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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脔-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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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拉马缰绳。
  “干儿子,你干什么呢?想趁乱偷这匹枣红马?你先稳住神儿,盗马也不急在这一时。”帮主陶鲨见状,嘴里嚷着,顿时有了主意:
  利用红丝做挡箭牌!看你姓刘的怎么办?
  帮主陶鲨对红丝毫无怜悯,从始至终只是想利用他而已。他一个箭步窜了过去,一把拎起红丝的银发,将他拖回,反转他的身子提起来,从其背后伸臂勒住胸口,挡在自己的身前。
  刘山没料到陶老大这么狡猾,夹持了红丝做盾牌,自己来此的目的是要带走红丝的,所以不可能向红丝发射暗器。
  怎么办?事态出现了僵持。
  刘山犹豫片刻,摆出一副破罐破摔的态度,直言不讳地说道:
  “陶老大,我想你可能是误会了,你以为红丝对于刘某很重要,所以你才会拿他做护身护。
  事实上,实话对你说,刘某对红丝半点好感也没有,只是想给师父露脸,亲自把他抓回万花楼去。至于红丝的死活,完全不重要,刘某带一个死的回去、亦或是带一个活的回去,都一样。”
  关于这一点,帮主陶鲨相信刘山没有撒谎。
  此刻,事态的发展扑朔迷离,下一步将会怎么走呢?双方心中都没底。
  刘山踌躇了一下,觉得话虽如此,毕竟自己抓一个死人回去,面子上不好看,说不定还会惹师父不高兴。
  “陶老大,刘某有个折中的办法,如你刚才所说,让你们开开眼。你把一个铁铃铛摆放在红丝的头顶上,刘某用一根木梳齿来射。
  如果木梳齿射穿铁铃铛,你们就认输,不许废话,把红丝交给刘某带走,另外,还要答应刘某做一笔大交易,如何?”
  帮主陶鲨想:姓刘的,你就吹吧,牛皮都要吹上天了。怎么可能办到,一根小小木梳齿能射透铁铃铛?再说老子也不是吃素的,等到你发暗器的时候,老子和红丝往下一蹲,让你射个大头鬼!
  红丝被陶老大一只手臂勒住胸口,身子靠在他的胸前,听着他们的对话,心想:万花楼是一个万恶吃人的地方,我宁可落在马铃帮手里。
  帮主陶鲨从怀里摸出一个很大的铁铃铛,那是象征帮主身份的信物,摆放在红丝头顶上,表示理解地说:
  “姓刘的,对不住了,俺这个铃铛又大又敦实,你将就点,就算你射不透,也没什么丢人的,千里马还有失蹄的时候。”
  红丝从小习文练武,深知刘山一定具有很深厚的内力,才会展露用木梳齿射穿铁铃铛的绝技。
  自从红丝被卖入万花楼以来,不断地伤上加伤,手无寸铁,毫无反抗之力,就连求死的机会也没有。现在,机会来了。
  红丝吸了一口气,用胳膊肘奋力向后杵了一下陶老大的侧腰,挣脱开来,伸手把头顶上的铁铃铛取下来,握在手里,单腿着地勉强站立着。
  明知道自己在这些强敌面前是逃不掉的,再加上身体极度虚弱,就算出手也不可能取胜,红丝的想法很简单:不想被抓回万花楼去,宁愿死!
  红丝想用这个铁铃铛做最后的一博,可惜身子开始摇晃,手软无力,他依然咬牙坚持着,对准刘山,孤注一掷,奋勇打出了铁铃铛。
  “就这?”刘山十分鄙夷地叫了一声,并不躲闪,一抖手,三根木梳齿同时激射而出,力道非常凶猛,目标分别射向铁铃铛、红丝、陶老大。
  好一个霸道十足的暗器!带着一阵石破天惊的呼啸声,结果立竿见影。
  第一支木梳齿迎向铁铃铛飞去,只听“得笃”一声,一个圆洞立现,穿透铃铛,斜飞出去了。铃铛受阻,笔直地坠落到地上。
  与此同时,射向红丝的木梳齿力道极为柔韧,“唰”地切断了红丝的几根银发,断掉的发丝打着旋儿飘落下来。
  第三支木梳齿出了一点小意外。
  刘山的本意是直射陶老大的手掌虎口,从而逼迫陶老大放开红丝。没想到红丝抢先一步挣脱出去,陶老大误以为红丝要趁机逃跑,猛地往下一拽红丝,恰好这时暗器袭来,直接射入了红丝的左肩,入肉三分,钉在骨头上。
  红丝被暗器打中,骨痛连心,仿佛万把钢刀撕心裂肺,一只手捂住肩膀,推金山倒玉柱一般,一头栽落到尘埃里了。
    

☆、第三十九章 身中暗器


      刘山一射三中,显示出了超凡的功力,赢得了马铃帮众的喝彩,他们以为刘山此举只是针对红丝,因为马铃帮一干人毫发无伤,倒霉受伤的只有红丝一人。
  “姓刘的,你想杀死俺的干儿子?杀人狂啊你,心肠够狠。”帮主陶鲨见刘山大意失手,得了便宜卖乖地叫了起来。
  刘山不理会马铃帮众的喧闹,径直走到红丝的身边,居高临下地看着倒在地上的红丝,冷冷地问:
  “你!很想找死么?刘某会成全你的。”
  刘山冷酷的话语,似乎把空气也冻结了,也冰封了红丝的心。
  天空中骤然刮起冷风,飒飒吹动着早春的寒意,吹拂着天上的云彩飘得很快,也吹动着红丝的银发飘飘飞扬。
  “姓刘的,你暗算俺的干儿子,暗器射进肉里了,还不赶快帮他拔出来?”
  刘山的神情僵滞了一下,虽然厌恶红丝,可是也不想让他现在就死,还要留他一口气,看看师父对他是怎么个态度。
  不管怎么说,毕竟也算误伤了红丝,刘山无可分辩,只得对陶老大说道:“帮个忙,你按住他,别让红丝乱动。”
  帮主陶鲨应声答应,伸手按住红丝,见他仰面躺在地上,双眉紧蹙,眸子微阖,炼狱般地痛楚令他不堪忍受。
  刘山撩起蓝衫衣襟,蹲下身去,用手一撕,扯掉红丝粉色睡衣的一只袖子,露出左半边的肩膀,肌肤光滑细嫩,宛如晶莹剔透的美玉。
  刘山从靴子外侧,掏出一把匕首,“呲”地一下,划开了红丝的暗器伤口,随即,刀子在皮肉里面反复地搅动起来。
  “我说,你下手轻点,我干儿子受不住,你瞧瞧,他脸色都发青了。”
  陶老大看着红丝张嘴欲呼疼、却发不出声音来的痛苦样子,居然产生了几分同情,心里对自己也感到奇怪,难道自己真的把这个盗马小贼当成儿子了?
  刘山不搭腔,只管用匕首挑拨,忽然,一低头,张嘴咬在红丝的肩膀上。
  “哇,你干嘛?怎么咬人?”陶老大离得近,看得分明,吓了一跳,惊叫起来。
  却见刘山抬起头来,嘴里牙齿间叼着一根木梳齿,原来他是因为手头没有医疗器具,只好用牙当镊子,咬住暗器,拔了出来。
  陶老大想擦汗,可是腾不出手来,两只手正在按住浑身抽搐的红丝。
  刘山随手把那条断袖子撕成几块布条,当做绷带,紧紧裹住红丝的肩膀伤口,包扎妥当。
  “这样就行了?不给他上药?”陶老大见红丝肩上的伤口很快就被鲜血染透了,连声问着,口气里对红丝有了几分关切。
  刘山忙活完毕,站起身来,冷漠地答道:“没药,让他忍着,疼不死的。”
  日头西斜,空气中凉意渐曾,刘山催促道:“行了,你松手。快点,借刘某一根绳子用用?”
  帮主陶鲨松了手,递过来一根绳子,无奈地说道:
  “姓刘的,俺愿赌服输,你的武功胜过俺,红丝归你了。
  你借绳子做什么?是不是防备红丝逃走?其实不用,俺干儿子明显只剩下一口气了,落在你手里,他逃不掉的,你没必要多此一举吧?”
  刘山接过绳子,抬脚踢了一下红丝,见他没有反应,扭过他的双臂,把他的手反绑了起来,呼了一口气,说道:“只是为了保险起见,这样子,就安心了,红丝这家伙彻底没希望逃跑了。”
  “你把俺干儿子绑得太紧,给他松一点行不?”
  “你婆婆妈妈的有完没完?真不成气候!陶老大,现在,咱们开始谈点正经事,一笔大交易,盗一匹汗血宝马,不知道你们马铃帮有没有这个胆量?”
  “汗血宝马?马主人是谁?据俺所知,咱们伊塔国好像没有这类的马。”陶老大嚷了一声。
  “废话,你小声点,别嚷的全天下人都知道。要是随随便便的一匹马,还需要惊动你们马铃帮?这匹汗血宝马不一般,盗起来当然要有一点难度。”
  “说清楚一点,成不?”陶老大凑近过来,洗耳恭听。
  刘山压低声音说道:“过几天,会有一个车队路过这里,车队里面有一匹汗血宝马,刘某愿意花重金,买下这匹汗血宝马。”
  “这算啥?不就是盗一匹马吗?小意思,就跟送到家门口的肥肉一样,老子的手痒痒了。”陶老大咧嘴笑,一听说盗马,有点莫名的兴奋。
  刘山轻咳了一声,低语道:
  “那个车队是护送西厥国沓娜公主,前来与梨弘王子和亲的,那匹汗血宝马是和亲公主沓娜的坐骑。听说这马来头不小,是西厥国阿慕国王陛下钦赐的御马。你们马铃帮敢盗这匹马吗?”
  帮主陶鲨并不觉得恐惧,大人物的坐骑有什么了不起?没什么可含糊的:
  “干!管他什么来头?老子盗的是一匹马,又不是劫人,有啥不敢的?”
  刘山揣摩着陶老大低估了这次盗马的风险,于是,漫不经心地问:“可否需要帮忙?人多好办事,刘某到时候来找你们会合,助你们一臂之力?”
  “不用,别小看俺们马铃帮,个个是盗马的行家,这笔大生意俺们接了,敲定。”帮主陶鲨觉得十拿九稳。
  交易谈完,刘山看了一眼被反绑倒地的红丝,果然他这次很乖地一动没动,也许是疼晕过去了?
  刘山也不细看,哪里管得了许多,红丝不死就行,于是,一伸手,抄起他的细腰,把他夹在腋下,翻身上马。
  “姓刘的,你不交一点订金?咱们首次做交易,需要信誉保证。”帮主陶鲨追问。
  刘山听了,点点头,扯起红丝的一缕银发,用手一砍,发丝立断,往马蹄下一扔,说道:
  “刘某答应你,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前,担保红丝不会死掉。这个信誉值得认可和信赖么?”
  “好吧,最后问下,你真的要把他带到万花楼去?”
  “当然。万花楼两年前成立的时候,预先修建了一个水牢,一直空着,因为没人敢逃跑。
  这次派上用场,红丝将作为第一个逃奴,被关进水牢,吊在那里的滋味,恐怕不太好受?”
    

☆、第四十章 青楼水牢


      傍晚,春寒料峭,冷风嗖嗖。
  天气骤然降温,变得寒冷起来,可是万花楼前厅却热闹喧哗,灯红酒绿,宾客盈门。与此形成极大反差的是:万花楼后院的地下室里,冷冷清清,没有人声。
  地下室最北边的一间是水牢,水牢池子中央有一根木桩,木桩上面安装有一个铁环。
  水牢里面有一个少年,双手被反绑着,满头银发被一根绳子扎束起来吊在木桩铁环上,身体浸泡在齐腰深的冷水里。
  那少年正是红丝,刚刚被刘山抓回万花楼,旋即被关进了水牢。
  万花楼成立于两年前,创始人是丁大老板。他建立万花楼的目的,是为了掩饰自己的真正身份——杀手集团二门主,因此,对于奸细或者逃奴之类的犯人,早有防备,专门修建了一个水牢,便于关押和审问。
  对于逃跑的奴才,万花楼的楼规是很森严的,特别是对于红丝这样的——偷东西、领头逃跑,触犯了两条楼规的小厮,更是不会轻易放过的。
  入夜,万花楼二老板郭象铁青着一张脸,用一只手捂着红肿的鼻子,走进水牢,恶狠狠地看着吊在水里的红丝,恨不得一口吃了他。
  郭象弯下腰,伸手捏住红丝的下颚,抬起他的脸,阴森森地说道:
  “红丝,你这贱货,买来的时候就一文不值,现在又变得白发苍苍,简直成了一个吓人的老妖怪,留着你也没什么用了,白吃万花楼的干饭。”
  红丝被吊在冰冷刺骨的池水里,浑身冻得发僵,隐约听见郭象在那里说什么“白吃万花楼的干饭”,心里苦笑了一下,竭力扭转脖子,不想理睬。
  自从红丝被卖进万花楼,两天来,不论是逃跑、还是被抓回,他都滴米未进,所谓的白吃万花楼的干饭,他是一口也没吃到,早已饿得前心贴后心了。
  郭象见红丝落到这步田地仍然不屈服,不由得怒气往上撞,一个耳光扇过去,威胁道:“你再敢炸刺儿,爷就一刀,拿你杀一儆百,以儆效尤。”
  ——你杀吧,尽管动手。
  红丝勉强睁开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十分鄙夷地看了郭象一眼,心想:自己这次逃跑失败被抓回万花楼,他们肯定不会轻饶,与其被慢慢地摧残折磨死,还不如一刀毙命。
  一名护院走进来问道:“郭二老板,那三个女人已经带来了,要不要一个一个开始审问?”
  郭象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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