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浊水逐清尘-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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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浊水逐清尘》 

01 



“……世上从来没有绝对,绝对的控制或者绝对的拥有,都是傻瓜才会做的梦。无论多放荡的人都会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甚至某个瞬间,把从未付出过的全部的爱奉献给某人,尽管在这之前他曾有千帆过尽,可那些只能在他心底折射下一道道浅浅的影子。所有那些过客们都没什么好抱怨的,毕竟感情是两相情愿的事情。一个巴掌拍不响,假如强迫另一个巴掌拍过来,响是响了,可响过之后什么都没有留下,只有主动伸出的掌心中,一片火烧的疼…………” 



端起玻璃杯喝上一口,才发现入口冰凉,咖啡早已冷却。 

起身倒掉,再冲一杯。 

速溶咖啡,以往多么痛恨的东西,现在却已经习惯了。 



租来的小屋被摆得满满当当,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桌子,一把小转椅,一部笔记本计算机,一堆堆比砖头还厚的英文原版专业书就摞在地上,能活动的空间只有五步。 

外加一个卫生间,连厨房都没有,非常简单的单身男人临时居所。 



速溶咖啡加这样的房子,是以前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的。 

但我已经在这里住了两年。在这个满嘴鸟语总是雾蒙蒙的国度生活了两年。 



不能不承认,还是中餐比较能安慰我的胃,还是汉语能让我有说话的欲望。并且在远离母语的地方,让人不由自主的思念从出生就开始听的语言,就像孩子依恋母亲那样的思念。 



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只要有空,我还是忍不住扔下专业书不管,爬到中文网站闲逛。还和很多人一样申请了个博客来玩,尽管我完全不明白博客到底是什么,意义在哪里。 



或者根本不需要讨论什么意义不意义的。天天思考意义,只能造就疯子,纯粹给精神病院找麻烦。 

这世上疯子已经够多了。 



不能理解那些把个人隐私都贴在博客里的做法,我的博客干净极了。偶尔的一些牢骚和闲扯,没有照片,没有联系方式,没有关于我这个人的现实的一切信息。 



假如能这样把自己真的虚拟掉,蒸发掉,也很不错。 

从此没有一切,那会是怎样的痛快淋漓? 



计算机发出滴滴的声音,有人回复刚才的日志。 



“灰尘: 

对于我来说,如果我能拥有我爱的人哪怕一根头发,都是幸福至极的事。然而现实如此残酷,我不仅不能拥有他哪怕一根头发,反而还是个做着想要绝对拥有他的梦的大傻瓜!” 

署名:爱笑的男人。 



爱笑的男人,是个总来看我博客家伙,几乎每一篇日志,都有他的回复。不过也并没有很多话,只言词组的,有时只有几个表情符号。 



我歪歪头,这样的男人真好,我也希望自己是个爱笑的男人。 



认识我的人都在背后悄悄说,这人为什么总是冷冰冰? 

可是没办法,我不觉得每天都有让人想笑的事情。 



大概就是因为这样的个性,加上对母语本能的思念,我如今极少开口说话,甚至偶尔会疑惑自己是不是失语了。好在我还能对着镜子说上几个字,提醒自己是健康的。 



我对镜子里的我说,别老回头看,你还年轻,要往前看。 



无论过去是好是坏,总是守着回忆不肯转身的人都是可怜的,甚至病态的。回忆没有任何作用,有没有回忆,是无关紧要的。 



最重要的是过好现在。将来不能预料,过去无关紧要,只要现在过好。 



两年来我最大的收获就是:活得最滋润的人,是没心没肺的人。 



然而尽管已经有了这样的想法,尽管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却还是让自己窒息的发现,过去和现在,总像被割开的藕,有纤细到透明的线,却坚韧到无法决断。 



那些线,就叫做回忆。没有用的回忆。 



总能在不经意的时候看见过去的身影,被触发的神经打开往事的闸水,夜里缩在单人床上蒙着头痛哭,被狠狠刺疼的地方,让心脏一夜夜流着眼泪,难以入睡。 



两年的英国留学生涯,于我其实不像在学习,尽管我总是一副很努力的样子。虽然不善言辞,却还是拿到了优等奖学金和硕士学位证书,迎得了导师和同辈们赞赏的眼光。 



只有我知道,我佯装洒脱,强做镇定,堂皇的逃逸了两年。 

逃的狼狈不堪,逃的筋疲力尽。 



都因为两年前输掉了我的全部。 



当初错的离谱,赌注押的太大,最后输的凄惨。 



从身体到灵魂,无一不赌,全盘皆输。 



输得连抱怨的力气都没有。更别提恨。 



好在两年慢慢磨过去,我多少有些没心没肺了。 



而且,我要回去。不为别的,只为了证明我当初离开时的誓言。 



我应该是水清笑,我是我,我的全部只属于我。 



当年的豪言壮语,我要实现它。 

唐麟你瞧,没有你,我一样过的很好。 



其实不论多重要的人,不论谁离了谁,人都能好好活下去。我用自己证明了这句话。 



我觉得,我现在甚至可以和他面对面谈笑风生而丝毫不乱。 



02 



才两年而已,这个城市变化竟然这么大! 

我拖着行李箱,提着笔电,一步步走过通道,眼看就要见到接机的人,竟然不知所措的紧张起来,浑身都有些僵硬,连腿都有些发抖了。 



这宽敞明亮人来人往的,完全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机场。太陌生了,连物是人非都不如。 

下一秒,看到一张对我微笑的脸。 



俊美斯文,彬彬有礼,完全的良好教养,君子风范。他明亮温柔的眼,一瞬不眨的看着我,仿佛会说话。 

除了他,再没有我认识的人。只有他。 



我也对他笑。不知怎么的,一下子全身都放松下来,我几乎能听见扑通一声,心脏重新安稳的落在它该在的地方。 

唐麒笑着对我说:“欢迎回家。” 

然后我们拥抱,既热情又有节制。 



“先去我那里吧。”开着车,他开心地笑着说:“就是金水花园的那套房子,你先安顿下来,别的以后再说,好不好?” 

“嗯。” 

黑色A6流畅的滑进庭院,他还是这样,不张扬,非常沈稳。 



金水花园的房屋全是复式结构,楼上楼下各一百平,浅色的青白色调。在有落地窗的大客厅里悠一圈,都觉得我这两年过得简直猪狗不如了。 

打开窗户,一股清爽的秋风吹来。 



唐麒过来问:“东西都全,我才叫人收拾过。怎样,还缺什么不?” 

我真挺感激他,笑着说:“哥,都挺好的了。要是再缺什么我自己买就行。” 

他也笑笑,神情温和俊雅,说:“随你,歇会儿吧先。饿不?冰箱里面有一些吃的。现在吃晚饭有点儿早了,等会儿再带你去吃饭。” 



“哥,晚上你要是忙我自己弄点吃的就行了……” 

“那不行!”他果断的挥手:“我都安排好了,你先歇会儿去,听话。” 



看样子,他是不打算一时半会儿走人了,我想送走他再吃饭的计划破产。那算了,我还是先吃点儿什么吧。摸摸委屈的肚子,早就瘪了! 



其实,我还有什么理由住在这里呢?我和他没有血缘关系,没有生意来往,除了从小就叫他哥算是个故人,我和他,我和唐麟,都已经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关系。 



可是他送我去英国,给我办签证帮我联络学校,经常打电话问我过得怎样吃得怎样习不习惯,大到开学放假怎么安排,小到阴天下雨注意保暖,事无巨细,他都要操心。 



若不是我说想安静下来自己独处一阵子,我怕他真会跑来陪我念书。 



我不会真的以为他只是在尽一个兄长或者朋友的义务。他眼神中隐藏的暗波,他话语中透露的温情,尽管从没有回应过,可我也不能当它们是空气。 



他仍旧这样照顾我,其实真的很悲哀。 

“笑笑,你骗我!”唐麒坐在沙发上,突然开口,听上去还挺委屈。 



我正大口大口的吞着鬼脸夹心饼干,被他那个“你骗我”吓得一下噎着,顿时哽着脖子上不来气。 



“哎!快喝水喝水……慢点!”他手忙脚乱端起水递到我嘴边。 

“呼……咳咳……哥,我什么时候骗你啦?!” 



他深深看我一眼,那欲说还休的视线让人想躲。 



“你几乎天天骗我!”他说:“你说你好好吃饭了,好好照顾自己了,怎么现在瘦成这样?”他皱起眉尖:“本来就没几两肉,现在整个一剃肉排骨!” 

剃肉排骨!我正喝水,差点笑喷。 

“你还笑!”他瞪我,有些生气了。 



我知道他就算有些生气,对我也没有真正的恶意。他对我严厉,程度也只是这样而已。 

可是他对别人完全不是这样。只有包括我在内极少的人知道,他是严厉起来,简直就是残忍。 



他有家有业,麒麟公司总裁,身家不知道价值多少,家中娇妻温柔贤惠,一对双胞胎儿子不知道羡煞多少人。 



别人看他,第一眼就下了定义:儒商。他十分注重形象,温和恭良的外表和举止让所有人都对他心存敬重仰慕。他确实口才很好,并且总能好好把握自己的情绪,鲜少和人结怨。 



可是我知道,他如此明艳的背后,是怎样一片惨淡的血光。他脚下的影子里,不知道凝聚了多少冤仇。 

在没人看得到的地方,他的弟弟用拳头匕首枪支和鲜血,铺起他们崛起的路。 



当然,要是没有唐麒这样的形象和长袖善舞的本领,他们兄弟说不定早已毙命,更无法像现在这样漂的浑身白。 

如果唐麟是把刀,那他就是操刀的手。如果唐麟是野兽之王,那他就是兽王的引路者。 

这个三十岁的男人,如君子兰般高贵典雅沈稳端庄,可如果你割开一片叶子,就会发现他竟然流着黑色的剧毒汁液。 



03 



城市变化太大发展太快,我徒步转了几天,愣是没转完。说来可笑,从小就生活的城市,离开两年再回来,竟然害怕会迷路。 

在电话里说给唐麒听,他居然笑得有点假。 



他说:“迷路也没什么,只要打电话给我就行了。就怕你迷路的时候范迷糊想不到我。” 

我一下梗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他似乎察觉到,赶紧说:“别在外面转悠了,当心让狼把你叼走!快回去吧,我一会儿就下班,一起吃饭?” 



我答应了,挂了电话才想起来,这些日子他总是陪着我,他太太就没意见?忽然发现,这几天我们相处的似乎非常理所当然。 

就连之前刻意要保持的距离,现在似乎也在悄悄淡化。我一惊,出了一身冷汗。 

无论如何,我不能做别人婚姻中的第三者。不管有心还是无意,我都不能原谅自己破坏别人好好的家庭。 



可真到吃饭的时候了,面对他,我却又说不出来什么了。 

他什么特别的表示都没有,但是他温柔的动作和真切的眼神,又让人觉得有什么是不一样的。仅仅这么恍惚了一下,还在犹豫着,他又讲起了今天晚上的第五个笑话。 



他口才好,笑话刚讲了两句,我就忘了前一秒的不安,被他逗得前仰后合。正笑得要上不来气,他突然看着我说:“你真该天天笑,你不知道你笑起来多动人。笑笑,其实冰冷的神情,从来都不适合你。” 

他刚说完,一口就水呛到我的气管里。 



咳了半天,他手忙脚乱的倒水拿纸巾给我。稳住神,我笑:“是吗?我真没有过多注意过自己的表情。” 

他深深看我一眼,没再说什么,只说:“菜要凉了,换别的吧。” 



回去的车上,我考他:“三点水一个来还念来,那三点水一个去念什么?” 

他开着车,稍稍想了想,便放弃的摇头:“不知道,等我回去查查字典。” 

“呵呵……”我乐:“法律的法啊!唐总也有被我难倒的时候哇!” 



他扭过头看我一眼,昏暗的光线里那眼神明亮如星。我呼吸顿时有些发紧,不敢再看他。 

他轻轻叹气,看着前方低声说:“我被你难倒很多年了……” 

再没人说话,车厢里沈闷了起来,仿佛有什么东西在酝酿发酵,又仿佛有什么东西似乎要离我远去。我紧张的抠着手指,不知所措。 



到了家门口,他坐在车里看着我,爽朗的一笑:“不送你进门了,你早点休息。” 

隐约松了口气,我点点头下来,看他黑色的车子滑入色彩斑斓的街道。 

深呼吸,打开门。空荡荡的大房子里只有我自己。 



我们之间向来如此,有点暧昧,像根皮筋似的。他有时轻轻一拽,皮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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