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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中西汇通医经精义-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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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疟暑泄痢。或周身痹痛。或痰饮 癖。皆属脾土。不制水所致盖脾生油膜之。上膜是三焦主水道油是脾之物油不沾水。
此脾所以利水也。若脾之油失其令则湿气乃。得藏匿。故治湿责之于脾。
诸痛疮痒。皆属于心。
此言诸疮。或血分凝结阻滞其。气气与血争则痛。或血虚生热。兼动风气。风火相扇。则痒。皆属心经血分为病。
治宜和血。又凡病不干血分皆不发痛。故痞臌肿等。均不痛凡是腹痛肢体痛。盖无不关于血分故皆属心。
诸热瞀 皆属于火。
诸热谓发热恶热瘟暑等症。瞀谓眼目昏花。黑暗见鬼等症。 谓筋不得伸。抽掣等证。皆属于火者。盖诸热是火伤
气分。火克肺金也。瞀是心神扰惑。视物昏乱。火属心。心脏火。扰其神故瞀。 是肝筋为火所灼。无血养筋。故缩扯。
与 缓不收有异。当辨之。
诸厥固泄。皆属于下。
厥谓四肢逆冷。固谓腹中瘕积。如寒疝之类。泻谓下利不止。皆属于下。谓属于下焦肾经也。肾阳不能四达。则厥。
肾阳不能上升则泻肾阳不能化气则固结。故皆属于下。宜温之也。
诸痿喘呕。皆属于上。
痿有两证。一是肺痿。肺叶焦。举不能通调津液。则为虚劳咳嗽。一是足痿。胫枯不能行走。则为足痿。然未有足
痿而不发于肺者。盖肺主行津液。由阳明而下润宗筋。足乃能行。肺之津液。不行则宗筋失养故足痿。虽见于下。而亦
属之上焦也。喘属肺之呼不利。呕属胃之饮食。气逆肺胃。均属上焦。上焦属阳。多病火逆宜清之也。
诸禁鼓栗。如丧神守。皆属于火。
禁谓口齿禁切。噤口痢。痉病口禁之类。鼓栗。谓鼓战栗。如疟疾手足摇战之类。如丧神守。谓谵语百合病。恍惚
不安之类盖热极反寒之象。火扰心神之征。皆宜治其火也。
诸痉项强。皆属于湿。
寒湿则筋脉凝热湿则筋脉胀。故皆能发痉与项强之证。
诸逆冲上。皆属于火。
诸逆谓吐咳呛呕等。凡是冲脉气逆头目咽喉胸中受病。均系心肝之火。挟冲脉上行也。宜抑之。
诸胀腹大。皆属于热。
诸胀谓腹内胀满。腹大谓单腹胀。此证是肝不疏泄。脾不运化。肝不疏泄。则小便不利。水停为胀。脾不运化。则
单腹胀。皆属于热者。属于肝木乘脾也。然此与上节火字有别。火属血分热属气分热则气分之水多壅。故主胀大。
诸躁狂越。皆属于火。
躁谓烦躁。狂谓癫狂。越谓升高。 垣。凡此皆三焦与胃火太甚。而血气勃发也。
诸暴强直。皆属于风。
强直僵仆倒地。暴者猝然发作。风性迅速。故能暴发。凡风均属之肝。肝属筋胀。风中筋脉。不能引动。则强直矣。
风者阳动而阴应之也。故风俱阴阳两性中风之阴。则为寒风中风之阳。则为热风无论寒热。均有强直之证。宜细辨之。
诸病有声按之如鼓。皆属于热。
此与肠鸣不同。肠鸣则转气切痛下泄。属水渍入肠。发为洞泻是寒非热也。此有声。乃在人皮里膜内。连网油膜之
中。凡人身连网油膜。均是三焦。乃相火之府。行水之道路也水火相激。往往发声。但其声绵绵。与雷鸣切痛者有异按
之亦能作声。又拒手。如按鼓皮。以其在皮膜间。故按之如鼓。是三焦之火。与水为仇也。故曰皆属于热。盖三焦为行
气之府。气多则能鼓吹其膜中之管使之有声如西洋象皮人搦之则出声是矣。
诸病跗肿疼酸惊骇。皆属于火。
跗足背。凡足肿皆发于厥阴阳明两经。阳明之脉行足背。厥阴之脉。起足大指丛毛内联踝。肝木生热。壅遏胃经之
湿。则循经下注而发足肿。极酸疼也。酸字颇有实义。西医云。凡香港脚必胃中先酿酸水。继而尿中有蛋白形。尿味亦酸
乃发脚肿痛但西医未言所以致酸。与因酸致肿之故。惟内经理可互证。经云肝木在味为酸盖木能生火木能克土土不化水
火又蒸之。则变酸味是酸者湿与热合之味也。羹汤夏月。过夜则酸湿遇热也。冬月则否有湿而无热也。知酸所以致疼肿
而香港脚可治矣。又凡乍惊乍骇。皆是肝经。木郁火发。魂不藏之故。是以皆属于火。
诸转反戾。水液混浊。皆属于热。
转者。左右扭掉也。反者角弓反张也。戾如犬出户下。其身曲戾。即阳明痉病头。曲至膝也。水液混浊。小便不清
也。转在侧属少阳经。反在后属太阳经戾在前属阳明经。水道在膈膜中。属三焦经皆属于热。是水液混浊。固属三焦之
热。而诸转反戾。亦当同属三焦矣。三焦。网膜西人谓之连网。由内达外。包裹赤肉两头生筋以贯赤肉筋连于骨节。故
利曲伸。观此则知转反戾是筋所牵引。实则网膜伸缩使然。故内经与水液同论。以见皆属三焦网膜中之热也。西医乃谓
抽掣痉等。发于脑筋。不免求深反浅。故西人无治之之术也。
诸病水液。澄澈清泠。皆属于寒。
下为小便上为涎唾。其道路总在三焦膜膈之中。无论何证。但据水液。有澄澈清泠之状。即是三焦大虚之候。故曰
皆属于寒。
诸呕吐酸。暴注下迫。皆属于热。
呕谓干呕。是火逆也。吐有寒证。吐酸则无寒证。暴注下。迫里急后重。逼塞不得畅。俗名痢证。皆属于热者。属
于肝经之热也。肝火上逆则呕吐酸。肝火下注则痢。下迫因肝欲疏泄。肺欲收敛。金木不和故欲泻不得。且痢多发于秋。
金克木也。
病机百出。未能尽录但举其凡。以例其余。
下卷
四时所病
属性:四时各有主气。客气五方强弱之异兹所举者。不过明脏腑气应与天时并行之义耳。医者当知隅反。
春善病鼽衄。
鼽是鼻塞流涕。衄是流鼻血。鼽属气分。春阳发泄。为阴所闭则鼻塞不通。治宜疏散其寒。衄属血分。春木生火。
动血上冲。干犯清道。鼻为肺窍。木火侮肺。故发衄。治宜清降其火。善病者。谓多此种病也。
仲夏善病胸胁。
胸是两乳中间属心。胁是两乳旁边。属三焦。心是君火。三焦是相火。皆与夏气相应。故仲夏善病胸胁。以火有余。
多发逆满也。
长夏善病洞泻寒中。
长夏未。月湿土主气。脾主湿而恶湿。湿甚则发洞泻阳极于外。无以温养中土。故发寒中之病。观冬月井水温。夏
月井水冷。则知夏月。中宫多寒矣。
秋善病风疟。
风属肝疟属少阳。因风致疟。本系木火为病。而多发于秋令者。木火侮金也。盖秋当肺金主气之时。金气清肃。则
皮毛自敛。膜腠自和设风气鼓动。则为皮毛不得敛。而发寒热。风火相煽。则膜腠不得和。而战栗。溺赤。知此理者。
可得治疟之法矣。
冬善病痹厥。
痹是骨节疼痛。厥是四肢逆冷。肾中阳气。能达于骨节。充于四末。则无此病。冬令寒水气盛。往往肾阳不足。故
多此病。
四时之病不一而足。则此种为多。且知其理。而一切非时之病。理皆可识。
下卷
脏腑通治
属性:心与胆通。心病怔忡。宜温胆为主。胆病战栗。癫狂宜补心为主。
旧注君相二火。一气相通此解通字。与以下各通字不合。盖所谓通者必有相通之道路唐宋后凭空说理。不按实迹。
西医虽详形略气。然如此等道路非借西说。不能发明西医云。人之脏腑。全有连网相联。其连网中。全有微丝管。行血
行气。据此则知心与胆通。其道路亦在膜网之中。盖胆附于肝肝系着。脊上循入。肺系连及于心胆与心通之路即在其系
中。故心病怔忡宜温胆。胆病战栗癫狂宜补心。非空论矣。又温字补字。有辨。经言温之以气。补之以味内经言以苦补
心。是泻心火。即是补心。以益其阴也。温之以气是益其阳也。
肝与大肠通。肝病宜疏通大肠。大肠病宜平肝经为主。
肝内膈膜下。走血室前连膀胱后连大肠。厥阴肝脉又外绕行肛门。大肠传导。全赖肝疏泄之力。以理论。则为金。
木交合以形论。则为血能润肠。肠能导滞之。故所以肝病宜疏通大肠。以行其郁结也。大肠病如痢症。肠风秘结。便毒
等症。皆宜平肝和血润肠。以助其疏泄也。
脾与小肠通。脾病宜泄小肠火。小肠病宜润脾为主。
西医图绘脾居连网之上。小肠通体。皆与连网相附。连网中均有微丝管相通据此则内经所言。道路显然。西医不知
内经。妄诋轩。岐以为未见脏腑。此不足怪。独怪中国。趋好洋学。舍古圣之书。而弗深考。岂不谬哉。脾病多是小肠
之火。蒸助湿气发肿胀作泻满。小便混浊。故当泻小肠至于小肠所以化物不滞。全赖脾湿。有以濡之西医所谓甜肉汁入
肠化物是矣。故小肠病痢及秘结。阑门不开。膈食等症。皆宜润脾。
肺与膀胱通。肺病宜清利膀胱水。膀胱病宜清肺气为主。
肺主通调水道。下输膀胱其路道全在三焦膜中。上卷已详言之。故肺与膀胱相隔其远。而实相通。肺病则水停为痰
饮。故宜清利膀胱以泻之。膀胱病。多由肺之上原。不得疏通。故宜清肺气为主。
肾与三焦通。肾病宜调和三焦。三焦病宜补肾为主。
三焦之原。即发于肾系。故肾与三焦相通。三焦为肾行水化气。故肾病宜调和三焦。譬如肾气。丸用苓泽以利三焦
之水。保元阳。用黄 以充三焦之气是矣。三焦病不能行水。则宜滋肾阴。不能化气。则宜补肾阳。近医不知三焦为何
物。西医名连网。不名三焦。且又不知肾系为三焦之根。安知人生气化哉。
此条全可考脏腑路道。西医形迹之学。未及如是之精。而今人不讲。反为西人所笑。堪发一叹。
下卷
望形察色
属性:形是肢体。色是面部。此理最微比脉更难。今且举其大略。使人得其门径。西医于察色未深考。
以五色命脏青为肝。赤为心。白为肺。黄为脾。黑为肾。肝合筋。心合脉。肺合皮。脾合肉。肾合骨也。
言五色命于五脏。每脏各见本色便知其病。各脏又各有所合便。知其病之所在。譬如青色属肝。肝合筋。便知其病
在筋。余仿此。
青如草滋者死。青如翠羽者。生黄如枳实者死。黄如蟹腹者生。黑如 者死。黑如乌羽者生。白如枯骨者死。白如
豕膏者生。
此言五色荣者生。枯者死。盖必有血与气泽。方能荣也。
凡色多青则痛。多黑则痹。黄赤则热。多白则寒。五色皆见。则寒热也。
青为肝色。青胜则肝木克土。故痛。黑为肾之色。黑胜则寒水凝滞。故痹。黄赤为火土之色。故主热。白为金色令。
主清冷。且温体者血也。血色少故白色多。而知其体寒。五色皆见乃。错乱之象。故主寒热并见。
明堂者鼻也。阙者眉间也。蕃者颊侧也。蔽者耳门也。明堂骨。高以起。平以直。首面上于阙庭。王宫在于下极。
五脏次于中央。六腑挟其两侧。
此言人面之部位。分发脏腑。以诊其色也。面分三停。上为阙。阙下为下极。即山根也。以阙论则处下。合鼻言之。
则适居于中。故称极焉。是为王宫。心之应也。鼻居王宫之下。故名明堂。其诊法。则当以五脏从上而下。配于中央。
而六腑各随其脏。配于两侧。有诸内形诸外。亦各从其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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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堂今名准头。王宫今名山根。阙今名印堂。蕃今名颊。蔽今名耳。古人不剃须。故不诊颐下。今诊决有心额肾颐
之说。是俗医所配。虽今人剃须。气色终不见于此。未可据以为诊也。人身内肺系心系肝系着脊。肾系均着脊。惟脾在
胃下。不着脊。然脾膜之根仍在脊也。故脾俞穴在背。是五脏皆居于身中也。所以诊法。亦配于面之中央。而六腑。则
随其脏位。以配于侧。
阙上咽喉也。
阙为眉间。阙之上则至高矣。咽喉之位。在诸脏腑之上。故应于阙上。
阙中者肺也。
俗名印堂。肺居胸中。高于五脏。故应于此。
下极者心也。
下极。即山根心居肺之下。肺应于阙中。则心当应于此。
直下者肝也。
相法称为年寿。即鼻梁也。肝配于此者以肝在腹中半在膈上半在膈下。位实在心肺之下。故当配于此。唐宋后医。
以肝配左颧肺配右颧。此西金东木之义。然非五脏自具之位次也。且旧说以为肝在脾之下。故曰下焦属肝肾。不知水木
相生。肝固与肾相属。而究其形体所居则肝半。在膈上半在膈下脾在膈下。居于油膜之上。近胃联小肠也。中医少见脏
腑。多失其真。而西医笑之。并谓轩岐先谬岂知古圣精核。更过西人。此联合次。便见圣人审定脏腑最精。至经脉穴道
尤为西人所不知也。今必谓古圣洞见脏腑。尤属空谈。不足折服西人。即以剖视例之。古创制作。亦断无未经剖视之理。
且轩帝战。 泉涿鹿。何难剖割之有。(图见后。)
肝左者胆也。
举左以赅右。言肝应于鼻梁。其左右附鼻梁者。胆之应也。
下者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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