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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正清论中国--中国新史-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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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生活规诫》,正足以唱和理学家的教诲。这位作者分两百个条目一一指示如何与亲戚相处,如何端正个人行为,如何管理大家庭里的事务。许多事实是我们不得不认清的。首先,一个人按亲戚关系、年龄、性别、法律所指定的身分该扮演的不同角色,都有应守的规矩,因此而有极其复杂的人际关系。书中提醒人们注意仆人、媵妾、丫环等人在大家庭这么一个「袖珍国家」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性。怎样责打佣人(不要亲自动手),怎样买婢女、怎样调教儿子,书中都教导了既实用又合理的办法,简直不亚于却斯特菲尔德(Chesterfield)的《致儿家书》和安·兰德丝(Anne Landers)的《礼仪大全》。还有,「对待侍婢妾媵大体不外乎谨慎于始,预防其所终。」
最突显的乃是人人——包括一家之主——都必须有高度自制。这很可能是团体伦理观念发挥的作用。与理学家绝对谨守原则不同的是,士大夫家庭的主人应当设想未来、面面顾到,而且随时抱持乐于妥协的心。
第5章
宋代中国与内亚细亚的矛盾
文武的共生
中国自创的科技、政府体制、艺术、思想、社会组织等等,都在宋代达到一个高峰。内亚细亚异族侵略中国夺取主权的行动,也于此时趋于高潮,中国竟然在文明发展到顶点的时候被外族征服,这似乎是令人惊愕的矛盾。更不可思议的是,外族征服并不是一举灭宋,而是在公元九○七年宋朝未建立之前就开始,断断续续进行了三个半世纪,到了一二七九年才完成。历时这么长久的发展,不能说它是意外了,在其背后又存在着什么样的长期趋势呢?
宋代积弱的一个因素是,官职增扩得太多而军费支出过繁。保罗·史密斯(Paul J.Smith,1991)索性直说「到了南宋时,朝廷已变成寄生状态」。在这背后还有儒家重文轻武的观念,武人的地位因而比商人还低。这种轻武的心理是根深蒂固的,以致固有的「四民」分类只有士、农、工、商,未给武人一席之地。德克·博德(1991)指明,四民之说并不是孔孟提出来的,很可能是周末汉初法家的理论。不过,从那时候起,历经二十一个世纪,这个观念在中国一直普遍通行。
由于武力可创建王朝、支撑王朝,可扩张帝国、保卫帝国,一朝之中通常会有很庞大的军事权力结构。也可以说,武人在中国也是一个行业或阶级。有人认为,商代甲骨上刻写的「士」当时是指战士、士兵。显然武人未被列为「第五民」是因为划分四民的是儒家的「文人」,这些人视习武者为死对头,当他们是横暴大恶的化身,为维护合礼的行为,儒家有道义上的责任要予以铲除。把他们列为第五民无异于容忍他们,使他们的存在合法,给他们道德地位。
儒家学者还可以更进一步说,诉诸武力向来都是读书人兼文官身分的统治阶级可以运用的手段。要进入这个阶级就必须是读书人,然后入仕为官;做了官便可以调兵遣将。读书人而握有兵权乃是常有的事。最早的军队不过是招募成军或是征用农民组成的。在读书人看来,能够自成一个团体的武人「阶级」,其成员不外是被招降的匪徒、骑士佣兵、训兵的小班长、弓箭手等等,是个三教九流杂处的团体,在朝延用人的系统中是等而下之的,武举考试、武人官职等级,虽然和文职官是并行的,却是士人明白表示不屑的。使用暴力的军人是皇帝内廷的一部分,也是官僚系统之中的文人管不到的。而太监有时候是可以统率军队的。
中国文人为什么赞同儒家这种不肯承认从武是一种行业的态度达两千年之久?中国历史上一直有职业军人的力量出现,我们若拒绝正视武人这个阶级,就表示研究中国的人仍末脱离伟大的儒家治国迷思——以德统治——的支配。如果换个角度看,又可从这儿看见古老中国的一大光荣成就——深思熟虑后的和平反战主义。我们也看见其中一个极可忧的弱点,即是,无力避免被大草原的异族征服。
彼得·波尔(Peter Bol,1992)认为,从科举策试的题目可以断定,南宋的人相当明白有军事困难存在。然而他们仍旧依赖靠社会下层糟粕组成的佣兵,这些人欠缺纪律,连指挥层级的人亦然,岂能把决策权交付给他们?以文率武乃是统治阶级控制朝政的策略,但这种策略却使国家的武力不振。宋的国土和军事资源都比相对的金(以及后来的蒙古)大而多,可是宋的大臣们都不好武。查尔斯·贺凯(Cherles Hucker,1975)以及其它人都认为,南北对峙时期的中国这一部分变得太过文明,以致没有了抵御外侮所需的尚武精神和族裔意识(sense of ethnicity,不同于culturalism〔文化主义〕),而且外来侵略者通常都承诺按中国方式统治。事实是,儒家思想熏陶的人特别宜于行政治理,却不宜于掌握大帝国的权威。他们毕竟受的是实实在在文职官的训练,也有「暴力孳生暴力」的先知卓见,即便如此,南宋阻住所向披靡的蒙古人达四十五年之久——将近两代,却是不争的事实。
托马斯·巴菲尔德按年代顺序记述的草原部族入侵史料,可提供有关中国皇帝对边境外患关系的正确观点。巴菲尔德认为,中国国力强大时与外来部族的关系培养了这些部族的霸主地位。如汉代强盛时,匈奴在内亚细亚称霸,唐代则有突厥。主张维持这种关系的看法后来遭到阻力,而证据显示,阻力主要来自中国这边。
宋代因为与内亚细亚无甚接触而不易获取作战所需的马匹,构成很大的不便。秦汉、隋唐之际都透过贸商或使者与内亚细亚的强势外族保持联系。各朝都善于寻得盟友,并且利用某一族势力抵制另一族势力。宋朝的外交政策不当;先助女真人抵挡契丹人,随即败于女真,继而联蒙古抗女真人,之后又亡于蒙古。运用这种外交政策,可能是与内亚细亚没有直接往来,对其生活也仅止于最低限度的参与之故,其实宋代中国与好几个周边国家并存,包括南方的越南、西南的南诏、西北边的西藏和西夏、北边契丹的辽。因此中国实际上的外交处境,按莫里斯·罗撒比(Morris Rossabi,1983)所说,是「在地位对等者之中」。明朝自称高于所有他国之上的地位奠定,还是因为十三世纪的蒙古大帝国开了先例。
自宋代起,可看得出有文官行政的综合系统和武官掌权的综合系统在儒家政体内一前一后操持着国政。两者都是治国必需的。文官体系包括科举出身的人、受理学调教的文职大臣,还有培育这些人才的地方士大夫阶级。第二类是比较没学问的武人体系,包括皇帝、皇亲贵族、军队、禁军,再加上特别专属皇帝本人的太监群和安全情治单位(套用现代的说法)。
也许我们可以分辨两种权力结构功能上的分野。前文提过,皇帝独裁是与官僚政府互补所必需的。因为它是未例行化而自主的,变动改革和猝发的阻力都由此而来。它的作用本质上是不可预测的,经常是残酷无情的,而且隐含着灾祸。在有条有理的儒家秩序中,皇帝既在层峰发生作用,同时又代表极端形态的强烈失序。他称得上是大刽子手(the great executioner)。
几乎从一开始,中国政府就是这两种作用共同管辖的状态。内亚细亚部族勇士们持续不断的草原游牧黩武活动模式,助成了皇帝掌大权的功能。另一个功能则由中国的儒家文职行政官来完成。每一朝代开创时都是尚武的,待基业奠定了,用的官僚全是文人。两者的意识形态都符合其需要。诉诸暴力的开国之君相信「天命」,夺天下的阻力消失之时,便证明天命确实归属他。朝中为臣的这些读书人却鄙视诉诸暴力的人,因为用「武」即是欠缺「文」(修养)的表现。儒者之邦的主要迷思即是,君主堪为表率的端正行为证明他有德,有德便可吸聚子民得授天命。这话是有理的,只要造反叛乱者闹不起来,而治乱的上策是处以斩首极刑。
这桩儒家治国迷思的一大弱点是,君主若要持续主政,决不能舍弃为了维护社稷随意砍人脑袋的武力特权(militaristic prerogative)。所以,「帝王儒学」下的政府是由为一位独裁者效命的官僚们操持,君臣是相互依附的。这种政治实施起来,受儒家熏陶的地方行政主官能够率军平乱的时候,文武均衡的状态便可以达致了。许多读书人是专精于用兵的;有些还成了名将。但是他们能否掌兵权都在皇帝一念之间。
中国人在宋代将科举发展成为培训忠顺官僚的完善制度。同时期的外患——契丹(辽朝)、女真(金朝)、蒙古(元朝)则证明了皇帝权威的尚武根本是有用的。古人说的中国只能按儒家重仁、尚礼的方式治理,只对了一半。御用的儒家思想要发挥功用,必须统治天下的一朝能掌握足以消灭叛乱的暴力,而这种暴力正是内亚细亚外族的特长。我们看得出来,中国的行政官与内亚细亚的外族势力自古就有不同的功能专精所在,以致外邦异族在中国的统治上参与愈来愈多,有时候甚而全盘接管了。
异族统治中国之始
我们回顾一下内亚细亚异族介入中国政体的始末。发祥于中国西北部的周、秦两代,藉与北方的部族交往与通婚,学会一些善战的长处。隋唐两代亦然。再往前迈一步便是,北方外族侵略者直接占据中国的部分领土,利用中国人的协助而由非中国人的王朝统治。公元第四世纪在满洲地区的南部就已经有汉胡二元统治模式的迹象了。到了蒙、满灭亡中国的时代,达到了完全由异族控制的顶峰。
受文化上的异族统治,在中国政治理论中构成一个尖锐的问题。早在商代皇帝统治时期,文化即是政治体制的主要部分了(文化包括了甲骨文、使用铜的礼器、巫教问卜,以及君王在仪式上表现对自然力的敬重)。古时的中国温和主义信条是,中土的中国在文(文化与文明)的方面优于四邻,终将统御内亚细亚各部族不堪一敌的武(暴力)。只要胡人之主向中国皇帝表示恭顺,承认中国为上国。而中国的皇帝受天命统治中国,其伟大的德意仁心自然吸引外邦来归顺,并且接受中国同化。
汉、唐时期因为没有接触过文化成就可与中国平等的外邦,因此外交政策基本上是进贡制,即上国与下国馈赠互惠的对外关系,与维持中国社会安定的「三纲」关系相似。由于外族的进贡通常都换得中国皇帝丰厚的赏赐,向中国称臣在物质上是值得的。此外,进贡古时便成为定制,而且替代了外贸活动。
唐朝的中土大国地位崩溃后,约有十个国家在第十世纪的中国继起,形成有些类似秦统一以前的战国时代那样的多国政体。十国彼此相交的关系也多少类似战国时代,都派遣使者谈判,但此时的议题中心是:该由谁来重振居中央的帝国势力?而且这一回胡人也加入了逐鹿中原的竞赛。等到胡人首度在华北统治汉人之时,昔日的政治文化结合体制也打破了。汉代建立唐代复兴过的汉人世界秩序——用以处理外交关系的一套思想与制度的系统——于是完全瓦解。
外族统治始于契丹的兴起(契丹是蒙古族的一支,中古时期欧洲人指华北用的名称Cathay便是由此而来)。契丹在华北部分地区、满洲、蒙古建立的帝国维持了两百多年(公元九一六~一一二五年)。起初的契丹是半游牧的民族,既从事农作——以小米为主,也饲养羊、马、猪。渐渐从大草原边缘,往可以融和游骑武力与农耕生计的地区扩张。建立帝国的这一股势力以耶律氏为领袖,而耶律王朝实行了中国的君主世袭制度,以及许多儒家政府模式,才得以延续其辽帝国的统治。
按维特福吉尔(K.A.Wittfogel & Feng,1949)以及其它人的研究,辽帝国是二元式的国制。南半边是包含燕云十六州(约合宋的三百个县;见地图13)的部分,按照唐代文职官僚制度采汉人的治理方式。北边面积大得多的部分,仍旧是马上英雄治国。因此,契丹皇帝在南边利用科举制度任用文官,北边则募训了骑射好手为御用精兵(契丹语音ordo;亦即英文字horde〔游牧部族〕的字源)。到后来,共有十二支精兵队伍分设在不同的地区,总人数约六十万,是一支储备中的可动员的震撼武力。
二元制的辽可能有四百万人口,大约为南边宋朝的十五分之一。但是辽的骑兵骁勇无比,迫得宋朝每年供给物资来维持边境和平。北宋皇帝于一○○五年和一○四二年与辽签下破财消灾的盟约,同意降低宋的地位,每年赠币绢等。一○四四年又和西北方的西夏国签立了类似的盟约。宋虽然富裕先进,却无力征服戎狄,主要原因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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