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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点-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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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屑的瞥了她一眼,瓮声瓮气的道:“至少别在大庭广众之下做一些让人看了就厌恶的事情,比方说某人的吃相。”
“哦?那……”
“那鄙人喝酒的样子也不是很好看,是不是也没教养?”醉书生放下酒杯插话道,虽然距离很远,他的声音却异常清晰的传到男子耳边。森冷的杀气顿时以醉书生为中心散发开来,周围的温度降了足有七八度。两道精芒闪过,他盯向那个男子,就连男子旁边的罗剑也感到一股难以抵御的压力。
大颗的汗珠顺着男子的额头滴下。“这,这……男人,男人无所谓,女,女人就不行了!”
“哼!”醉书生冷哼一声不再搭理他,继续自顾自喝着酒。压力忽然间又消失了,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宾客中除了一些武艺高强的,都暗自松了口气。
李嫣笑道:“我还以为阁下是甚么高风亮节之士,想不到也只是趋炎附势、欺软怕硬之辈。”
“你……”
不待他发作,李嫣马上欠身问道:“就阁下所言,是不是在公众场合下使他人感觉厌恶便是没有教养?”
“是!”
李嫣脸上露出一丝邪恶的笑容,向众人施了一礼,接着说道:“方才小女子吃相不雅观,确实是影响到诸位,在此深表歉意,我以后肯定会注意的。”
众宾客纷纷表示并不介意,男子却是蹬鼻子上脸,露出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阴阳怪气的说道:“算你有自知之明。”
李嫣向众人再施一礼,继而转身对那男子说道:“小女子的问题可以解决,那么阁下呢?”
“我有甚么问题?”男子一脸愕然的问道。
“方才阁下不是说引人厌恶便是没教养么?”
“没错。”
李嫣用满含同情的眼神看着他,故作犹豫道:“那阁下这幅尊荣……”
“你!”男子脸色刷的黑了下来。
“阁下长得丑没关系,不过出来吓人就不好了。小女子的吃相可以变,阁下的脸可就……哎……”李嫣故意叹口气,众宾客哄然大笑,男子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却又发作不得,只好怒哼一声坐了回去。
自始至终,沈太公一直神态安详的坐在上首,对此不闻不问,仿佛与他无关似地。若是换了别的主人,在自己的地盘上出了甚么纠纷,肯定会站出来阻止,而他却是任由事态发展。要么就是主人的威信不够,要么就是事情太大超出了控制,可这些都不会发生在声名远播的沈太公头上!他葫芦里到底卖的甚么药,恐怕没人知道。
经过这段小插曲,众人又回到案前继续用餐。酒酣耳热之际,上首的沈太公突然起身走向醉书生,向他施了一礼!醉书生不敢受,赶忙还了一礼。沈太公捋捋胡须,淡然的说道:“素闻阁下有六绝,酒我已经见识过了,其他五绝可否也让老朽见识一下?”
醉书生躬身道:“太公说笑了,书生一介庸人,岂敢在太公面前卖弄。”
“切莫谦虚,老朽着实想欣赏一番。”
“既然如此,书生献丑了!”
沈太公拍拍手,一行四个侍女手捧文房四宝进入大厅。她们将酒菜撤掉,帮醉书生铺起上好生宣,磨出上等墨汁,随后便退到一边。
醉书生上前一步,仔细看着面前的宣纸,仿佛要把所有纹路都记在脑子里。约莫半盏茶后,他轻轻闭上双眼,似乎在考虑甚么,又似乎在感受甚么。宾客们大多屏息凝神的注视着他,不敢发出一丝声响。周围很静,静的有些可怕,窗外的风清晰可闻,吹得窗纸发出啪啪的声响。
他保持站立的姿势已经很久了,但是没人会觉得不耐烦,毕竟六绝居士的书画造诣已达登峰,稍有差池便会影响到整体的美感。他动了!不过,却是取出了腰间的玉笛吹奏起来!难道他是要酝酿一下感情么?
笛声清脆悠扬,应和着风声。初时缓慢而微弱,丝丝缕缕,宛如莺声燕语。渐渐的,笛声变得越来越急、越来越强;外面的风声也变得越来越急、越来越强。到最后,没人可以分清到底是笛声应和着风声,还是风声伴随着笛声。两者已经不分彼此,在相互交融中,达成一种和谐的美感。
平地里突然起了一阵怪风,桌案上的宣纸飘飞起来,侍女们刚想上前,却被一股怪力阻止。风越刮越大,砚台中的墨汁慢慢的颤动起来。忽然,第一滴飞扬而起,径直冲向宣纸,继而第二滴、第三滴……一开始还能慢慢数清,到最后便是“大珠小珠落玉盘”,根本不知有多少滴墨汁洒在了纸上。
风小了下来,笛声也变得越来越微弱。时断时续,几不可闻,仿佛随时都会停止。就在笛声即将湮灭的瞬间,忽然又是一阵强风袭来!笛声转而马上变得高亢起来,砚台中的墨汁激起一大片,洒在了空中的宣纸上。一刹那,仅仅只是维持了一刹那,毫无任何征兆的,一切都平息了。风停了,笛声停了,宣纸也落下了。
啪,啪,啪——大厅中突然响起稀稀拉拉的掌声,众人这才反应过来,纷纷为其盖世才华感叹不已。
醉书生这一手同时表演了“四绝”:丹青,音律,诗词,武艺。先是将内力灌注在笛声中激起外界的风,然后借由风力挥毫泼墨,在宣纸上作画题词。这些说来简单,实际上需求非常高的武学造诣和才华,断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事实上,也只有醉书生这样的高手才能办到。
“不愧为六绝居士,老朽佩服。”
“雕虫小技,不足挂齿。”醉书生躬身施了一礼,而后走近案前将画作拿起,只见上面画着一座万丈大桥横跨长江,空白处提了一首诗:
一舟激起千层浪,一桥横跨万丈江。金陵山水非秀美,却将成就一霸王。
正在众人感叹之际,醉书生却一把将那诗画扯烂!
、第十二回 六绝居士酒中仙(四)
众皆愕然,反应过后又纷纷叹息,更是对此行为大惑不解。沈太公亦问道:“居士这是为何?”
醉书生施礼道:“我曾起誓不再挥毫,此番已是破例,自然留不得这画作。至于原因,我不想说。”
沈太公叹道:“居士如此,自然有你的道理,只是可惜了这画。”
众人也自惋惜,那个贼眉鼠眼的男子却突然分开众人,凑上前冲醉书生道:“你也是邦兹国的国民么?”
“甚么意思?”
男子谄笑道:“像你这么出色的人才,肯定不会是华夏国的。你肯定是我们邦兹国的,我叫木奉,是邦兹国大使,你听过我么?”
“不知所云!”醉书生一甩袍袖走到一边。
木奉完全不顾周围人嫌恶的表情,依旧滔滔不绝的吹嘘着:“其实我们邦兹国才是华夏文明的发源地,甚么孔子、五行都是我们邦兹国发明的,你们华夏国只不过是学我们而已。”
“不知所谓。”众宾客异口同声道。他们纷纷回到自己的座位,不再搭理他。
那家伙却像是打了鸡血般,缠着醉书生非要和他“叙旧”,还要跟他比划两下。醉书生本就不是甚么善类,见他喋喋不休,便冷冷的说道:“我的武艺,是用来杀人的,不是用来比划的!莫要找死!”
木奉被醉书生吓了一跳,继而有些恼羞成怒。方才就害他在众人面前丢脸,本以为是自家兄弟,没想到又被侮辱了一次。他的怒火顿时被激起,恨恨的说道:“既然是用来杀人,我倒要看看,是你死还是我死!”哐啷一声,他抽出了腰间的短刀。
醉书生斜斜瞥他一眼,不屑的说道:“本来像你这种人,我根本不放在眼里,但是为了诸位宾客的食欲,我倒是要做下贡献了!”哐啷一声,他也抽出了背后的长剑,冷酷的说道:“剑名噬魂,长三尺六寸,重六六三十六斤!”
罗剑头一回看到他的剑,虽然不是内行,但任谁也不会怀疑它的锋锐。而相形之下,木奉的刀就好像是孩子过家家了。但他却煞有其事的应道:“刀名寒月,长一尺五寸,重四四一十六斤!”
两人签过生死状,一切各安天命。摆开架势,只一眼便高下立判:木奉完全不懂武艺,虽然想极力掩饰自己的破绽,可是却越描越黑;而醉书生往那一站,初一看全身都是破绽,可又处处防守严密,倘若贸然进攻,必定会被击杀。
“你准备好了么?”醉书生淡然的问道,他的声音毫无感情,仿佛来自九幽一般。
“好……好了!”看着醉书生慑人的眼神,木奉有些后悔了。
呼!大厅里起了一阵怪风,森然的杀机一闪而逝,只是一刹那,又平复下来。众人再看时,只见木奉跪倒在地,不住的向醉书生磕头讨饶。
醉书生俯视这个低贱的生命,淡然道一句:“已经晚了。”他归剑入鞘,噗的一声,木奉的胸口突然出现一个大洞,鲜血四处喷洒,只一会儿便倒地不治了。周围的侍女们尖叫起来,宾客们也都瞪大了眼睛不知何故。他是甚么时候动的手?没人知道。但是众人却知道一点:那个自以为是的家伙被秒杀了!
罗剑倒吸一口凉气,刚才的一切,恐怕只有他一个人看清了!当初罗庚帮他训练眼力,没想到在这时候派上了用场!
起风的刹那,醉书生散发出犹如实质般的杀气,将木奉紧紧的束缚在原地。眼观鼻,鼻观心,他心随意动,一剑直取木奉心窝。剑锋上透着肃杀剑气,持剑人带着漫天杀意,空间里充斥着实质杀气。
杀!杀!杀!只是呼吸间,噬魂剑便自木奉胸前一透而过,却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因为速度太快了,连血肉都来不及与其脱离。直到醉书生再次归鞘时,方才承受不了血压而爆开!
恐怖!非常恐怖!不是因为他的剑法,不是因为他的速度,而是因为他的杀意!倘使一个人能将剑法练到如此地步,恐怕世上已经难逢敌手了!诚如醉书生所言,他的武艺是用来杀人的,不是用来比划的。他的剑法自然也是这样!剑一出鞘,必然见血,否则不会归鞘!正是这种一往无前的杀机,才使得他能练成如此恐怖的剑法。正是这种看透一切的无情,才能成就他的盖世武学!
血液依旧喷洒着,被噬魂剑搅碎的内脏流了一地。空气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腥臭,恐怕只是闻到一丝就会使人窒息。罗剑的胃部开始抽搐,这是他第一次看到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在自己眼前流逝。虽然这个生命是如此无知,但,那毕竟是条人命!
哇的一声,他吐了。
“咳,咳……”沈太公干咳两声,待众人稍微平静下来,方才淡然道,“诸位,今天出了些小事情,影响到诸位兴致了。为了补偿大家,我可以代表南肉邀请你们参加明年的鸭会。另外还有一份薄礼相赠,望诸位海涵笑纳,原谅老朽的怠慢。”他说着向众人行了一礼,众人不敢受,赶忙向其还礼。
之后,宾客们纷纷离席出了成轩楼,乘坐小船回到扬子江畔。
吹着微凉的晚风,罗剑觉得好了不少,可一转念回想起那满地的碎肉,又是一阵干呕。他吐出一口酸水,俯下身剧烈的咳嗽着。
李嫣轻拍他的后背,略显嗔怪道,“你怎么连我都不如?亏你还是个厨子,平日里血腥见得又不少。”
“这不同!”罗剑辩解道。
“有甚么不同?”
……
两人“争执”起来,渐渐偏离了原来的话题。兰飞会心一笑,转身眺望江面,把玩着手中一颗蓝绿色的夜明珠。这颗夜明珠正是沈太公所谓的“薄礼”:龙眼大小、圆润无暇、色泽温和,分明就是上好的珍宝!这么多宾客,少说也有四五十,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上等夜明珠,堪称大手笔!
约莫半盏茶后,李嫣突然喊道:“阿飞,时辰不早了,我们回客栈罢?”
“你们不吵了?”
她撇撇嘴道:“谁要跟他个木头吵,多吵了连我自己的智商也要跟着下降。”
兰飞大笑,率先向远方走去。
成轩楼四层。
整个大厅只剩下两人,空空荡荡。地上的血肉已经处理掉了,不过空气中依然回荡着淡淡的血腥,闻起来令人作呕。
沈太公喝口茶,叹口气道:“我本以为,我很了解你。”
醉书生微笑道:“我也本以为,你很了解我。”他灌下一口酒,擦干嘴道,“若非受人所托,这种人怎配死在我的剑下?”他“啪”的一声,将酒杯拍在桌上,顿时连酒杯带桌子都震为一堆齑粉。
“这世上还有人能请得动你?”
“本是没有的,只不过……”醉书生说到这儿停下来,摇摇头轻抚着噬魂剑,不再言语。
沈太公亦是摇摇头,他知道,醉书生向来把失却自由当成最大的耻辱,谁会蠢到死抓着对方的耻辱问个不停呢?
由是,两人无言。
、第十三回 初入水乡探沈园(一)
一提起江南,便会很自然想到水。
江南的水相较于别处更为温柔,地上的、天上的,都是如此:潺潺流淌的小河,叮咚作响的山泉,光滑如镜的湖泊,一望无垠的稻田,静中有动;淅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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