摸她的头。“这是在美国,可以忘了你们之间的上下级关系,又不是出差,我们是以朋友的身份在一起见面聊天,是不是,凌宵。” 
  
  张博衍说的话,江凌宵不听也和听。他只好点头:“跟紧点!”
  
  “知道了。”陈可点头。
  
  中餐就在外面买了点热狗和饮料,随便解决了下。陈可很难想象堂堂一个大总裁吃热狗会是什么样子。西装领带,却拿着沾满番茄酱的热狗,一口一口咬着吃。三个人就站在街边,陈可吃得慢,因为她不知道自己下次何时来能来美国,还是趁着在这里多看点东西。
  
  陈可咬着热狗,走到街边的一个书报亭。这种书报这和国内的类似,报纸杂志八卦摆满了整个书报亭。陈可低头看着,看到一本杂志,杂志封面是一个穿西装打领带的家伙,看他的脸,应该是个亚洲人。封面上还有很多的英文字,大概是里面内容的标题。有几个字可以读出来:“什么ZHANG?张?”陈可一下子拿起书,再仔细看封面,“这不是张博衍吗!”
  
  大概是她的叫声引起书报亭主人的注意,那人冲着陈可叽呱讲话,吓得陈可马上放下杂志说对不起。
  
  对噢,她马上想起来了,她为什么觉得张博衍很眼熟。她的小言书,她在新华书店排队等着要签名时撞落一本书来着,叫什么《听大师说风水》,那本书封面上的人就是张博衍。那家伙竟然还出过书,看不出来,那么有名。
  
  “张先生?”陈可想确认一下,回头才发现那两个人都不见了。糟了,人呢?她确定自己没有乱走,一直好好呆在原地呢。糟了,不久之前才被江凌宵训过不要跟丢了,现在又跟丢了,不对啊!陈可摇头,她没有跟丢,是那两个家伙自己走太快了。“江总,江总?”
  
  来来往往的人谁也不会多看她一眼。她傻愣愣地拿着没有吃完的热狗,嘴角还沾着红红的番茄酱,不知该如何是好。“江凌宵,张博衍?”
  
  犹豫了一下之后她刚想迈步子,可是又想起江凌宵说过的话:就算走丢了,也得呆在原地。她只好呆在原地,几个白人小伙子经过时冲她吹口哨,几个黑人姑娘经过时看看她。陈可孤立无助,怎么办,要不要走开。如果一走开,他们又回来了,这下子,不是更找不到自己了吗?
  
  这时天下起雨来,陈可抬头,雨点打在她的脸上。她看看四周,只有一个电话亭。可是如果在电话亭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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