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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君之情动(出书版)作者:清尊(完结)-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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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侍君之情动》第一章
    第一章
    五年了,他仍不能忘记那撕心裂肺的血腥场面。
    很多黑衣人闯进他的家里,挥刀砍死了几百名奴仆,紧接着是他的亲人。爹娘、大哥和小妹全倒在血泊中,唯有他,因贪玩,在院池里游泳,当恶人一路砍杀过来时,他吓呆了,躲在回廊底下的水草间,直到──凄惨的叫喊声渐歇。
    他很冷,冷得发抖,甚至失禁了。
    撕杀声、惨叫声持续了很久,他在水里泡得快失去知觉,一股躁热袭击而来,呛鼻的烟到处弥漫。恶人杀人又放火,狠、狠得惨绝人寰!
    他知道自己不能再呆在水里了,挣扎着爬出水池,上了岸,触目便是那被血染红的花草,熟悉的仆人们横七竖八地躺着,死不瞑目。一路走来,尸体越来越多,他渐渐不害怕了。失魂般地走着,来到大厅,爹娘早已身处异首,死相凄惨,小妹还只有三岁,却被摔成了肉泥,还有他那大哥,身中数剑,弯曲地倒在小妹身边……
    腿一软,他跪在亲人们的尸体中间,双眼干涩,竟流不出泪来。张了张嘴,想大喊,除了嘶哑声,吐不出一个字。
    越来越浓的烟,呛喉,火苗在大厅里肆虐,很快就要焚尽一切了。他无暇为亲人们安葬,唯有匆匆跪拜,木然地瞠目,跌跌撞撞地跑出大厅,火势越来越大,大门已经无法再通行,凭着本能,他摸索到自己的院落,所幸这里火势还小,他跑进屋里,翻出床底下的某样东西,然後奋力急奔,跑向厨房的後院,扒开墙角堆积的瓦砾,露出小洞,屈膝跪地,缓缓地爬了出去。
    直到走到街角,混在观望宅子火势的人群中,他才恍惚地望着一切。
    家没了,亲人逝了,平时贪玩挖的一个狗洞,救了自己一命。
    灰头灰脸,竟没有人认出他来。就这样,他离开了养育自己十五载的家,离开了生活了十五年的城镇。
    ******        ******        ******
    “我说风大哥,就凭你这双半瞎的眼,是怎麽混得二级侍卫当的?”身着下等侍卫制服的少年搔搔头,厚着脸皮又问,“我来云府都快三年了,还扎在下等侍卫堆里,何时才能出头呀。”
    那被唤为风大哥的青年,二十出头,身材挺拔却偏瘦,五官端正,若非那双半瞌的眼,也能归为俊朗一例,可惜认识他至今的人,从未有人看清他的眼睛。据风大哥自己说,小时候贪玩,烧了半间屋子,眼睛被浓烟熏得半瞎,看东西模模糊糊。平时生活靠的是一对耳朵。认识他的人都极为佩服,就那双半瞎的眼,竟能练就一身不错的武功,在云府当上了二等侍卫,光月俸就比其他人高出一倍。
    “运气吧,呵呵。”风大哥摇摇头,手上砍柴的动作未停。“小顺子,只要扎扎实实地干,定会出头的。”
    “唉,咱就唠叨唠叨啦,哪天真升上二级侍卫,咱还怕哩。”小顺子吐出嘴里的草梗。“不过风大哥你平时没事怎麽总来厨房帮忙?你看看,又一堆柴了。”
    风大哥就是人太好了,只要有人一求,他心软便帮。这不,砍柴的小三又使唤风大哥了。
    “小三拐了脚,行动不便,我正有空,顺道了。”风大哥摸了把汗,觉得热了,便脱了上衣,露出强健的膀子。
    小顺子吞了吞口水,羡慕地盯着风大哥健美的身材。哎哎哎,风大哥不但武艺高强,光看这一身精细的肌肉,极为健美,随着砍柴的动作,张弛有力,捏捏自己松软的手臂,自卑地叹气。
    太阳偏西,风大哥终於砍完两堆小山般的柴,小顺子早就被人叫走了。迎着夕阳,伸伸腰,捡起挂在木柴上的衣服,穿上,正欲走,不远处传来小三的叫唤声。
    “风大哥,风大哥……”
    待小三接近了,风大哥问:“你的脚好些了麽?”
    小三吱吱哼哼了几声,嘿嘿笑:“谢谢风大哥,谢谢风大哥。这是今天的晚饭,小三特地多留了些,你快吃吧。”
    原来不知不觉错过了晚饭。接过小三递来的布包,打开模糊地看是三四个馒头,还闻到鸡肉与咸菜干的味道。重新包好,风大哥道:“小三有心了。”
    “嘿嘿嘿……”小三一味的傻笑。
    风大哥摇摇头,拿着布包离开厨房。
    “风大哥你这就回去麽?”
    “是呀,晚上有任务。”
    “哦,那风大哥你注意点呀。”
    “谢小三关心了。”
    回到自己的小院,提了桶水,洗去一身汗味,换了身衣服,这才泡壶茶,配着冷硬的馒头,慢条斯理地吃着。
    很多人觉得他不同於一般的侍卫,光是从他的吃相便可看出。普通的侍卫吃饭素来粗鲁,偏他斯斯文文,倒像书生般温吞。他爱干净,每日必须要沐浴,不管是夏日还是冬天。由於侍卫的身份,冬天不是经常能洗到热水,其他侍卫怕洗冷水澡,隔三岔五才洗一次,他却不然,便是水再冰,也能从头洗到脚。
    吃完馒头,取来布巾擦了擦手,从床里的暗格内取出一条黑红相间的绸丝绣带,往额上一系,云府二等侍卫正式开工了。
    以轻功飞过数个院落,来到一处种满翠竹的雅院,刚靠近房,里面便传出男子懒洋洋的声音。“逝,你可来了。”
    风逝,正是“风大哥”的名,他推门而入,恭敬地向坐在案几後的华服男子一揖。“主上恕罪,属下来迟。”
    那华服男子放下手中的卷书,挑眉一扯嘴角。“不算迟,璃前脚刚走,你便来了。”
    风逝眉目低垂,摆手隐身站到房间不起眼的一角。
    华服男子轻叹一声:“今晚不必守着这屋子,随我一起出去走走。”
    “主上要出门?”风逝略一顿。
    华服男子起身,伸伸懒腰。“忙了一整天,晚上该寻些乐子。”
    风逝低吟一声。“主上可是有消息了?”
    华服男子摇摇头,狭长的眼微眯,像只慵懒的猫。“今晚‘倾伶苑’有新人出台,想必这京城的达官显宦都来赶场子,我们也去凑个热闹。不过……”那猫眼一转,略为狭促。“阿司,在无人的时候,你唤我为师兄吧。”
    风逝低垂的睫毛轻颤了下,道:“但防万一,逝还是唤师兄为主上吧。”
    “阿司越来越不可爱了。想当初,小小的阿司,天真可爱……”华服男子唠叨着跨出房门,风逝颇为无奈地跟在後面。
    五年前,家中出事,他隐名埋姓,投靠师兄,在他府里做了一名侍卫。师兄待他极好,但他为报家仇,已让师兄涉了凶险,又如何能安而忘危,陷师兄於危难之中?故尔,他素来谨言慎行。
    *****       *****      *****
    倾伶苑是什麽地方?
    倾伶苑是京城最大的青楼。它不是普通的青楼,但凡达官显宦是不会上青楼的,可他们却频频光顾倾伶苑。要说倾伶苑有何魅力之处,自然是那些个身怀绝技的音伶了。
    倾伶苑有三绝。一绝是那拥有天下第一美人之称的花魁苏小小;二绝是那拥有天籁之音的秦音;三绝,乃是那清冽如泉的“薄幸酒”。拥有三绝,倾伶苑在京城难怪能长兴不衰。
    近日,据闻倾伶苑来了个舞者,此舞者自称天下第一舞,今晚,她要跳一支空前绝後的舞。这不,全京城但凡有几个钱的,皆蜂拥至倾伶苑,只为一睹舞者风采。
    天方黑,倾伶苑门前便排满了豪华的马车,所谓达官显贵,名流之士,皆慕名而来了。
    风逝跟着华服男子,慢悠悠地走着,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格外显眼。靠近倾伶苑,有人眼尖,认出这华服男子便是当朝丞相的三公子。
    “云三公子,好巧。”迎面走来一俊朗青年,冲着华服男子抱拳。
    “这不是卫侍郎麽,确实巧啊。”云翰抱拳回礼,笑容可掬的上前拉住青年的手。“走走走,咱们做个伴,找个雅座一起看看这倾伶苑的‘第四绝’。”
    卫侍郎不拘小节,大笑着与云翰并肩跨进倾伶苑的大门。风逝亦步亦趋地跟随在主子身後,一起进入了倾伶苑。
    三人行至云三公子早订下的雅间,两位俊才青年喝着十金一两的薄幸酒,谈笑风生。身为侍卫的风逝,自是雷打不动地守在一旁。
    “云公子果然是个妙人,便是这侍卫都气质不凡。”卫侍郎不由地扫了眼一旁的风逝。“只是不知他为何一直闭着眼睛?”
    云翰执杯朝卫侍郎举杯,卫侍郎忙回敬。啄着酒,云翰淡淡地说道:“风逝,你自个儿说说。”
    风逝不卑不亢地回道:“小人自幼失明,幸有奇遇,学了一身本事,得主子赏识,谋一份差事。”
    “可惜了。”卫侍郎啧啧,眼一闪,又道,“听闻眼盲之人,耳朵伶俐,不知是否如此?”
    云翰笑道:“你可试他一试。”
    “如此,便得罪了。”说话间,卫侍郎已将手中的几粒茴豆弹向风逝。茴豆不同角度地袭向风逝周身的要穴,如果是眼利之人,定能险中求胜,躲过这致命一击。但对於失明的人来说,要躲过卫侍郎的攻击,没有真本事,恐怕命悬一线。
    风逝心中暗叹这卫侍郎出手歹毒,凭着敏锐的听觉,身体已瞬间闪了闪,不着痕迹地避到云翰的後侧位。但听那茴豆“叮叮叮”地嵌入包厢房的门框上。
    “卫侍郎这一手果然厉害。”云翰执着酒杯,敬他一杯。
    “哪里,哪里。云公子的这位侍卫才是身手不凡。”卫侍郎哈哈大笑,忙回敬。
    两人相互奉承之时,大厅里早已人声沸腾。环绕大厅的二楼厢房,坐满了人,而楼下更是人满为患。唯独那表演用的舞台,还空闲着。
    突然,一道清亮的琴声破空而来,喧哗的大厅渐渐地安静了下来。但凡常来倾伶苑的人都知道,正是秦音在弹琴。
    秦音不愧为倾伶苑的一绝,美妙的琴音刹那间安抚了浮躁的人们,所有人都侧耳倾听这独树一帜的旋律。
    一曲完毕,人们还未回魂,忽然琴音再起,嘈嘈切切如骤雨,猛地一声惊雷,乍地把人惊醒。人们全都不由自主地往舞台望去,不知何时,舞台中心婷婷站立了一蒙面纱的红衣女子。
    水袖一甩,薄纱袖便如急云般向四周飞云,琴音一声紧过一声,红衣女子猛地扭动柔软的身躯,随着音乐舞蹈起来。
    这便是天下第一舞者?这便是倾伶苑今天要重点推出的第四绝?在所有人都恍惚之时,绝世之舞已然呈现在人们的眼前。
    人群中,有人大喝一声:“好!”
    紧接着,仿佛受到感应般,台下爆出雷鸣般的掌声。
    然而,当所有人都为舞者喝彩时,二楼的某个包厢里突然传来一声惨叫,随之便是激烈的打斗声,悬挂的窗帘毫无预兆地掉了下来,当下大厅里的人惊慌失措。谁都不知发生了何事。
    “抓刺客!”有人大叫一声。
    大厅里的人一听刺客,无不惊恐,提起屁股,便往门口逃命。然而,秦音的琴声未歇,舞者的舞未停。二楼的打斗声与惨叫声,交织成一片。
    这边,云翰眉头一紧,卫侍郎起身,朝窗外张望。待他看清对面包厢的情况时,猛地一拍大腿。
    “快去救驾!”
    听到“救驾”二字,云翰不惊诧异。除了“皇家”的人,谁能用到“救驾”二字?当下跟着卫侍郎往那包厢奔去。
    刺客有四名,下手毒辣,包厢里已躺了五名护卫的尸体,剩下两名侍卫正在苦战中,而坐於一隅的紫袍男子神色冷峻。
    卫侍郎大喝一声,加入混战。云翰只是个书生,只能闪到一边,示意风逝上去。风逝得令,凭着灵敏的听觉,很快分辨出敌我双方,如蛟龙般翻跃进去,挡在紫袍男子身前,与刺客缠斗了起来。
    有了卫侍郎和风逝的加入,战斗场面瞬间逆转。
    初时,风逝只是赤手空拳与刺客搏斗,但刺客极为难缠,并且完全是拼命般地打法,无奈,他只得拿出武器。
    手背到身後,自腰间取出他的武器──一支紫檀为笔杆,狼毫为笔头的毛笔!?与普通写字作画用的毛笔无二异的“武器”,在风逝的手中指间灵活地翻转,本应柔软的笔尖,此时竟锐利如刀尖,当它划过刺客的周身时,竟将刺客的衣物划破,隐隐泛出血丝。
    与他对打的刺客惊了惊,不想一支毛笔居然有如此大的杀伤力,还未想出对应之时,风逝手一抖,狼毫笔忽地脱离指间,旋转着在刺客周身绕走了一圈。速度之快,如灵蛇又似在空中划出的一道水墨,刺客瞪大双眼,全身僵硬,砰地趴倒在地,再也起不来了。
    打斗中的其他刺客看到这边,全都惊惧,卫侍郎等人见风逝已解决了一个刺客,不由信心大增,下手更勇猛了。
    风逝没有停歇,那脱手的狼毫笔早已滑回指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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