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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公子之完美替身-第2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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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刚才挨打的人不是他一样。从他的表情里,再也看不出半点气愤和恼怒,有的只是麻木不仁和不以为意,只有嘴角溢着的血丝,证明着刚才挨打地确实是他,是这个曾经让各国政要都心惊胆寒的杀手。
丁小忧虽然对他这一年来的表现有所耳闻,但一直都以为他这是故作姿态,故意跟丁小忧搞软对抗,是以一进门就是两拳,为的就是试探一下他身手还有没有以前敏捷。功夫有没有荒废掉。反应还够不够快速。
就算戒刀反击中打中他两拳,也不会让他这么惊诧。这哪想曾经叱姹风云的杀手。哪有半点天下第二的气度?简直就是一个无赖软蛋,一个不可救药的懦夫。
“你起来!”丁小忧冷冷的道。
戒刀似乎刚见他进来一样,眼神有些茫然地向他看来,那表情无辜的就跟一个刚睡醒的孩子,“你在跟我说话吗?这酒不错,你也来一杯?”
“你别跟我装傻了,我许某人的俘虏,能让我不杀的,也就你一个人。不是因为你长的帅,也不是因为你会喝酒玩女人,而是因为你地才能和本事。这就叫英雄惜英雄。当初那一战,你输给我,跟我输给你,其实都是一线之间,我们之间没有真正的胜负之分。可是如今你做了些什么?你确定自己在做些什么吗?”
戒刀笑了笑:“我在过小日子,我很确定,既然你那么仁义,不肯斩杀俘虏,我我也只好随你心愿,在你这吃香喝辣。”
丁小忧冷冷盯着他:“大家都是聪明人,你继续装傻有意思么?你的背景我都调查过了,少林弟子出身,走上杀手这条道路,也只是愤世嫉俗罢了。你这样的人率性行事,一向独来独往,我知道要让你臣服,是件很难办到的事情。我也没打算那样去做。”
戒刀眼中闪过一道冷冷的光芒,突然反问道:“那你还养着我做什么?莫非只是在等我求你放过我,又或者像佛家那些和尚一样,要劝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他的口气充满的了嘲弄,突然疯狂的哈哈大笑起来,索性倒在床上,喝起了他那小酒。
“我没你想象的那么伟大,也不像你形容地那样猥琐。我养地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敬你是个人才,是百年难得一求的人才。想看看厚待着你,有没有什么可用之处。现在看来,我是赌错了这一把,如今地戒刀,早已经是……嘿嘿。”
戒刀懒洋洋的道:“嘿嘿什么?是个酒色过度,枪的拿不稳的废物吧?让你失望了吧?”
丁小忧道:“不错,确实是个废物,你也知道,像我这样干大事的人,如果知道养的终究是个废物,也就没必要留着了,你说是么?”
戒刀的酒瓶停在了嘴边,定了一定,目光斜着向丁小忧看过来。
丁小忧手里早已多出一把枪,朝他扔了过去,冷冷道:“我从来不对废物开枪。如果是两年前的戒刀,我会很荣幸在你身上射击,因为我的对手是天下第二的杀手。现在么,只是一个废物,动手的话,没得脏了我的手,你自己看着办吧。”
啪的一声,枪支在床上沉闷的弹了弹,掉在了戒刀身边。
“你也可以选择向我开枪,当然,你也知道,以你一年半没动过枪的手,长久浸在酒色中的身体,只怕快不过我的开枪速度。”
不知道什么时候,丁小忧手里又多了把枪,枪型跟那一把一模一样。
戒刀的目光呆滞的看了看那躺在床上的手枪,那是他曾经何等熟悉的东西,如今躺在他身边,却是等着他用这玩意终结自己生命,这不得不说是件荒诞的事情。
丁小忧目光牢牢锁定戒刀那已经有些赘肉的手掌,看着他缓缓的把酒瓶向角落抛去,然后慢的就跟电影里的慢动作似的,向那枪支摸去。
枪终于回到杀手的手里,可惜那手,已经不是曾经那个杀手的最利工具,而是在酒色中变的麻木和不利索的普通的手了。
“死?”戒刀的嘴角突然露出一丝苦笑,又摇了摇头,自言自语似的,“这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吧?我从来就没觉得这是很可怕的事情。从我出道以来,就已经有了这个觉悟。正是这个觉悟,才会让我有了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战斗勇气,才能创下杀手第二的赫赫威名,今天,我又何妨向俘虏我的人展示我的这点觉悟呢?”
他有些肆意,有些从容,又有些疯狂的笑了起来,目光突然精芒大盛,向丁小忧射来,在这一刻,即使是丁小忧,也觉得微微一寒,这还是一如既往的锐利啊!是猎狗一样的凶光啊!难道……
只可惜这样的光芒还是一闪而敛,戒刀的表情又恢复了从容,又似自言自语的道:“成王败寇,我如果向俘虏我的人开枪,在这时候向你开枪,那就配不上曾经那杀手第二的称号。我只能在战场上才能获得杀人的快感和成就。但是……”他的口气又变的冰冷起来,又向丁小忧看了过来:“你如果以为我已经动不了枪,或者不能快过你的速度,那你就错了。”
话音刚落之间,单手就地一撑,整个人如同鹞子翻身似的,飞跃起来,人已窜到了天花板的挂灯上,那身手,竟不输于狸猫的速度和敏捷,枪口黑洞洞的,不偏不倚正对着丁小忧。
只可惜他虽然很快,但丁小忧的速度也不慢,枪口也遥遥锁定在他的身上。并没有因为戒刀的快速换位和移动而失去射击方向和目标,甚至精确到可以用尺子衡量。
如此对峙了足足有一分钟时间,两人只是盯着对方的眼睛,冷冷的对望着。
“哈哈哈!”戒刀的笑声虽然很大,却充满了寂寥和落寞,终于,他从挂灯上窜下床头,看了看手里的枪,叹道:“我终于证明了一点,俘虏我的人,果然不是浪得虚名!”
他充满敬意的看了丁小忧一眼,口气一转:“好,我今天就给你一个交代。”
说着之间,枪口一转,指向天灵盖,嘴角露出一种觉悟生死的从容和淡定,蓦地眼睛一闭,食指抠动,扳机在这一抠之间,便要判定他的生死了。
(PS:呵呵,今天还有一章;小刀即刻去码;哈哈。呼吁点票票撒。)
正文 第三百二十一章 体验滨海夜生活
更新时间:2011323 14:21:00 本章字数:3456
第三百二十一章体验滨海夜生活
活着失去杀手的习性和尊严,死倒是一种觉悟和解脱。
丁小忧忽然之间,明白了戒刀抠动扳机那一刹那的心情和感觉,也至此懂得了一个杀手被俘虏后的所有心情。像戒刀这样的人,即使在酒色中再浸泡十年,也不会荒废下手脚的,能吞噬他,毁灭他的,只有他自己。
他被丁小忧俘虏之后,几乎就等于输掉了一切,输掉了杀手的所有体面,所以他会选择用一种花天酒地的方式来敷衍,来麻痹。
他当然不能拔枪射杀丁小忧,那不是体面的方式,赢不了尊严,也圆不了身前之名。
在一切已经无可作为的时候,在他已经参破生死的时候,死对于他来说,也许已经是最终极的解脱了。
丁小忧笑了,因为他看到戒刀那一刹那变化的表情,扳机抠动,但他的脑袋并没有爆开,甚至没有半点损伤,只有微微那么一震的感觉。
枪里边并没有子弹,戒刀死里求生,并没有什么欣喜,而是无奈的摇了摇头,抬头看了丁小忧一眼,幽幽的道:“我终于还是输了,输的很彻底。”
丁小忧懂得他的意思,戒刀口中的输,不是输给别的,而是输给了时间,输给了丁小忧养着他的这一年半时间。
一年半的时间,他一直认为自己没有荒废,没有堕落,拿着枪还能快速的瞄准射击杀人。这些都没有错,可是他丢掉了一个杀手最重要地东西——感觉。
这是一件意味深长的事情,也是丁小忧策划的一件意味深长的赌博,戒刀也终于懂得了丁小忧的意思了,所以才会承认自己输了。原因只有一个,他接枪,拿枪。起跳,瞄准。还是一如既往的神速,可这一切并不能证明什么,因为最要命的一点,他竟然没有感觉到这枪里面没有子弹。
这就是他输给时间地地方,因为他失去了那份敏锐的感觉。而在以前,他地手甚至比人家的杆秤还准,枪支上手。里边有多少发子弹,几乎都可以脱口报出来,那就是感觉,一个天下第二的杀手的感觉。
失去这些,他又怎能不服输,不对丁小忧从一进来就跟他玩的这手游戏认输?
“你没有输,时间对于一个看破生死的人来说,只是一种符号。你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失去地东西。也许给你一周就能找回来。因为这是你的天赋,就跟猎人摸着他的猎枪一样,比情人还要亲密的一种关系,休戚相关。我相信在这点上,你比我还懂。”
丁小忧说着这些的时候,戒刀认真的听着。似乎在思索着什么,他知道,这位二公子是要他从他的话里感悟些什么。他不笨,也终于明白了,这位二公子用尽种种办法,只是想请他再出山,激励他找回失去的尊严地斗志。
这是一个英雄对另外一个英雄的尊敬和信任,也是一种救赎。戒刀一下子就明白了很多,突然有了一种荒谬的感觉,觉得自己输给此人。确实并非一时大意所致。此刻回想。从境界上说,两人确实高下已判。
丁小忧是要他再次出山。没有戒刀的江湖会是寂寞的江湖,会失去一道很漂亮的风景,会少去很多刺激地东西。
外面的世界又是什么样子的了?戒刀突然生出了再次出去看看的想法。
丁小忧不想让他此刻做什么表态,扔下一个光盘:“这是我几年前在嘎纳得了金棕榈大奖的影片,叫作《杀手寂寞》,你有空不妨看看,也许以古论今,还能找到点知音之感呢!”
说着,他轻轻拉开门,掩门而去,接下去该当怎么办,就看戒刀自己的觉悟了,多说无益,这也是他最后的举动,若是戒刀还是不能悟道,重新振作,那他也只能送他一发子弹,让他别在这世上苦熬下去了。
“二公子果然干的精彩。”这回连黄剑这平常从不夸人的家伙,也忍不住对丁小忧的本事佩服地五体投地,这一招攻心术,可真够漂亮地,除此之外,确实再无他法了。
丁小忧笑了笑:“大家都别去打扰他了,若是他能悟,将会比当初更可怕。这是我的预言,绝对可信。”
何帅叹服道:“即使黎叔当年,也未见得有二公子这等手腕,何帅服了。”
说话间,一名服务生匆忙走了过来:“老总,三小姐开着车来了,在外边急着见您。”
丁小忧奇了,不是刚送她到家,怎么就跑到这边来了?这丫头肯定又搞什么花样了。对于这个古灵精怪地丫头,他真是没办法,只能宠着迁就着。
“怎么不在家休息,又跑过来了?”丁小忧讨好似的问道。
许甜儿见手下都知情知趣的退了下,这才得意洋洋笑道:“人家在家里呆着无聊,湾湾嫂子又有身孕,不能陪人家疯;弄月嫂子要照顾她,也没空陪我;我只好来找二哥玩了,不然呆在家里,闷也闷死啦。”
“不会又想拉着我去吃街头摊吧?”丁小忧有些担心的道,他对那些烧烤油炸可没什么兴趣,如果非要说有什么街头小吃吸引他,就是当年跟张胖子和六指有点小钱,去整那二锅头和豆汁儿花生米,这些经历,至今让他怀念。
“也,猜中了,加十分!不过是晚上,晚上才有意思嘛!二哥你去不去?真的很有意思也!我真的很久没有疯玩过啦,二哥,你陪甜儿去好不好?”许甜儿发嗲的本事,可真是天下无敌,普天之下,不做第二个人想,拉着丁小忧的手,不断的摇晃着他的胳膊,就跟一个撒娇的小情人似的,即使天下最铁石心肠的人,也不忍心拒绝她。
“陪你去是没什么问题,可是这是滨海,南北风味不同,你确定在哪能吃到你喜欢的小吃?”丁小忧不无忧虑的道,他可不想驾着车,带着许甜儿到处乱跑,在这多事之秋,这可不是件有趣的事情。
“这个你放心。”许甜儿神秘一笑,从包里摸出了一本小册子,封皮赫然写着《吃遍滨海小吃街——绝对风味指南》,真是够周到。
丁小忧不佩服都不行,当然也就不能不答应了。对于甜儿,他实在说不出半个“不”字,同时他也知道,这段时间是甜儿比较郁闷的阶段,帮她解开心事,疏导不快,也是他的责任。
甜儿也不知道是有瘾了,还是觉得小市民生活特别有趣刺激,逼着丁小忧听从他的指挥,两兄妹都换上一身普通几百块的衣服,戴着大大的遮阳帽和太阳境,一副时尚青年打扮,若不是仔细去分辨,还真难认出他们来。
夜色苍茫中,两兄妹借了公司的一辆中旧的尼桑,就这样出发了。
丁小忧的公众暴光率,本就很低,所以就影响力和知名度而言,以及在老百姓心中的普及度来说,那是绝对比不上许甜儿的。所以他倒不必有什么担忧。
“二哥,你别跟地下党接头似的行不行哦?这是出来玩,不是上战场啦!瞧你那样子,就跟在伊拉克战场似的,难道还怕有狙击手在一旁虎视眈眈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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