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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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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感觉还蛮好的,当时只是觉得这个女的…定特别舒服。总的来说我不喜欢看,没有像有的人那样看得热血沸腾过。〃
  〃我喜欢感情炽烈,但是含蓄一些,不喜欢暴露的,看了反胃。我看过《花花公子》、《阁搂》,看了不想吃饭,看了片子也都不喜欢。〃
  〃看过毛片,感觉不大好。我喜欢文学的激发的感觉,不喜欢那么直接。〃
  〃我觉得黄色录像带是亵渎。电影故事总得和情节连在一起,看了才能动情,要不就成了'动物世界'了。我不敢看,不愿看,觉得恶心。〃
  〃我觉得黄色录像很恶心。其实我对于口交、肛交这些事倒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
  〃我不爱看这种书,一看就困,没兴趣,不如实践。〃
  〃我看过《曼娜日记》(一度在北京十分流行的手抄本地下色情小说),就两三张纸。那小说很恶毒,写的是曼娜十六七岁时怎样春情荡漾,浑身发热;怎样挑逗她的表哥;怎么样扒开自己的衣服让男孩子摸,舔;摸完有什么感觉。我看了很厌恶,觉得是流氓教唆。小说没有感情可言,但是有感觉,有动作,有指导性。〃
  一位女性有个上中学的儿子,她说:〃我要求他两条,一是别赌钱,二是别看黄色录像。我儿子的回答吓我一跳,他说,我早看过了,妈,您看不看,我给您弄几盘来看看。〃
  有不少女性反映,对色情材料主要是丈夫喜欢看,自己一点也不喜欢。一位女性说:〃我看了一会儿就去睡了,可他特别爱看,看完还要录下来,我看了只觉得恶心。〃
  一位娘家在上海的女性讲到在色情片问题上北京人与上海人的区别。她说:〃上海人很保守,很规矩;北京人不在乎,看毛片还呼朋引类地叫一大堆人去看。上海人即使看也绝对不会这样。上海人很讲小情调,很讲温情,讲隐私和心照不宣。〃
  调查中却也发现有的确没看过任何色情材料的人,其中一位说:〃我想看看黄色录像,不知是什么样的,所以也没有看法。〃
  在西方,围绕着淫秽色情品与检查制度的争论有很长的历史。维多利亚时代的净化社会和愚民运动,是从女王明令禁止出版淫秽书籍开始的,一开始还只是没收或销毁色情书,后来殃及许多著名的经典著作,就连莎士比亚、密尔顿、但丁的著作都受到审查,甚至连《圣经》中与性有关的章节也遭到删节。
  在17世纪的英国,没有宗教主题的淫秽色情品是不被禁止的;当18世纪反淫秽法通过以后,没有宗教成分的色情品也要受到审查了。在1868年,由英国法官希克林等做出的一项裁决中,曾为淫秽色情品下过一个定义,即要看被指控为淫秽的东西是否有意去毒害和腐蚀那些心里准备接受这种不道德影响的人,或是否有意让这类出版物落入他们手中。美国也曾立法禁止淫秽色情品的进口。在20世纪20年代,美国海关曾禁止巴尔扎克和伏尔泰等人的作品进口。
  后来美国最高法院对希克林定义提出质疑,并根据《尤利西斯》一书出版案,提出了一个淫秽色情品的新定义:用当代社会的标准衡量,如果这个材料作为一个整体来说,它的主题是唤起一般人对淫欲的兴趣,而且完全没有任何社会意义。换言之,美国最高法院判定是否淫秽的标准有三个:首先,制约整个作品的主题必须是淫秽的;第二,它必须是冒犯了社会共同的准则的;第三,它必须被判定为完全没有社会价值。(拉里亚等,第157页)1959年,美国最高法院根据这一定义,驳回了纽约州禁演影片《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要求,批准放映这部影片,理由是:禁止〃意识形态上或主题上的淫秽〃是不符合宪法的。(转引自塞威特兹等,第145一146页)随后,在1964年围绕法国影片《情侣们》的上映,和1966年围绕《范尼。希尔》一书的出版,最高法院又一再修正了关于淫秽色情的定义。由于这个定义实在难下,最高法院将解释权下放的州法院,有些州法院又将其下放到地方法院,允许其根据各自的标准下定义。由此可见,注重法制的国家与不重法制的国家相比,办起事来要复杂困难得多。
  1970年,美国国会任命了一个全国专门委员会调查淫秽色情品问题,他们提出的报告令议员们大吃一惊。该报告发现,接触淫秽色情品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大体上都没有什么明显的损害。淫秽色情出版物与性犯罪、性过失没有必然联系。一个雄辩的事实是:没有一个社会因淫秽色情品泛滥而导致犯罪率升高;也没有一个政府因淫秽色情品的泛滥而垮台。对此的解释可以追溯到金赛调查。金赛调查早已发现,性幻想在社会地位低下和少受教育的男性的性行为中,仅占很小的分量;由于多数性犯罪者没有受过很好的教育,所以缺少性幻想;而对淫秽色情品的强烈反应是与幻想联系在一起的;因此淫秽色情品不是他们性犯罪中的直接因素。鉴于85%的成年男子和70%的成年女子曾或多或少地接触过淫秽色情品,而且无论法律如何禁止,大多数美国成人还是会接触到这些出版物,不如减少控制,放宽政策。这个专门委员会的最终建议是:取消各种对成年人接触使用淫秽色情品的限制和禁令;废除所有适用于成年人的反淫秽色情的法律。(转引自拉里尔等,第165一166页)在淫秽色情品问题上最广为人知的是〃丹麦试验〃。丹麦在1967年和1969年分两步放开了淫秽色情文学和视觉产品的市常丹麦试验的两个主要结果是:第一,合法化以后,淫秽色情品的制售经过一个短暂的高潮之后急剧下降,大多数公民对淫秽色情品产生了厌恶感。一项对大量观看淫秽色情品的后果的研究表明:被试者的性行为并未发生变化,虽然最初他们对性想得多些,但不久他们的性幻想又降到了观看前的水平。试验表明,观看淫秽色情品产生了一种稳定地降低对淫秽色情品的兴趣的效果,不断接触此类材料的结果使人感到餍足和无聊。他们的欲望完全满足了,发腻了。第二,犯罪率下降。1967年的犯罪率比上年下降了25%;1968年又下降了10%;到1969年淫秽色情品彻底解禁后,犯罪率下降了31%。其中猥亵儿童罪下降了80%;露阴癖的犯罪率和报案率下降;观淫癖只剩下很小的比例;暴力侮辱妇女的犯罪(包括强奸和猥亵)也大幅度下降了。(盖格农,第321页)在淫秽色情品合法化后的10年中,任何种类的性犯罪均无增长。在英国、荷兰、西德和瑞典等国家,放宽控制淫秽色情品、同性恋和流产的法律努力获得了成功。从60年代到70年代,大多数西方国家都经历了从法律上的道德主义到更自由的法律制度的转变。据统计,西方的性犯罪率到60年代一直保持相对稳定,但到了60年代下降得相当快,而这正是许多西方国家对淫秽色情品放宽政策的年代。
  目前,在淫秽色情品问题上有三种基本理论:第一种是模仿论,即人们会模仿在淫秽色情品中看到的行为;第二种是宣泄论,即观看淫秽色情品会使郁积的性欲得到宣泄,这一宣泄会降低性冲动,使一些男人的反社会行为减少;第三种理论是无关论,认为淫秽色情品并不会产生刺激或降低性行为的效果。
  在淫秽色情出版物问题上,女权主义各理论流派之间也存在着激烈的辩论与极不相同的立常围绕这一问题上的论争在70年代未和80年代的妇女运动中占据了非常显著的地位。妇女运动对于这个问题的讨论不是从道德角度出发的,而是从性别主义和仇女主义角度来探讨这一问题的。
  在英国,女权主义者在禁止淫秽色情品问题上分成了径渭分明的两大阵营:激进女权主义者总的来说是反对淫秽色情品的,主张应当禁止淫秽色情品的生产和消费;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则与此针锋相对,她们认为,检查制度的危险性超过了淫秽色情品的危险性。前者对后者的反驳是:检查制度并不是仅仅在淫秽色情品问题上存在,检查制度总是存在的,它无时无刻不在检查着各种出版物,检查和禁止淫秽色情品并不会对检查制度起到过多的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两种立场出于不同的原则,强调不同的方面:反对禁止淫秽色情品的人们更强调言论自由的原则;而主张禁止淫秽色情品的人则认为,淫秽色情品的制售是对妇女暴力的合法化。因此又有人将女权主义在淫秽色情品上的两种立场概括为反淫秽色情(anti一pornography)立场和反检查制度(anti一censorship)立常也有人把女权主义者在淫秽色情品上的态度按国家区分:在英国和澳大利亚,主张采取禁止和反对淫秽色情品的观点占上风;而在美国,更多的女权主义者为言论自由辩护,警惕检查制度的危险。在美国,国会和法庭上展开了如何对待淫秽色情出版物的辩论,人们分为赞成和反对制裁淫秽出版物的两派,反对制裁淫秽出版物的一派要求对方解释其立场的政治、法律与哲学依据。
  在70年代,对淫秽色情品持反对立场这一派的女权主义组织曾动员消费者抵制淫秽出版物,在制裁淫秽出版物方面十分活跃。她们的主要观点是,在色情淫秽品的制作与消费过程中,女性成为男性所消费的〃商品〃,她们是被统治、被利用、被羞辱的。反对淫秽色情品的女权主义者认为,淫秽(obscenity)只是一个道德概念,而淫秽品(pornography)却是一个政治实践,是一种同时涉及有权者与无权者的政治实践。但是,即使在这一派内部,关于淫秽色情品问题究竟有多么重要以及它对于妇女的受压迫是因还是果,还是有着不少的争论。有些人认为,淫秽色情品是男人针对女人的暴力行为的直接原因,但不少人认为这种观点说服力不够强;大多数人赞同这样的观点,即淫秽色情品的制售是影响男人对女人态度的间接原因。
  持这一立场的女权主义者非常强调有暴力内容的淫秽品,因此,在pornography一词之外,她们又创造出gorenography一词,专指有暴力内容的淫秽品;还有人认为,不管淫秽品中是否有暴力内容,它本身就是针对妇女的一种暴力。另一方面,她们也提请公众警惕那些不包含淫秽内容的纯暴力内容。她们提出,美国的电影定级制度忽略了针对妇女的非性暴力内容。有不少暴力内容由于没有被定为淫秽而得以大行其道。
  这一派女权主义者指出,淫秽色情出版物已成为数以10亿美元计的产业,而且得到了公众的尊重和职业威望。她们讨论了淫秽出版物对女性的影响,研究了大众传媒中的性暴力及其对针对妇女的暴力的间接影响。她们的研究设立了一个因果模式,认为文化因素与个人变量的交互作用会导致反社会行为。
  她们认为,在传媒中,广告商们总是要有意无意地把受虐妇女描绘为自愿受虐。有人用印刷广告和一项电视广告为例,做了一次电话访谈式调查。调查表明,广告商完全意识到了广告中对妇女暴力的含义,但认为这样做不过是出于幽默感;不少女性也认为,传媒中包含的侮辱妇女的性质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她们认为这说明,妇女在社会教化过程中已经对视自身为受害者习以为常。
  在1986年,反对生产和出售淫秽出版物的运动使两个极端不同的群体搞在了一起,他们就是激进女权主义和福音派教会。
  但是,这两群人攻击淫秽出版物的原因和策略却有着显著的不同。激进女权主义认为,淫秽出版物是男人系统压制女人的作法,它暗示女性在内心深处暗自从性虐待中得到享受。他们寻找证据以证明淫秽出版物与针对妇女的暴力之间有因果关系,他们支持反淫秽出版物的立法,理由是淫秽出版物侵犯妇女的公民权,但是他们争取立法的努力以失败告终。福音派教会比起女权主义者在影响立法机构方面更为成功。他们也从实证研究中寻找证据,证明淫秽出版物伤害了家庭。他们成功地促使立法机构对淫秽出版物实行检查制度,把《花花公子》一类杂志从公众能方便得到的书店和图书馆清除出去。
  在英国,由劭特(ClareShort)和理查德森(JoRichardson)发起的反淫秽色情运动已经持续数年之久,运动的目标是促进立法程序,将以盈利为目的出版女性低级下流形象的行为规定为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妇女反暴力团体认为她们的立场还不够激进,主张将淫秽色情品的制售规定为刑事犯罪。在澳大利亚,妇女反暴力剥削组织也掀起了反对淫秽色情品的运动。
  在禁止淫秽色情品一派中最为出名的人物是美国女权主义者麦金农(CatherineMackinnon)和德沃金(And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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