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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犬游记_黑白喵-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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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炯很想说他只打算一出谷就去开封府,想办法在偶像地盘上找个活干,和江湖绝对不会扯上一分一毫的关系……可惜被黑衣人自顾自的给无视了:“不管怎么说,就算你出谷心切我教不了你轻功内功,手上的本事至少得让你好好学学——喏。”
包炯这才注意到,今天黑衣人并不是以往一样的一身黑,而是换了一双银色手套。随着他手部动作,那手套随之反射阳光,耀人眼目。
“这是什么?”包炯看着那双银手套,不明所以。
“你师父我号称神勇无敌——”包炯习惯性的偏头向一边忽略掉接下来长篇累牍的自我介绍,男人这套自我介绍他已经快听出耳茧来了,“——玉树临风银爪黑鹰。”
嗯?包炯一挑眉,看着黑衣人——他记得之前最后一个词好像不是这个?
“反正你知道我手上功夫很厉害就成了!”男人含糊其辞,接着忙不迭的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木头,“看着!这是我赖以成名的武器——冰丝锐刃爪!”
包炯勉为其难的看了过去,只见男人用戴着银色手套的右手抓住了那块圆柱形木头,让木头在自己手中旋转,然后……慢慢变成一个圆球。细碎的木屑不断从男人手中滑下,在地上渐渐积了一堆。
“是刀片?”包炯眯眼细看,果然在银色手套上每根指头的边缘部分找到一抹比其他部分更亮的银条。
“没错!”男人满意地把木球一丢,语气中大有孺子可教的赞许,“这手套是以天山冰蚕丝佐以银线织就,哪怕在盛夏依旧清凉,防止出汗手滑,可以让你的手发挥出足够的力量——”
包炯一直觉得,眼前的男人若是在他们那个年代,一定是个上好的推销员。
“不过重点在于这手套每根指头侧面都镶有寒铁打造的薄刃,若是你练到如我这般境界,完全可以……”男人又拿出一块木头向天上一丢,整个人也随之而上,右手绕在木头上。木头下坠之势不见分毫阻拦,可等落地之时,木头已经被削出了一个人形——虽说看不清眉眼,但好歹也有了形状。
“你没有内力,年纪又偏大了没法从头再练,只好教教你这些偏门东西。”男人摇了摇头,说道,“好在千钧果赐你一身蛮力,一般武者也奈你不得——若是你能找身盔甲换上,更安全几分,反正那百十斤重量与你也是寻常。”
包炯幻想了一下自己套着一身银光闪闪的盔甲横行于开封大道之上,不由不寒而栗。
“总之呢,为了不坏了我的名声,你至少要能熟练运用这‘冰丝锐刃爪’,否则不能出谷!”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被那一层黑布牢牢挡住,但是包炯仍然觉得,眼前的男人在奸笑。
“冰丝锐刃爪”若是要作为一项武器进行分类,那必然属于偏门兵器——且不说合适的材料有多难找(手套主体要求细软,可以牢牢裹在手上却又不能因为手汗而变滑。上面的刀刃则要求既锐且韧,既能贴合手指动作又要足够锋利),光为此练习手指的灵活就要花上一年以上的时间,不过……
“我完成了。”把手上雕得似模似样的人形丢下,包炯平静道。
“……”黑衣人看着那个人形,一声不吭——包炯忽然很想看看那块黑布下的脸扭曲成了什么样子,“你之前是干什么的?偷儿?”
“不是。”他是光荣的人民警察——但谁规定警察不能有一双灵巧的手的?包炯的手灵巧度异常又曾经训练过,以前有个老贼在改邪归正之后经常一脸惋惜的看着包炯的手——“多好的一双手啊,怎么就落到一群条子家里呢……”
“……”黑衣人沉默半晌,忽然又振奋起来,“光有一只银爪还不够,你师父我号称神勇无敌——”包炯又一次习惯性扭头,“——玉树临风阴阳神爪,你只有一只怎能对得起你师父我的名号?”
好吧,又换了。
包炯看着眼前男人从腰里拿出之前戴着的黑色手套,换上。换手套的间隙,包炯终于看到了眼前男人除了眼皮之外的皮肤部分——他的手很白,手指修长,和他自己的有些相似。
包炯摸了摸下巴——这样一双手最适合两种人,钢琴家和小偷,这个年代不能有钢琴家,难道说……
“看好了!这是我赖以成名的‘阴阳双爪’之一——乌金摄魂爪!”
乌金摄魂爪相比其冰丝锐刃爪来说运用简单了许多,只有一条——防护。包炯力量再强,也没胆子空手去抓别人刀刃,但有了这手套,他完全可以抓了别人刀刃之后再把它揉成一个球而不担心自己的手被刀锋所伤。
不过么,黑衣人既然如此大模大样的摆出来了,肯定不能让包炯那么简单的过关……
“这‘乌金摄魂爪’既然有‘摄魂’之名,那就是要搭配以‘擒拿手’来练习的。这擒拿手路数极多,你只要练成其中一套便可以让你出谷……”
“哦。”包炯点头,起身。
“……你为什么会?这这这……”包炯用的招式虽然古怪,但确实是擒拿动作——而且距黑衣人分析,这套擒拿动作比起其他路数,虽说花巧不足,但威力更强。
“庄稼把式。”包炯忍住了没告诉他——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警边防部队专用的擒敌拳,他从小就被自家爷爷教会了这一套,向来是拿来当广播体操做的。
眼下北宋距离他所在的那个年代足有千年,千载而下武功自然要好好改良去芜存菁,待到包炯学这套擒敌拳的时候早已变了样,但是千变万变基础不变,照样是“擒拿”动作。
第一只爪子留了包炯半个多月,第二只爪子甚至不能留包炯半天——黑衣人黯然神伤,蹲一边画圈圈去了。
“那个……”包炯皱了皱眉,他虽然不明白黑衣人为什么要让他留下,但是不管怎么说人家救了他的命还教了他不少东西,尽尽礼仪也是应该,“我打算去开封府。”
“你去那儿干嘛?”黑衣人转过头看他,“你既然已经艺成,当去江湖中闯荡一番,不要辜负了师名……”
不知道为什么,包炯觉得眼前人简直像是被负心汉抛弃了的痴情女子,不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没兴趣去什么江湖闯荡,只想去见一个人。”想到这儿包炯心情舒畅,嘴角也不由得翘了起来,“若是能在他手下做事,也算圆了我平生夙愿。”
“你说的可是那开封府尹包拯?”黑衣人歪了歪头,问道,“他官声清明号称铁面无私,你帮他做事也不辱了名节——呃,不过……”
“怎么?”
“你师父我既然如此天资绝顶——别那种表情,别的不说,冰丝锐刃爪可是我的独门绝招——总要有那么几人嫉妒的,若是有旁人问起你手上东西来自何方,你只管说是捡来偷来便是。”
一边说是要让自己不坏了他名声,一边又叮嘱自己别说出师承……
相处这么久,包炯也看出眼前人来历恐怕不一般——什么人需要始终遮挡着自己的脸?再加上那么一身武功和轻功,若说他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底细……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感谢此人的救命之恩。
“多谢。”包炯沉默了一会儿,还是加上了后面两字,“……师父。”
“不用不用,教你只是举手之劳~”黑衣人顿时精神起来,“当然,如果你将来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我是不介意你报我的名号的,哈哈哈~”
“……”包炯后悔了,这人果然得寸进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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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五章
说是要出,实际上出谷前还是得好好准备准备。别的不说,那一身现代化装备要是让人发现了其中奥妙……
包炯可不想被自己偶像审问,更不想因为来历不明而被人XOXO掉。
包炯坐在地上,此刻他身上已经换了一身对宋朝人来说比较正常的衣服(黑衣人友情提供),除了头发之外已经是个标准的宋朝人了。至于头发,那实在是没办法,警察不能留长发,包炯的头发刚刚过耳,本来还打算下个星期再把头发剪成板寸,好在没剪。
他之前穿的那些都被他铺在了地上,一样一样的检视着。
“扔了可惜,还是留下来吧……”别的不说,光一身棉大衣就是在这儿根本买不着的了,还有在现代都难买的防弹衣,要扔包炯真是不舍得。不过,保留下来之前,还得做点准备工作。
帽子上的警徽,还有领花、肩章、警号、胸徽、臂章……包炯一向习惯只要在班上就全副武装,现在拆起来既多又麻烦,有些缝在上面的还得拿刀轻轻削下来。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警官证和身份证。
把代表自己是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和公民的所有东西归拢到一起,找了个黑衣人拿给他的锦囊装着,包炯叹了口气。
这些东西,都是不能给别人看见的——别的还好,警官证和身份证上可是有他的照片。
钱包里的东西还剩下钱和卡,包炯也懒得再多保留,把两样东西都埋了起来,唯独留下一张当作护身符用的塑封包拯坐像——这张卡片跟了他大概有十年,要扔真是不舍的,只能一块儿归拢进了锦囊。
剩下的,手机和录音笔将来可能有用,都放在了褡裢里面稳妥的地方,手枪被下了保险拿油布包好,电警棍外表看起来就是一根黑色短棒,插在腰上权作防身,手铐掖在腰里。
钥匙链上的钥匙都被包炯解了下来,和钱包埋在一块儿,剩下一把瑞士军刀,一套解锁工具,包炯随身带着——天知道将来什么时候就能派上用场了呢?
手表太显眼,又已经坏了,上面的温度计也摘不下来,只能遗憾的和钱包一起长眠。
打火机里面的气还颇满,考虑一下这个年代的打火工具“火折子”自己没用过,包炯决定把打火机也留下来——更何况这还是自己老妈希望自己一直带着的,为了那个“zippo救人命”的传说……
包炯叹了口气,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更不知道在那个世界的自己怎么样了——是失踪,还是……死了?
在那个世界,他的亲人们又都怎么样了?那个老奸巨猾已经快成精了的爸爸还好点,妈妈和爷爷……
“徒弟,你脖子上挂的这是什么?”耳边一句话让包炯回过神来,扭头一看,黑衣人指间正捏着一块晶莹剔透的东西。
“怎么在你那儿?”包炯飞快地把东西抢了回来,黑衣人也不阻拦他,让他轻松拿了过去。
“当初捡到你的时候看你带在身上,我好奇嘛。”黑衣人笑嘻嘻道,“挺漂亮的小玩意儿,是什么?”
“琉璃。”把手中琉璃坠戴回脖子上,包炯说。
“哪儿来的?”黑衣人追问道。
“怎么了?”包炯反问——黑衣人这几天旁观了他拆警徽试电棒擦枪,可是没有一次这么认真的追问来历。
“如果这真是琉璃,我也不管你是哪儿来的——别让人看见。”黑衣人说,“琉璃是宫里用的东西,不是皇帝赏赐,一般人不能拿——明白了?”
“……明白了。”心里暗叫一声“好险”,包炯把琉璃坠收进了衣服最里面。
东西归整完毕,把要留下的东西埋好,要带走的东西收进褡裢,包炯站起身,环顾了一下自己住了四个月的山谷,心里不免有些怅然。
“徒弟你是不是不想走?不舍得离开师父就说嘛,我不介意继续养你的哟~”
“不,我现在就走。”包炯毫不犹豫地说。
临行前,黑衣人送了包炯盘缠——一个金灿灿的小金锭子。
包炯虽然对北宋年间黄金的购买力毫不了解,但是他也知道这必然是一笔不少的钱,不由深感内疚。
“别担心啦,这点小钱不过是一个晚上而已~”黑衣人轻松道。
“……”拿着八成是“贼赃”的东西,包炯的心情非常复杂……
出山谷需要走一条崎岖的小小山道,山道极窄,包炯走在里面甚至伸不直双臂,一路上暗无天日,黑得包炯不得不打开了打火机照明。磕磕绊绊走了一路,总算是走到了出口。
阳光亮得有些刺眼,包炯眯了眯眼,环顾四周——
这看起来像是一座山的内部,他出来的地方是条石缝,看上去完全让人想不到是怎么能连到那么特别的一个山谷中——包炯不由得怀疑黑衣人到底是怎么摸到那个地方的,这么卑鄙的地方都能找到……
出谷之时,阳光正好。居高临下,包炯正好可以看到脚下的村庄。
没了他印象中曾经有过的笔直马路、电线网络,没了他印象中的汽车轰鸣、高楼林立,只剩下眼前农田村舍,在现代绝无可能看到的景象充满双眼,带来心里的一片怅然。
之前在山谷中尚不曾感觉到的,便是这个时代,已经变化的几近翻天覆地。
英语四六级、计算机、司法考试……之前辛辛苦苦换来的证件,在这里没有丝毫意义。
这不是千年后的二十一世纪,他也不是那个年轻有为前途似锦的二级警督、最年轻的信访科科长,现在是千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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