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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柴道长和高富帅的禁断之恋by:寄天光-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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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九不答,用行动解开梅尧君的疑惑。河水不过膝,清可见游鱼。初九悄无声息地把剑从剑鞘里抽出,伺机而动;瞄准目标后,迅疾地向下一插,可怜的鱼便遭此横祸死于非命。
  初九把鱼从剑身上拔下来,扔到梅尧君怀里,梅尧君十分不愿,却仍是用他昂贵的衣襟包住这滑溜溜腥呼呼的生物。重复几次后,梅尧君怀里已经装满了鱼,他诚惶诚恐地抱着它们,小心翼翼,活像对付一个婴儿。
  他对十步开外专注于屠杀生灵的初九喊道:“太多了,已经够了!”
  初九正扑了个空,反倒溅起一大片水花,听到梅尧君的喊话,回过头看他。隔着白茫茫的水雾和烟云般骀荡的芦花,四目相对,比扶桑花还要鲜红的朝阳悬在初九后方的天际,初九的身影镀上了一层毛茸茸的光晕——那一刻梅尧君觉得梅庄是什么东西,与眼前这个没见识的小道士毫不相干。
  作者有话要说:  


☆、美人与野兽

  初九就是这么一个人,前一瞬间还让人觉得圣父光辉光芒万丈,下一瞬间就要教人瞎狗眼不能直视。
  此时他左手把住一条鲫鱼,右手里是梅尧君的小银刀,坐在河边的大块鹅卵石上刮鱼鳞、开膛破肚,动作娴熟,行云流水;把肠肚鳞片清干净的鱼在河里洗掉血水,然后置于他做法用的铜磬里——他昨晚便是用的这个来烧水。
  梅尧君蹲在一旁插不上手,只能动嘴皮子。他快把眼珠子瞪出来了,简直想摇晃初九的肩膀问他:“你真的是道士么真的是道士么!”
  初九无辜地说:“道士也可以吃肉啊……干嘛这样惊讶!”把犹带着鱼鳞的银刀塞到他手里。
  梅尧君像接过来一块烧红的炭火,只用两根指头夹住银刀,对这把面目全非散发着鱼腥味的物品万分嫌恶,决定不再用它来刮胡须。
  初九把自己的佩剑也取下来掷给他,“那你用我的剑将就一下吧。”
  梅尧君这才真正注意到他的剑。
  道士惯常是要佩剑的,梅尧君之前看到他腰上的剑不以为意,况且这剑通体银白,无玳瑁琥珀玛瑙玉石等装饰,想来也不会是什么珍品。然而手放触上剑鞘,就感受出剑鞘上琐碎的刻痕,他举至齐眉查看,整个剑鞘竟然满布精致的錾花卷云梅花纹,纹理流畅而精细,梅花花蕊纤毫毕现,每一朵梅花都极尽妖娆,而各不相同,可见其刻工之出神入化,仅凭这剑鞘,也足够倾城;他把剑稍稍拔出,只见一截霜雪似通透明澈的剑刃,轻盈流丽,出鞘那刻,梅尧君甚至觉得它在手中微微震颤,而一声宁静的剑鸣入耳,甚是有摄人心神的意味。
  若说剑是器中君子,这把剑便是剑中美人。流淌着的冷泠泠的光,像是月下花前美人隔着重纱投来的一瞥,既清且淡,犹如雪夜里一株腊梅的暗香,分明是冷漠的、若即若离的,又暧昧而缱绻着,却值得为之意乱情迷六神无主,甚至热望而至疯狂。
  梅尧君不懂剑,却懂美人。这把剑分明是倾国倾城之佳人,然竟落在了初九这坨牛粪手里,梅尧君深切地为之扼腕叹息。
  他沉思忧愤之际,初九已经在鹅卵石滩上架起了柴堆,用石头相击产生的火花点燃绒线,柴堆里塞着一团草纸,草纸烧起来,干燥的树枝间很快就冒出了红色的火舌;初九把盛有水和鱼的铜磬架在火堆上,看起来似乎要煮鱼汤。
  梅尧君的眉头都快拧断了:呸!对法器如此不庄重,能捉住鬼还真有鬼了!而这个穷到水都喝不起的土包子道士究竟是从哪里娶到这个价值连城的美人?他踌躇了一下措辞,佯作漫不经心地问道:“我看这把剑很值几两银子,你怎么不把它拿去当了?”
  初九惊讶他竟会这样说,“旁的东西还好,这个可不行。”然后眼疾手快地从他怀里把美人剑夺回去。
  梅尧君痛失美人,很是沮丧,深感像自己这般风流逸致的人物才般配这般遗世独立之美人。“此剑总该有个名字吧?”
  初九点头,说有的,把剑拿给他看,剑鞘上果然刻着小篆的“阙一”二字。
  梅尧君却不甚满意:“‘阙一’是什么怪名字?依我看该叫‘梅妻’,风雅有趣。”一语双关。他想在言语上占美人便宜,初九不和他争,由着他去,自己蹲至一旁守着磬里的鱼汤。
  江南本是佳丽地,便是到了衰草凄迷木叶尽落的深秋,也有一番纤细袅娜弱不胜衣之美,而洗春秋白白生得眉目如画,对周遭景象视若无睹,甚是不解风情。自红尘紫陌而过,却携带一股肃杀之气。
  在宫外便听侍从说宫主在大堂里与众人议事,于是他刻意放缓步伐,等走到大堂时,沉檀宫的部众如早就料好一般地四散了,而宫主江白斜倚于榻上,阖目小憩。见洗春秋来,露出不出所料的笑容。
  ——他们的交往一直便如此精打细算,连说话的声调、微笑的弧度、肢体相接的时间都在心里预先盘算好,永远是恰到好处的状态。如此循规蹈矩必然不能算作爱情,而双方心照不宣的防备又让他们之间连感情都说不上……久而久之,洗春秋都开始质疑自己曾经是否真地痴恋过江白。
  江白温柔地示意他脱下深色的斗篷式夜行衣,洗春秋毫无异议地照做,低眉顺眼地等候他发问。
  江白欣赏着他的温驯,道:“你把聚丰楼的几人如何了?”
  洗春秋说:“还留着命。”
  江白满意地点头,复问:“这一路可有异动。”
  他也如实说:“昨夜与聚丰楼的人谈话时,有两人偷听。”
  江白沉默不语,仿佛并不对这两人有兴趣。
  洗春秋耐着性子等了他一时半刻,实在憋不住又继续说:“其中一人是个年轻道士,他的道袍落在原地,我捡起来看了下,他竟然是清微观的人。”他从袖子里掏出半截衣领,呈给江白看,顺便也借此机会明目张胆地凝视江白。江白年轻时很是英俊,如今已届不惑,被岁月打磨成了一把古朴的刀,鎏金错银,一望便知其名贵与内敛。
  江白借他手看那截衣领上绣着的“心静神清,道自玄微”八字,依然没有表现出什么兴趣,这回好歹还说了两句话:“清微观能入本座眼的止王重阴一人;而王重阴十几年前便不知去向,现在清微观里不过一群昏聩至极的大小神棍。”
  洗春秋不答,又继续道:“而另一人,他自称他是梅昀风之子梅尧君。”
  “哦?那你没有把他带回来?”
  洗春秋感觉江白的语气稍微活起来了,遂趁热打铁再接再厉道:“春秋不知深浅,不敢妄作。”
  江白失笑:“据本座所知,梅昀风之子梅尧君是个不学无术的草包,无半分武功。如果他真是梅尧君,于你是手到擒来,倒把你吓到了……”
  洗春秋大感失策,只点头言是,心里却七上八下。
  江白对观赏洗春秋像只小麻雀一样诚惶诚恐的表现有十足的兴味,他默不作声地欣赏了,最后大发慈悲地放他一马:“不过这梅庄却是很有意思。”
  果然,此话一出,旁边的人便仿佛是松了一口气。他继续道:“沉檀宫想要重返中原,聚丰楼气量狭窄、行事畏首畏尾,可这鼠辈也竟存了与本座较量之心,实在不是适宜的合作人。而这梅庄……”他再次重复,“却是很有意思。”
  洗春秋抓住江白扔下的绳子往上爬,立即道:“春秋自会多多留意此事。”
  洗春秋告退,心里却颇不是滋味:和江白对面相处时要兢兢业业小心翼翼,怕一不小心踩中宫主某个莫名其妙的雷点;而不见江白时,他又日思夜想。
  此刻他又深深地相信自己确实是痴恋着江白,不然怎么会贱到这种令人发指的程度呢?
  他心情大起大落,想通后又大彻大悟;被江白刺激后复又大起大落,然后接着大彻大悟……多年下来,部众都觉得他为人深沉莫测、阴森可怖、心狠手辣,不是善茬,一看就是尽忠职守的魔教中人。
  江白从事魔教教主一职已二十来年,洗春秋在他身边十五年。从一个毛头小子和另一个毛头小子,到如今的一个老男人和另一个老男人,十几年的时光也总该砥砺掉点什么,便是一粒沙子,也要捂成蚕豆大小的珍珠了。可他们的关系从未有过任何肉眼可见的进展——江白心知肚明地享受着他的既惊且怕、患得患失,心中恐怕还在哑然失笑:看这傻逼,明明什么都没得到,还在忧心失去;而洗春秋一无所得,在对方面前卸下刀枪不入的龟甲,露出温暖柔软的肚皮,任对方蛮横无理而又毫无怜悯地摧残。
  谁愿意坐井观天?只是井太深,企求渐渐变得无望起来。而青蛙尚且肯放弃妄想,安于指甲盖一般大的天地;他还不肯死心,每天夜里翻来覆去想的都是宫主把我当傻逼我懒得奉陪、从明天开始就再也不爱他了,可再见到江白,又丢盔弃甲缴械投降,恨不得去舔对方鞋底。足以见得真是贱走偏锋,贱韧不拔,贱得骨头都发黑了!
  初九和梅尧君相看两厌,甚至与梅尧君的马都势同水火——初九嫌弃着它的无用,它也深深记恨着初九打过它屁股。初九爬上马,它就不安分地龇牙咧嘴。初九战战惶惶,眼前便是梅尧君遗世独立的背,但也只好硬着头皮咬牙抱住。
  梅尧君从小便怕人挠他,腰间本是至敏感的地方,措不及防地被两只手自后而前抱住,他先是打了一个哆嗦,倏尔又想要发笑,而竟然真轻笑出声了。
  初九嗫嚅,仿佛是在尴尬。
  于是他正色,一面要维护高冷攻的人物形象,不能表现得太过好说话,一面却道:“初九道长若是怕,便抱着吧。”
  初九如蒙大赦,当即紧紧圈住他的腰,溜须拍马道:“梅公子果然是侠义心肠。”
  梅尧君十分受用,故作深沉:“君子义以为质。”
  初九虽不甚解,仍是点头大赞。
  行半晌,初九问:“梅公子,贫道觉得似乎有点不对。”
  梅尧君方才被他奉承过,心情大好,此时也不给他黑脸看,大发慈悲地回头道:“什么不对?”初九比他矮一些,或许是因为困倦,微微倚靠在他背上,他回头就能看到一个毛茸茸的脑袋他在肩窝处一蹭一蹭,活像只小狗,他当下怜心大起。
  初九说:“梅公子啊我们走了这么半天是在往哪里走啊我怎么感觉方向走反了啊……”
  梅尧君脸色铁青,僵硬地扭头回去,眼神是勘破红尘的无波古井,他悠悠道:“是么……”
  幸好初九是道士,自小耳濡目染的都是“当忍人所不能忍,当容人所不能容”的包容万物的道家之学,换做旁人恐怕早已吐血三升含冤九泉。初九下马,继续仰观天象俯察地形,就差设法坛祭天,盘弄之后,泄露天机:“咳咳,依贫道看来,向东走终归是没错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东行漫记

  梅尧君说:“我若有幸从这里走出去,我定会著书一本,名曰《东行漫记》。”
  初九拍肩,用自己肤浅的学识安慰他:“《南华真经》上说,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又有说‘方生方死,方死方生’的。意思就是说呢你死了马上就可以活过来。”
  梅尧君恶狠狠地说:“你再说一句,我就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初九立即瑟缩到一边去,委屈道:“多大仇?”
  他们在山路上行了两日,仍未找到驿道。南方的山林幽深迷暝,在一片树林兜转半日也是常事。常青树浓密硕大的树冠遮住了日光和星辰,湿冷的雾气像幽灵一般静静地腾绕在周遭,而脚下是一个秋天积攒起来的厚厚的落木,在雨水浸渍虫豸啃咬下与地面呈水乳交融之势,使原有的小路难以辨认。
  开始还能骑马,后来路越加狭窄,加之横生的灌木阻断了他们的去路,他们只好下马劈开前方的枝节。梅尧君的银刀继剃胡须、割牛肉、刮鱼鳞之后又如愿以偿地有了新的用途:如割掉路上纵生的藤蔓、如挖道边驱寒的草药、如被初九当做飞镖掷向枝头的飞鸟……真可算得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瑞士军刀也没它牛逼。
  而美人剑担任了砍掉粗壮枝条的任务,此外,初九还用这把剑斩杀了一头虎视眈眈的狼:剑身从狼腹处刺入,狼被剧痛激怒,正欲反扑,电光火石之间,初九用力上挑,剑身擦过它的肋骨,生生砍断了脊梁,将狼从中间断作两截!击毙野狼后,初九吓得腿软,坐在地上直喘粗气。
  他不满弱冠,实在算是少年的年纪,身手敏捷凌厉,而凌厉却并非狠辣,而是冲淡洒脱的道意,梅尧君也自暗暗心惊。
  初九尚瘫坐在地上,抓起手边一把干燥的枯叶,拭擦剑上沾染的血迹,变幻着角度确认剑刃是否因此有所损伤。剑刃反射出一道冬雪般柔和淡漠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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